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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渝府办发〔2015〕36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5年3月9日重庆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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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司法局文件渝价[2013]47号区县(自治县)发改委、司法局:为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合法权益,促进基层法律服务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市物价局、市司法局制定了《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已报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查登记(渝文审【2013】11号),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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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渝价规[2018]1号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司法局,两江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司法局,万盛经开区发展改革局、司法局:《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2018年1月24日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合法权益,促进律师服务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等法律和政策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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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渝办发[2012]149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市物价局、市民政局制订的《重庆市殡葬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一二年五月十日重庆市殡葬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市物价局市民政局第一条为规范我市殡葬收费行为,维护消费者与殡葬服务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殡葬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25号)、《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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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重庆市人民政府第285号《重庆市户外招牌管理办法》己经2014年11月6日市人民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和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市长黄奇帆2014年11月21日第一条为了规范户外招牌设置,美化城市环境,根据《重庆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户外招牌的设置和管理活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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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99号《重庆市停车场管理办法》已经2015年12月23日市人民政府第11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市长黄奇帆2016年1月4日第一条为加强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规范停车秩序,改善交通状况,引导绿色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及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停车场,是指面向社会公众为机动车辆提供停放服务的场所,包括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公共停车场和路内停车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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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文件渝府发[2012]56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市政府同意《重庆市国防教育基地命名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二○一二年五月十四日重庆市国防教育基地命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全市国防教育基地建设,推动全民国防教育普及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重庆市囝防教育条例》和《国防教育基地命名管理办法》(国动教育[2007】9号),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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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渝府办发[2015]95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工业园区及工业项目规划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5年6月16日重庆市工业园区及工业项目规划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工业园区及工业项目规划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保障工业发展空间,根据《城乡规划法》、《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和《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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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区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重庆市三峡库区产业发展基金市级统筹部分使用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七年六月一日重庆市三峡库区产业发展基金市级统筹部分使用管理办法为规范重庆市三峡库区产业发展基金市级统筹部分(以下简称统筹基金)使用管理,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三峡库区产业发展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和重庆市三峡库区产业发展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06〕267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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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府发[2011]31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重庆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突发事件预警信息(以下简称预警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向社会提供预警信息,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发生及其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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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渝府办发[2016]88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6年5月23日重庆市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应急避难场所管理,保障应急避难场所功能的正常发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管理及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避难场所,是指经规划、建设,具有应急避难生活服务设施,可供居民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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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排放污水的收费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重庆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42号)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对排放污水收费管理的有关问题作如下通知,请遵照执行。一、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按照《重庆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缴纳城市污水处理费。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有自备水厂和污水处理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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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渝府办发[2017]140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公共图书馆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7年9月4日重庆市公共图书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加强公共图书馆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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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重庆市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条例》(修订)于2003年9月26日经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3年12月1日起施行。根据《重庆市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条例》(修订)第六条"具体征收标准和办法由市人民政府规定"精神,现就贯彻执行《重庆市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条例》(修订)通知如下:一、在新的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办法出台前,继续执行《重庆市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办法》(渝府发[2000]51号),其中与《重庆市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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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市政府同意《重庆市公路养路费和客货运附加费征收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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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渝府办发[2013]235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应急志愿者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重庆市应急志愿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和规范全市应急志愿服务活动,打造一支"训练有素、服务专业、经验丰富、反应迅速、覆盖全市"的应急志愿者队伍,提升全市应急管理社会动员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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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渝府发〔2015〕37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市政府同意《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评选办法(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5年6月11日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评选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政府质量奖励制度,规范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以下简称市长质量管理奖)评选表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重庆市产品质量条例》,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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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76号《重庆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已经2014年1月2日市人民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市长黄奇帆2014年1月13日第一条为规范汽车租赁行为,维护汽车租赁市场秩序,保护租赁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共安全,促进汽车租赁业健康发展,根据《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汽车租赁经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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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渝府办发[2017]156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认定和管理办法(修订)》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7年10月12日重庆市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认定和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市级高新区)的认定和管理,依据《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及我市深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要求,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级高新区,是指经市政府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三条市级高新区应成为我市自主创新核心区、科技改革试验区、高端产业辐射区、高端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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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渝府办发[2018]22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8年3月5日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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