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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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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婚姻当事人对病残的配偶曾经很无奈,修改后的《婚姻法》实施后,情况有了改变——如果患病一方“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双方缔结的婚姻无效。 但是,一对婚前患有精神病的姐妹,在上海的遭遇却一言难尽。  相似文献   

2.
法律信箱     
无效婚姻有哪些我国新修正过的《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婚姻:有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  相似文献   

3.
王小英 《法学杂志》2012,33(5):146-149
我国《婚姻法》虽然有无效婚姻的规定,但立法上仍然存在一些缺陷,给司法实践解决相关问题造成了困难。例如,对因疾病导致婚姻无效的规定不明确;对无效婚姻的认定缺乏行政救济途径;对当事人提出的婚姻确认之诉实行一审终审,不利于保护其合法权益;受害一方在婚姻被确认无效后得不到相应的民事赔偿等。笔者认为应该对无效婚姻立法进行修改完善:在实体法律上明确、细化不宜结婚的疾病种类及不同疾病禁止结婚的条件,在认定程序上适用二审终审制,在行政救济上赋予婚姻登记机关认定无效婚姻的权力,在民事赔偿上建立无效婚姻受害一方损害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4.
问:一些地方在办理婚前健康检查中,把受查者婚前有否有性行为作为重点,并当众记录,受查的女青年感到人格上受辱,有的因而害怕检查,就不去办理结婚登记。请问婚前检查是否包括这些内容?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6条第2款“患麻风病末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禁止结婚的规定,1986年卫生部、民政部《关于婚前健康检查问题的通知》明确指出,“结婚当事人在结婚登记前进行健康检查,目的是诊断当事人是否患有禁止结婚的疾病,这是减少出生缺陷,提高人口健康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检查内容,只是限定在…  相似文献   

5.
《婚姻法》强化对违法犯罪的惩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这次婚姻法的修改,不仅是对1980年婚姻法实施以来的总结、修正与完善,而且还广泛吸收了国外的先进立法例,以补充和完善婚姻法,强化对违法犯罪的惩治。 一、增设了无效婚姻制度。所谓无效婚姻,是指违反婚姻成立要件而结合,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无效婚姻的原因,与婚姻成立的实质要件相对应。一是重婚的;二是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是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未治愈的。这里应把握:A.婚前患有,如果婚后才发现的,就不属无效婚姻;B.如已经治愈的,就不能宣告无效。上述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四是未到…  相似文献   

6.
2003年10月1日实施的《婚姻登记条例》取消了强制婚检,由此,婚前健康检查不再是结婚的法定程序,这在社会上曾引起了极大的震动和反响。取消强制婚检的核心思想,是要最大限度地保障婚姻自由,而非单纯地简化结婚登记程序,人们真正需要关注的不应是停留在讨论强制婚检被取消的利弊上,而是应当反思《婚姻法》第7条第2款规定的"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禁止结婚的  相似文献   

7.
借壳婚姻指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当事人,为了达到结婚目的而使用他人证件或找人冒名顶替办理结婚登记,并领到结婚证的行为。其中存在三方当事人两对"夫妻",即结婚证上记载的"夫妻"和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依结婚登记的公定力及结婚证的公信力,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不构成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依婚姻的成立与生效理论,结婚证上记载的夫妻应结合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先判断是否成立再分析效力,一般不成立或无效。  相似文献   

8.
1、离婚的方式内地的离婚方式有依行政程序协议离婚即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和依诉讼程序判决(包括通过法律程序调解)离婚两种,而香港的离婚则实行单一的诉讼离婚制度,不存在男女双方不经诉讼程序协议离婚(不管是一方要求离婚还是双方同意离婚)。所有合法婚姻关系的解除都必须依法定的诉讼程序由法院判决方能生效。2、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内地《婚姻法》第10条也规定了婚姻无效的若干情形,包括:(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  相似文献   

9.
小问答     
问: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有哪些? 答:《婚姻法》规定的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司法实践中主要是指:  相似文献   

10.
孙明先 《河北法学》2002,20(4):149-154
不适法婚姻有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和不成立婚姻等 ,中外亲属法对不适法婚姻的条件的规定发展趋势 ,是由全部为无效婚姻转化为少量为不成立婚姻 ,其他大部为可撤销婚姻。我国婚姻法应当取消无效婚姻的规定 ,除把未按法定程序结婚和缺乏结婚的意思的定为不成立婚姻外 ,其他都规定为可撤销婚姻。  相似文献   

11.
中国传统观念认为,婚姻契约分为以下几个步骤或程序,即婚姻当事人之间的相互结婚阶段、婚姻当事人对双方家庭(包括父母)的结婚阶段、婚姻当事人对社会结婚阶段以及婚姻当事人对国家结婚阶段.  相似文献   

12.
冯宏舟 《法制与社会》2013,(17):282-283
事实婚姻是婚姻法学界以及相关司法活动中争议较大,处理较难的问题。婚姻关系在社会中十分重要,更好的处理事实婚姻问题也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本文结合事实婚姻效力在我国的演变,相关法规以及不同法律的相关规定,试论事实婚姻的法律效力和相关问题的处理办法。由于我国目前事实婚姻仍然存在的现实状况,完全不保护"事实婚姻"这类婚姻关系是不可行,不利于保护当事人权益和社会稳定的。出于对当事人人权以及合法权益的保护,应当有条件的承认事实婚姻的效力。  相似文献   

13.
家事法中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家庭共同体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三方面的复杂维度构成的价值秩序决定了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法律后果的特殊性质。无效婚姻转换为有效婚姻不仅包括当事人已达到法定婚龄的情形,还包括拟制血亲关系解除后,不具有自然血亲关系的平辈兄弟(堂、表)姐妹之间缔结婚姻关系,以及前婚已经消灭,后婚转换为有效婚姻的情形。在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情况下,无过失方请求过失方承担损害赔偿的请求权基础包括侵权责任与缔约过失责任两方面。婚姻被宣告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当事人的财产关系原则上属于共同共有,这与离婚的法律后果极为相似。对于婚姻被宣告无效或者被撤销之前当事人一方以夫妻名义对外负债的情形,应当在外观主义下参照适用《民法典》第1064条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规范。  相似文献   

14.
陈兴良 《法制与社会》2012,(12):247-248
对婚姻的本质,不同的历史时期及各国有不同的认识,主要有契约说、婚姻伦理说、信托关系说、制度说、身份关系说.而我国的学者大多持身份关系说,认为婚姻法律关系本质上是一种身份关系,婚姻双方在财产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是附随于人身上的权利义务的.创设这种关系的婚姻行为是一种身份法上的行为,行为人须有结婚的合意,但是婚姻成立的条件和程序,婚姻的效力,婚姻解除的原因等,都是法定的,而不是当事人意定的.因此,不应当将婚姻行为视为契约,将婚姻关系视为契约关系.身份关系说是目前中国婚姻法学界的通说.  相似文献   

15.
婚姻制度,是指规定婚姻成立或解除的条件和程序的法律体系.婚姻,是指结婚之事或因结婚而产生的夫妻关系.领事婚姻,是指婚姻当事人依国际法和国内法规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在一国驻外国的外交、领事代表机构办理结婚手续而产生的夫妻关系."领事婚姻登记",系指领事依法登记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为派遣国国民的结婚或离婚,它是国际婚姻制度的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16.
沈旭红 《法制与社会》2012,(2):66-67,80
无效婚姻制度在立法上存在一些缺陷,立法应该增加禁止直系姻亲结婚维护伦理道德和避免亲属关系的混乱,赋予当事人对婚姻效力判决的上诉权保障无效婚姻当事人的诉讼程序权利,区分不同情形下无效婚姻的效力保护善意当事人的利益,规定无效婚姻善意当事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弥补其遭受的损失.  相似文献   

17.
婚姻登记是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形式要件,但登记上有瑕疵婚姻效力问题,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是直接认定为无效婚姻,还是根据结婚实质要件来认定此类婚姻的效力,司法实践中很难把握,极不利于通过法律积极有效地调整婚姻关系.这类婚姻的效力应当根据登记时双方是否满足结婚的实质要件来判定,既不能一律视为无效婚姻,也不能完全等同有效婚姻.关键之处是看事实是否存在,双方当事人申请结婚是否是当初的真实意愿,是否符合法定结婚实质条件.  相似文献   

18.
温军 《中国检察官》2003,18(3):63-69
一、案情介绍 罗某,男,某外国公司驻京代表。王某,女,无业。二人于96年10月经婚姻介绍所介绍相识,97年4月登记结婚,王某从89年起就患有不应当结婚的精神疾病且婚后也未治愈,但王某及其家人对罗某及婚姻登记机关均隐瞒了该事实。婚后不久,二人因无法共同生活而分居,2000年1月王某起诉至法院要求与罗某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罗某在得知王某患有精神病后,遂请求法院确认该婚姻无效。经一审法院鉴定:王某在本次诉讼中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相似文献   

19.
近些年来,人民法院在审理婚姻案件和房屋管理部门在处理离婚当事人婚前婚后以一方名义承租的公有房屋案件中,常常遇到当事人拼力争房,要求租住一方婚前或婚后租得(分得)的公房,个别案件无法满足一方的要求,以至多年难以处理其离婚,至今还无处理此类问题的具体的法律、法规规定,给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和房屋管理部门的仲裁处理带来了困难。笔者认为,婚姻当事人承租公房的使用物权,因婚姻关系的存续期间一方名义承租公房或婚前一方承租公房婚姻关系较长,应为夫  相似文献   

20.
改革、开放以来,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结婚数量逐年增多。以四川省为例,1981年办理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的结婚登记只有1对,1987年上升为91对。当前,办理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婚姻登记的最大难题是对港澳一方的婚姻状况的准确程度难以获证。如香港婚姻注册处为当事人出具的《无结婚记录证明书》只是指当事人在香港没有办理结婚注册,并不包括当事人在外国、外地缔结的婚姻,也不包括当事人在港以旧式婚礼缔结的婚姻。香港居民只要没有在香港办理结婚注册,即使有配偶者也可以取得《无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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