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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一、问题的提出案例一:原告未满16周岁,以伪造的成人身份证进人被告单位工作,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期间,原告发生工伤事故。医疗终结后,劳动行政部门以为原告是成年人,作出工伤认定评定原告十级伤残。原告诉请由被告按照非法使用童工标准进行赔偿。被告辩称原告使用欺诈手段通过入职,违反了订立劳动合同遵循的  相似文献   

2.
原告与被告签定了一份买卖合同,之后原告付了款,被告给原告电机。因为电机是旧货,原告要求被告退货返款。法官组织了周密的法庭问话,使案情真相大白……  相似文献   

3.
一、引言 第四军医大学法律顾问处律师张先生于1994年咨询一案,基本事实是:被告医院在原告治疗中怀疑原告感染爱滋病病毒,经国家批准的检测确认实验室确认后,诊断原告为爱滋病病毒感染者并进行隔离治疗,原告出院后向法院起诉,指控:被告“因无法查清病因从而错误地诊断为爱滋病”,并“将原告控制在隔离病房”的行为,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据说是我国第一例涉及爱滋病的侵权诉讼。  相似文献   

4.
案件追踪     
中搜因恶意软件侵权被起诉10月27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原告孙先生(“中国反流氓软件联盟”成员)诉被告北京中搜在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犯财产权纠纷一案。原告诉称,自2006年8月初,原告开始使用被告公司的“IGphone”软件。后原告发现,该软件无法通过正常方式卸载干净,其残留部分始终随电脑启动自动运行,占用原告电脑中CPU及内存资源,并感染了原告电脑中的系统文件,导致原告电脑运行速度下降,严重影响到原告电脑的正常使用。此外,原告在安装“IGphone”软件时,被告在原告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上述软件在原告电脑中安装了被告…  相似文献   

5.
在行政诉讼活动中,有关检察机关能否具有原告次资格的问题,一直存在争议。一种观点认为,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检察机关部可以充当原告,参加诉讼活动;另一种观点认为,只有在行政相对人不敢或者无力起诉的情况下,检察机关才可以代之为原告提起诉讼;第三种观点则认为,在一切行政诉讼活动中,检察机关都无权充当原告,不具有原告的资格。我们认为检察院不宜充当原告,参加诉讼活动。理山如下: 第一,这样做有悖于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诉讼法既然明确规定原告必须是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犯的一方,  相似文献   

6.
李亮  杨军 《法律适用》2013,(9):71-74
一、一则案例引发的问题原告为S市大众贸易公司,被告为S市红星农场。原告、被告于9月5日签订了一份棉花购销合同。合同规定:被告向原告供应甲级皮棉1000担,每担220元,共计22万元;交货时间为该年11月中旬;交货方式为原告自提;原告应向被告交付4万元定金。同年9月25日,被告法定代理人向原告的经办人打来电话,声称由于雨水过多,棉花长势不好,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数量交货。原告立即派人赴被  相似文献   

7.
一九八三年三月,原告(某国营企业)与被告(某公司)签订购销一台打桩机合同。原告按约付款十六万元。被告从第三人处以十五万二千元的价格购入打桩机一台供给原告。原告在提货时发现打桩机质量不符合标准,提出退货,被告及第三人不同  相似文献   

8.
一、案例简介:孙振宝诉王伟返还财产案原告诉称:被告王伟(1989年9月14日生)经常到原告家玩耍。1993年夏的一天,被告趁原告家人不备,将原告装有3000元人民币的烟盒拿走,原告要求被告监护人赔偿人民币3000元。对此,被告辩称:被告经常到原告家玩耍是事实,但没有拿到原告装钱的烟盒,所以不予赔偿。法院经审理查明:原、被告系同村邻居,平时相处甚好,被告经常到原告家玩,原告对被告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1993年7月,原告为给自己的两个子女办理城镇户口而准备了3000元人民币,装在烟盒中,放在炕柜抽屉里。同年9月,原告发现装钱…  相似文献   

9.
前些年,被告山西省离石县公安局在侦查一起案件中,以原告陈迎春为一份匿名打印件的重大作案嫌疑人为由,决定对其收容审查。3月11日上午9时许,原告在吕梁地区工业局打字室上班时,被告所属工作人员身着便服,未办理任何法律手续,将原告诱离工作岗位后,强行押至离石县信义派出所,让原告在一张传唤证上签名。3月12日,被告又让原告在3月10日填写的《收容审查通知书》上签名。3月14日下午6时许,被告才将《对被收容审查人家属通知书》送达原告的父亲。在收容审查期间,被告所属工作人员就匿名打印件是谁打印一事,多次讯问原告,原告均予以否认,并提出此件  相似文献   

10.
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被告对具体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原告在行政诉讼中就不承担任何举证责任。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原告亦应承担举证责任。一、原告承担推进举证责任原告是行政诉讼的启动者,因此,原告应当承担推进举证责任。由于行政案件的种类不同,原告承担推进举证责任的具体内容亦有所区别。(一)一般案件起诉人应当提供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  相似文献   

11.
原告刘某某(男)、被告李某某(女)于2000年12月办理结婚登记。由于双方性格不合,原告请求法院判令准予离婚。被告同意与原告离婚,但要求原告归还婚后欠的5万元欠款。被告提交的证据中有2001年8月5日原告出具的欠条一张,该欠条载明:兹欠李某某人民币5万元。原告刘某某称:对欠条的  相似文献   

12.
一、案情2 0 0 0年 6月 1 6日 ,被告宿豫县仰化镇人民政府所属仰化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在计划生育工作检查中 ,在原告王某家发现一女婴 ,便口头通知原告将女婴送到镇政府等候处理。之后 ,原告将女婴抱到镇政府。经查 ,该女婴系原告所捡弃婴且已抚养半年多。计划生育服务站以原告计划外生育一个女孩 (拾养 )属计划外多胎为由 ,对原告作出征收计划外生育费 30 0 0元的处理 ,同时 ,由于原告已有七个子女 ,计划生育服务站认为原告对其拾养的女婴无收养资格 ,因该县无孤儿院 ,计划生育服务站便通过排查将女婴交给了有收养资格的第三人李某抚养 ,后李…  相似文献   

13.
原告王某和张某系同学,某日利用午休时间与其他数名同学在学校操场上踢足球。原告为守门员,被告射门,球打在原告左眼上,造成伤害,经医院诊断为十级伤残,原告以张某和所在学校为共同被告诉求人身损害赔偿。法院审理后认定被告张某的行为不属于侵权行为,学校对原告侵害也无过错,双方均不应承担责任,故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这一认定在社会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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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原告:王某。被告:某商场家电世界。1996年6月13日,原告从被告柜台购买了一台25英寸JVC彩电,价格6100元,被告随机附带说明书一份,保修卡(代发票)一份,保修期一年。同年9月,原告发现电视质量有问题,亮度暗,色彩偏藕荷色,以后多次与被告协商,要求退货或更换,被告不同意,因尚在保修期内,被告同意免费为原告维修,双方未能达成协议。1997年4月,原告向萨区消协投诉,后又向萨区工商局申诉,均未获解决,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1+1”赔偿。法院在审理中查明被告卖给原告的电视系纸箱包装,产品及包装上没有中文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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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著作权案件的审理思路著作权案件中,一般应遵循的审理思路是:首先,确定权利,即确定原告是否有权就涉案作品主张权利。在该步骤中实际解决三个问题,一是原告要求保护的权利是什么,二是原告要求保护的涉案作品是否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或制品,三是原告是否有权主张权利。确定原告主体是否适格是案件审理的基础,是法院审理案件时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如果不能确定原告主体是否适格,侵权的认定及责任的承担都  相似文献   

16.
解鲁 《山东审判》2005,21(3):114-116
一、案情原告:青岛某纤维有限公司被告:青岛某服装有限公司2002年至2003年6月间,原告从事进料深加工布料业务,原告分32批将其加工的布料交付被告并申报了出口,被告在原告交付布料后,分别就上述货物申报了进口,原告共向被告交付货物价值372202.33美元。被告为韩国B公司的独资企业,且韩国B公司与被告的法定代表人均为张某。2002年5月至2003年3月期间,韩国B公司分10次以信用证支付方式向原告支付加工款226003.90美元。2002年至2003年6月间,被告为原告出具了还款计划书一份,该计划书载明:自6月起至11月止六个月期间,被告将每月分两笔支付原告3…  相似文献   

17.
原告彭淑华、何学明(二人系夫妻)同被告何素珍(系原告之女,已出嫁)于1989年2月10日自愿协商在原告承包的1.2亩责任田地修建两楼一底房屋一幢,同时达成口头《合资建房协议》(后补书面协议人协议约定:原告出资70%,被告出资30%,建房手续由被告负责办理。修建过程中,原告出资工程款8万元,被告出资工程款6万元。房屋修建后,原被告双方分别分得两间fi面及楼上房屋。1991年初,被告何素珍因筹建饲料厂,与原告口头商定租用原告的房屋作办公室及销售门市部,每年租金2万元。被告租用房屋期间曾于1993。1994年两年共支付给原告租金4…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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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原告:张晓明。被告:上海南市综合贸易公司。第三人:上海天成典当行。原告。张晓明诉称:1995年9月,原告张晓明与被告上海南市综合贸易公司签订一份经营风险承包合同书,约定由原告个人承包天成典当行,期限为1995年10月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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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 原告系某信托投资公司,被告系在原告处开立帐户进行股票炒作的客户李某。自1996年7月1日起,被告在原告证券营业部炒作深圳、上海股市股票。截止1996年11月25日,被告股票资金帐户有资金余额3000余元。在一次委托买卖中,因原告失误,造成被告一笔交易受损,于是,原告开始为被告炒作股票垫资(无书面协议)。自1996年11月26日至1997年3月18日,在被告连续炒作股票过程中,原告累计垫资159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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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原告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百事可乐饮料有限公司订立经销商合作合同,约定原告销售百事可乐系列产品,如所销售产品有"再来一瓶"字样,由原告向消费者免费兑换500毫升百事可乐饮料,被告定期回收"再来一瓶"的瓶盖,并按照回收数量返还500毫升百事可乐。2011年7月16日,原告向被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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