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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严重破坏了我国对证券、期货交易的管理制度,损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司法实践中,应从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的行为表现、主观方面、罪与非罪的界限等几个方面对该罪加以认定.  相似文献   

2.
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客观方面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操纵证券、期货价格罪的客观行为方式表现极为复杂 ,由于事实上行为人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来操纵股票、期货交易价格 ,我国刑法借鉴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 ,对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的行为方式采取明文列举并辅之以必要概括的形式加以规定。根据我国刑法第 1 82条的规定 ,本罪客体方面的具体行为方式有诸多表现 ,如联合操纵和连续买卖、通谋买卖、自买自卖以及以其他方式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  相似文献   

3.
对于社会危害性严重、违法数额巨大的恶性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行为应当由刑法加以惩处。该罪的客体是证券交易市场的价格管理秩序及其相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客观要件包括: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相互买卖并不持有的证券;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进行不转移证券所有权的自买自卖,或者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其他方法”包括利用职务便利抬高或者压低证券、期货交易价格和扎空等。判断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行为包括异常现象的监控和调查。应当注意行为人操纵故意的把握。  相似文献   

4.
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刑事立法比较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时下,强调用法律手段惩治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行为已成为世界各国和地区的共识,各国和地区出于维护证券、期货市场正常秩序的需要,均十分注意通过刑事立法加强对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的惩治。但是,由于世界各国和地区社会、经济和法律制度的不完全一样,有关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的刑事立法模式、内容、刑事责任、罪名等的规定也有很大的差异,加强这方面的研究,有利于我国刑事立法的进步和完善。  相似文献   

5.
在金融管理领域,证券、期货犯罪随着证券、期货市场的发展而产生。文章对涉及证券、期货犯罪的几个疑难问题如内幕信息、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杭萧钢构案件等展开分析。  相似文献   

6.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双重兜底条款”须严格遵守同质性解释规则,对同质性特征的判断应当综合考察例示行为的形式类型与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实质内涵。司法实务中应审慎适用“兜底的兜底条款”。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行为类型内含价量操纵与资本操纵两种行为模式。该罪的实质内涵是对市场的非法控制,并不等同或局限于价量操纵与资本操纵的总和。在《刑法修正案(十一)》对该罪的例示行为进行扩充后,原司法解释仍然有效,未被吸收进刑法条文的其他市场操纵行为仍然可以被纳入该罪“兜底条款”的解释范畴中。  相似文献   

7.
随着证券市场的不断扩大和发展,证券违法犯罪行为大量涌现,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就是其中之一。刑法第182条规定了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列举了四类行为方式,因此对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的四种行为方式进行分析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8.
1997年刑法吸收单行刑法的规定增设了变造货币罪。在司法适用中,应当注意理解本罪的构成要件,尤其是犯罪客观方面的特征;把握本罪司法认定中罪与非罪的界限、此罪与彼罪的区分、罪数形态等相关问题;明晰本罪的刑罚适用。  相似文献   

9.
证券内幕交易行为的表现形式比较复杂,在司法实践中存在认定与处理的困难。如何合理的确定本罪,直接影响着司法公正。应依据刑法的基本理论,分别从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罪数形态以及本罪的共犯形态等不同方面分析本罪的司法认定与处理。  相似文献   

10.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进行与该信息相关的交易行为的犯罪行为的罪名归纳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比较适宜。本罪的立法对于保护广大基金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严密证券、期货市场监管,促进我国证券、期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未公开信息是指,证券、期货交易活动中,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对证券、期货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其范围应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尽快做出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要注意正确认定本罪。  相似文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着重补充和修改了经济领域的四类犯罪,其中尤其以惩治金融领域与证券领域犯罪为显著特色,并相应地加重了对这些经济领域犯罪的刑罚。该修正案第10条新增罪名可以定为“骗取银行信用罪”:本罪的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欺骗手段取得银行信用,在结果上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关于重大损失的数额认定应截止到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前。  相似文献   

12.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之情况下 ,我国刑法面临着诸多挑战。本文从刑法基本原则、刑罚及经济犯罪三个方面所面临的挑战进行了论述。认为人权原则应被纳入刑法基本原则中 ;刑罚中的死刑及罚金刑问题突出 ;经济犯罪亟需完善。  相似文献   

13.
构建和谐社会是我国一项历史性任务,刑法作为社会发展的保障法,其功效要通过刑罚的实施来体现。有怎样的刑罚观就会衍生出怎样的刑罚制度,因此,刑法的完善首先需要树立与时代发展相适应的科学刑罚观,以使刑事法律更好地服务于构建和谐社会这一伟大的历史主题。  相似文献   

14.
澳门刑法中的保安处分制度述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996年正式实施的<澳门刑法典>对保安处分作了全面具体的规定.与大陆法系其他国家或地区不同的是,澳门刑法中的保安处分无论是在内容上还是在形式上都有自身的特点.从保安处分的种类、保安处分的适用原则以及保安处分与刑罚的关系三个方面阐述了澳门刑法中的保安处分规制内容,并在此基础上对其立法进行了评析.  相似文献   

15.
我国《刑法》对“直接性期货犯罪”罪名的设置,采取了与证券犯罪合并规定的方式,即在相应条文“证券”二字后面加上“期货”二字。学者大多批评这种做法,主张应将期货犯罪罪名从证券犯罪中分离出来。实际上,作为金融犯罪的两种特殊形态,二者在罪名上的“分”与“合”只是立法技术问题,构建独立的期货犯罪罪名体系才是问题的关键。  相似文献   

16.
“老鼠仓”问题法律应对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狭义上界定“老鼠仓”的范围,将导致无法依据《证券法》第43条及第199条的规定对其予以处罚,证监会对两起“老鼠仓”的处罚根据存在瑕疵。《刑法修正案(七)》将“老鼠仓”类犯罪与内幕交易罪加以区分是没有根据的,“老鼠仓”现象本来应属于内幕交易罪的范畴,因此,当下应对“老鼠仓”问题的最佳法律对策应为增设普通背信罪,以规制“老鼠仓”及类似违法现象。在条件允许后,通过扩充《证券法》中内幕信息的范围,最终将“老鼠仓”类犯罪纳入内幕交易罪中。  相似文献   

17.
我国刑法对集资诈骗罪配置死刑,体现了对国有银行金融业务的强有力的保护、对民间资本流向的严格管制以及对社会稳定的极大关注.对集资诈骗罪的配置死刑无必要,应在下次刑法修正时果断废除集资诈骗罪的死刑,可对刑法第199条采取标注括号“废除”的形式进行处理,对其进行整体废除.  相似文献   

18.
回顾从1979年《刑法》到《刑法修正案(七)》的刑法改革之路,可以发现,在犯罪圈的划定与刑罚量的调整方面,我国的刑事立法一直在延续着传统的权力刑法思维,即着眼于权力统治与强化社会管理,以"秩序"为价值中心,试图将犯罪预防与治理的所有细节纳入权力的控制范围之内。与之前不同的是,《刑法修正案(八)》中的削减死刑罪名、强化对特殊群体的权利保护以及社区矫正立法化等内容,是权利刑法思维的体现。这一重大转变的背后,有着国际因素的影响,但更重要的是决策者权利意识的增强与普通民众维权活动的增加等国内因素的影响。  相似文献   

19.
马克昌教授是新中国刑法制度建构的奠基人之一,他的刑法立法思想主要体现在:在宏观方面,确立了修改刑法的指导思想,厘清了犯罪化与非犯罪化、刑罚化与非刑罚化的关系,确立了刑法立法的观念;针对79年刑法的修改,提出了废除类推、确立罪刑法定原则,支持对法人犯罪的立法,主张限制死刑的适用范围,建议将保安措施纳入刑法,并强调立足本国,吸收国外经验,改进立法技术;针对97年刑法,他对犯罪停止形态、死刑立法、无期徒刑与有期徒刑立法、社区矫正、缓刑和假释制度的完善提出了独到的见解。  相似文献   

20.
刑法修正案(八)对涉黑犯罪的法条作了修订,不仅提高了法定刑,而且增设了财产刑。我国刑法涉黑犯罪的规定与巴勒莫公约的规定精神是基本一致的,但也存在差异,主要是公约规定的故意“促使”实施涉及有组织犯罪集团的严重犯罪行为之惩处以及该公约要求各缔约国对“提供实质性配合者”考虑给予“减轻处罚”或“免予起诉”的可能性的问题,在我国邢法中尚未体现,因而还有完善之空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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