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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规定,人大代表列席地方人代会、人大常委会会议是执行代表职务的一种形式,政府组成人员、法院院长、检察长列席本级人大会议是权利,更是义务,这两种列席分别是人大代表依法开展监督工作、有关国家机关依法接受监督的一个路径。但是,当前地方人大会议列席泛化,增加了公共财政的支付,加大了会议成本,挤占了人大代表执行职务的经费和服务。解读地方人大会议“列席权”,依法将列席人员控制在制度设计的范围内,对形成节俭高效会风、保障人大代表履职的合理经费和服务有积极意义。笔者梳理了涉及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列席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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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应邀列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上海市实施代表法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区、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应邀列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为进一步做好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的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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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6月,时任市十届人人代表的李汶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走进锦江小礼堂,这是市人大代表首次被邀请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随后的日子里,李汶以市人大代表的身份先后3次列席了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李汶深感这一责任的重大。如何充分行使代表权利,尽好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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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去广州市,也能列席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了。"2014年11月24日至26日,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该省15个地级市及部分县(市、区)的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通过在线交流平台分别在就近的人大机关的分会场远程列席本次常委会全体会议,并参与分组审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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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人大代表出席本级人大会议,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既是法律赋予的重要权利,也是重要义务。代表法第三条规定了人大代表享有七个方面的权利,其中第一项权利就是审议权。这些权利既有具体的内容和形式,又有具体的行权程序和要求。代表法第四条规定人大代表应当履行七个方面的义务,其中第二项义务就是参加审议工作的义务。这表明,人大代表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是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一项重要权利,同时,也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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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建设》1998,(8)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规定了各级人大代表所享有的各项权利,如参加会议权、审议权、提议案权、建议批评权、提名权、表决权、询问权、质询权、视察权、约见权、特定问题调查权、罢免权和召集代表大会提议权等。这些权利,基本上构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代表权利体系。只要代表认真行使职权,是一定能够发挥出应有的作用的。但是,目前一些人大代表尤其是我们常常接触到的县以下人大代表在行使职权方面不能尽如人意,普遍存在着的一个突出问题是行使职权力度不大、不够到位,具体表现为:不深、不活、不准和不高。不深,就是代表在行使某项职权时缺乏应有的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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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前举行的枣庄市薛城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大会秘书处依据代表法及有关规定,对7名请假、4名缺席人大代表和4名请假列席人员进行了"点名"通报,积极督导各代表团加强与会人大代表和列席人员管理。大会考勤情况引发领导关注酷暑炎热,服务倍至。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召开之际,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给代表和列席人员准备了清淡可口的饭菜,提前7天下发会议通知,让代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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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见权"是《代表法》赋予人大代表的法定权利,具有法律性、权威性、严肃性。但"约见权"应依法行使,而非随时可行使的权力。人大代表应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自觉维护法律的威严,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增强监督的有效性,为经济社会和民生事业的发展服好务。人大代表依法行使"约见权"有三个方面的益处:一是有利于规范人大代表的履职行为。《代表法》第二十二条对人大代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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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襄阳市襄州区人大常委会不断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促进代表依法履职,取得了一定实效。一是落实重大情况向人大代表通报制度。结合每次区人大会议通过的议案和作出的决定,挑选出人大代表最关心的现实问题,以电视报道、网络公告、会议通报、印发专题材料等形式向代表通报。二是落实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根据审议议题,邀请部分基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事先告知会议内容,以便其进行法规学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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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代表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人大代表在人代会期间的工作,主要有以下8项:(一)审议列入会议议程的报告和议案。人大代表的审议,是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进行表决的重要基础,是一项必经程序,也是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管理国家事务、监督本级国家机关工作的一项重要职权。人大代表审议,一般是采用代表团小组会议审议、代表团会议审议和大会全体会议审议的形式。人大代表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时,应充分行使代表的知情权利和提出不同意见的权利,进行充分的实质性的审议。有不同看法,可以提出修改意见。有不清楚的问题,可以向国家机关提出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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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去年10月17日召开的广西北海市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有一项引人注目的议题,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九先作题为《认真学习深入实施代表法,进一步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作用》的报告。在这样庄严的会议上,集中组织到会的人大代表以及列席人员400余人共同学习代表法,此举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北海市这一届的人大代表大多是新当选的,对人大代表的权利、义务等过去了解不多。听了报告,他们说:"这回心里有数了,以后知道怎样当好人民的代表了。"一位市领导感慨地说,"我当了多年的人大代表,第一次这么全面地学代表法,懂得了怎样履行好代表职务。"几位在政府部门任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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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应邀列席常委会会议,主要目的是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的作用,加强人大常委会与人大代表的联系,进一步拓宽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直接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常委会履行职责的情况置于人大代表的监督之下。列席会议的人大代表有发言权,但没有表决权,可就会议审议的议题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等。如果分组审议时列席代表单独编组,会产生一些不利因素,有违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的初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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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利于县以上人大代表依法行使代表职权,履行代表义务,发挥代表作用,《代表法》第23条、24条规定,县以上人大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应邀列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和原选举单位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鉴于这是一个新的规定,且比较原则,特就有关问题谈点个人的粗浅认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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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今年以来,平度市人大常委会为进一步提高人大监督工作水平,增加了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代表人数,要求代表认真积极履职,为常委会审议监督工作注入新活力。为改变以往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人大代表"事不关已、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