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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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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案件中,出现一种新兴取证方式,即:使用telnet命令远程访问目标服务器,并监测目标服务器是否使用了涉案计算机软件.然而,司法实践中,这一取证方式在不同法院得到了不同回应.本文从telnet命令基本原理以及相关计算机技术入手,并结合证据法基本理论,对telnet取证进行分析论证,认为telnet取证的合法性不容置疑,但是其真实性和关联性却不足以为法院所采信.  相似文献   

2.
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案件中,出现一种新兴取证方式,即:使用telnet命令远程访问目标服务器,并监测目标服务器是否使用了涉案计算机软件。然而,司法实践中,这一取证方式在不同法院得到了不同回应。本文从telnet命令基本原理以及相关计算机技术入手,并结合证据法基本理论,对telnet取证进行分析论证,认为telnet取证的合法性不容置疑,但是其真实性和关联性却不足以为法院所采信。  相似文献   

3.
远程取证是指权利人通过使用Telnet命令远程访问被告服务器,通过相关命令检测远程服务器中是否使用权利人享有著作权的计算机软件.对于Telnet远程取证的法律效力,司法实践中存在两种相反的认识,质疑者认为:虽然Telnet协议可以帮助网络用户实现对特定服务器的远程访问,但具有较强的不确定性,使用Telnet指令所获得的代码与被检测服务器的软件并不具有一一对应性;以此作为侵权证据的证明力较弱,未达到“高度可能性”的证明标准,不足以证明被告服务器事实上存有涉案软件的复制件.支持者认为:原告通过公证的远程取证信息作为侵权初步证据能够证明被告在其服务器上安装使用涉案的计算机软件;在被告没有其它有效反驳证据时,可以认定被告侵犯了原告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解决上述困境的出路在于厘清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中远程取证的法律效力,合理确定举证责任的分配和转移.  相似文献   

4.
软件侵权诉讼中“陷阱取证”与“实验取证”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方正诉高术案件再次提出了"陷阱取证"在软件维权中究竞地位几何这一尖锐问题.借鉴"陷阱取证"在刑事诉讼中的运用,我们可以将民事诉讼中的"陷阱取证"分为机会提供型和恶意诱发型两种.对原告采用的机会提供型的"陷阱取证"方式应该认可,而对恶意诱发型则应该坚决予以禁止.从民事诉讼"陷阱取证"与刑事诉讼"陷阱取证"的联系和区别、公私利益平衡、法经济学、民事诉讼中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等多个角度来看,机会提供型陷阱取证具有合法性和合理性.我们应该通过立法及司法实践,对"陷阱取证"使用的对象、范围、批准程序、适用程序以及证据的效力等等,做出明确而详细规定,以科学地发挥这种取证手段的作用.我们应该将"陷阱取证"控制到类似于科学实验的"实验取证"水平,保证取证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相似文献   

5.
陈健 《科技与法律》2003,(1):115-116
“陷阱取证”是主要用于刑事案件的一种侦查方式 ,又称为“侦查陷阱”、“警察圈套”。在对一些特殊刑事案件的侦查中 ,如犯罪行为具有组织性、隐蔽性、甚至无被害人的情况下 ,包括贩毒、行贿、组织卖淫、伪造货币等案件 ,侦查人员为了获取犯罪嫌疑人犯罪的证据或线索、抓获犯罪嫌疑人而隐瞒身份 ,利诱或暗示被侦查对象实施犯罪行为的一种特殊侦查手段或方法。“陷阱取证”主要包括两种形式 :一是机会提供型取证 ,是指被侦查对象已有犯罪意图 ,侦查圈套只是使这种犯罪意图或倾向暴露出来或只是促使其实施具体的犯罪行为 ;二是犯意诱惑型取证…  相似文献   

6.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侵权损害赔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相似文献   

7.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判断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晓津 《知识产权》2006,16(1):19-26
目前司法实践中的计算机软件侵权纠纷逐渐趋于多样,虽然法官在审判实践中已经积累了一定的审理软件侵权纠纷的经验,但从总体上看,尚需对计算机软件侵权判断方法进一步进行系统研究。本文在归纳总结美国法院侵权判断实践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各地法院相关案例,对计算机软件的保护范围、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判断原则等问题进行了初步研究,以期为相关审判实践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8.
长期以来,非法取证一直是困扰司法实践的一大顽疾,尽管司法界和学界不断开出新方,但都不曾将其根治,究其原因,就在于没有认清非法取证的侵权本质.  相似文献   

9.
计算机取证的应用领域是计算机犯罪的调查和举证。计算机犯罪是指利用计算机或以破坏计算机系统为目的的犯罪。它和现实生活中的各种犯罪一样,也会在犯罪现场留下痕迹和线索,不同的是计算机犯罪的“痕迹”是数字化的痕迹,“现场”在计算机系统中。在处理计算机犯罪方面,多数执法人员缺少专门的知识和训练,这给应对信息化的社会生活中的各种高技术犯罪带来了困难。我们的问题是:在发生了计算机犯罪时如何获取、保存和分析这些作为证据的“数字犯罪痕迹”,并在法庭上合法地出示证据,以利于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下面按四个方面阐述计算机取证的技术和方法。  相似文献   

10.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认定问题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信息化时代,软件开发能力是国家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世界各国普遍立法保护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在我国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案件的审判实践中,侵权行为的认定是一个难点和热点问题。本文探讨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认定采用的主要方法:思想、表达二分法、实质性相似+接触+排除合理解释法和抽象-过滤-比较三步判断法。  相似文献   

11.
专利侵权不停止的司法可能及其实现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康添雄 《知识产权》2012,(2):12-20,63
按照传统民法程式化处置模式,停止侵害是侵权案件必然的司法后果.但如果将这一模式直接引至专利侵权纠纷的司法过程,则可能发现其中的非必然性.基于科学技术的公共性特质,法院更有可能倾向于在司法过程中促成专利交易,即专利侵权不停止.传统模式的突破,无论从理论解释还是专利实践上均能获致支持.以优化技术资源的市场配置为立场,可以获得“容忍限度论”及“责任规则说”的诠释;无论在国外还是国内,专利侵权不停止业已成为一种现实的司法裁断,而这一过程的实现则仰赖于专利权自身的横向权利结构和对技术目标的诠释.  相似文献   

12.
邵晋栋 《河北法学》2008,26(1):186-191
目前我国因过度妨害邻人采光而引发的采光权纠纷大量出现,但国内对采光权妨害相关理论和实务问题研究薄弱。认为不同内容的采光权要求不同的采光权妨害构成要件。存在持续的不法妨害行为,妨害行为造成权利人不能获得法律所保护的最低程度的采光需求是必要的条件。此外,也应考虑受害方不动产的合法性及妨害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在采光权受到侵害后,权利人可以采取排除采光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合理的救济措施。  相似文献   

13.
以软件控制并由多方主体分别实施的方法发明在物联网时代日益重要,但此类方法专利的保护在实践中存在着困难。针对方法专利的多主体分别实施侵权,采取有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以主动或明知为主观条件的间接侵权、承担连带责任的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等方式均难以准确判定并追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为权利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救济。对此,可考虑在专利法中制定专门条款,或以司法解释明确规则,吸收"控制或指导"理论和实践经验,淡化各方的主观意思联络要件、强调其行为的客观关联,追究实施方法专利流程中关键步骤的主要控制人,尤其是明知相关软件在他人的方法专利实施中具有关键作用而将其内置于自己生产销售的设备中的行为人之直接侵权责任。  相似文献   

14.
得益于虚拟仿真技术的发展,计算机仿真取证目前已在我国悄然兴起,其可以很大程度上弥补传统静态取证证据获取能力之不足,但由于适用环境条件不成熟,仿真取证的司法应用问题一直未能解决。有鉴于此,从技术、法律和程序三个方面分析了仿真取证司法应用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同时对仿真取证的法律、技术和程序标准的内容进行了系统构思。  相似文献   

15.
我国专利侵权损害赔偿额计算方法的规定经过了一个变化发展的过程,《专利法》第65条规定了四种损害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实际损失的确定可采取权利产品销量下降计算法、成本增加计算法、价格腐蚀计算法,侵权所得以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与每件侵权产品的营业利润或者销售利润之积得出,许可使用费可按固定许可费确定法、惯例确定法、虚拟自愿协商法、分析法计算,适用法定赔偿时应考虑多种因素。  相似文献   

16.
论专利侵权判定中等同原则的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甄世辉 《河北法学》2007,25(12):160-165
专利是推动社会进步、经济发展的重要制度保证.依法保护专利权、制裁侵犯专利权的行为,首要和关键的问题就在于对是否为专利侵权进行判定."等同原则"是专利侵权判定的一项重要原则.然而,该原则的合理适用被中外专利、司法界喻为"专利诉讼中最富挑战性的难题",对"等同"的认定产生偏差将导致该原则在适用中标准不统一,严重影响司法的社会效果和司法的统一性.即力图对等同原则这一在国内外专利侵权判定中长期争论的问题再作一思考,以期对等同原则的科学适用和进一步完善进行一些有益的探讨.  相似文献   

17.
张玲 《政法论丛》2009,(2):41-45
为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利益,适应经济生活的客观需求,我国应对专利间接侵权做出明确规定,而不宜适用共同侵权规则。侵权责任法作为民事权利保护的基本法,对间接侵权应该有一个抽象概括的规定,以使专利法等法律规定的间接侵权有一个上位法的依据。而且,专利法对专利间接侵权的构成要件也应做出详细规定,以区别于专利直接侵权和专利共同侵权。  相似文献   

18.
论网络服务提供者的版权侵权责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丛立先 《时代法学》2008,6(1):61-70
网络版权侵权现象目前发生得非常普遍,针对这一问题,我国进行了相关的专门立法活动。但是,如何从根本上理清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责任,仍是一个非常值得研究的问题。笔者对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概念和范围重新加以梳理,根据网络版权法律关系的要求,辩明了各种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基本属性,明确了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法律地位,并为实现网络版权侵权责任的明晰化,创见性地将网络服务提供者划分为网络技术服务提供者和网络作品传播者,分别阐述其应该各自承担的版权侵权责任。  相似文献   

19.
沈木珠 《政法学刊》2001,18(2):40-43
中国知识产权第一案2000年10月10日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由于案件的特殊性,有理由对此案的行政裁决及一审判决提出质疑并评析诉、辩双方的事实与理由,由此得出计算机软件的保护及侵权责任界定的意见和依据。  相似文献   

20.
在专利侵权损害赔偿确定中,以侵权产品的总价值中可归功于被侵权专利技术的贡献确定专利侵权损害赔偿的分摊规则,有助于解决全部市场价值规则所导致的过度赔偿及专利权排他权非法扩张等问题。美国一百多年相关实践对分摊规则进行了有益探索,我国应借鉴美国的经验对专利侵权损害赔偿制度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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