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875 毫秒
1.
如同几年前 VCD 等行业的翻版,如今我国“无负压供水设备”市场也呈现出一派混乱局面:每年新建、改造二次供水工程上万台的需求量,吸引着众多国内资本争相涌入:但据业内人士透露,目前国内大多无负压设备的生产企业都是由水泵、水箱厂演变而来的。概念炒作导致供水隐患中国第一台无负压供水设备于1997年研制成功并投放市场,但由于供水系统的高安全要求和消费者的观念滞后,无负压产品一直没能得到推广 相似文献
2.
3.
4.
城市二次供水管理是当前国内许多大中城市供水管理中的一大难题,普遍存在产权不清、收费混乱、管理不善、水质污染等问题。开发商在完成中高层或高层住宅小区的建设时与自来水公司签订二次供水合同,约定开发商按总表计量向自来水公司缴纳水费,小区房屋交付业主后,水费则由物业公司代收代缴。随着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出台,城市中高层或高层住宅"总表制"供水问题日益显现,特别是当二次供水管线及相关设施、设备出现跑水、漏水时,不仅面临巨额水费如何承担问题,更牵涉二次供水管线及相关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及改造等深层次问题。处理此类水费纠纷应以供水合同为基础,开发商未变更供水合同主体的,仍应承担缴纳水费责任;自来水公司与物业公司、开发商三方签订趸售协议的,应视为已变更了供水合同主体。 相似文献
5.
国内大屏幕拼接墙市场的液晶风潮始于2007年,至今液晶拼接墙产品已占据国内监控市场五分之一的份额,其市场规模在等离子拼接产品四倍以上。无限的商机引起了众多厂家对这一新兴市场的觊觎,市场迅速充斥着 相似文献
6.
驰名商标,又称周知商标、著名商标,即为广大消费者熟知、市场信誉卓著并具有巨大市场价值的商标.根据驰名地域,驰名商标可分为国内驰名商标和国际驰名商标.“凤凰”、“金星”和“万宝”等是国内驰名商标,主要市场在国内.“可口可乐”、“松下”和“雀巢”等是国际驰名商标,它们的知名度超越国界,在世界各地拥有众多的顾客. 相似文献
7.
合资合作企业中的国内企业知识产权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很多场合,我们时常可以看到众多国外知名企业潜入国内市场的身影,在国内市场没有完全开放的政策限制或国内市场环境不熟悉的情况下。它们意欲深入中国广袤的市场淘金,而国内企业也想投靠国外企业这棵大树做大做强,在二者各有所图的博弈后,通过合资合作的方式达到双赢。但在中外成功合资合作"额手相庆"之余,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就是国内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 相似文献
8.
10.
11.
宣称是美国品牌,奶源100%全来自国外的施恩奶粉,日前被披露以国内奶源冒充进口奶源,其真正奶源主要来自国内的山西、黑龙江。而所谓的美国施恩公司也被证实其实是广东雅士利在美国虚设的一个空壳公司。施恩的洋马甲被揭穿暴露了市场上一些洋马甲品牌挂羊头卖狗肉的乱象,更敲响了其安全警钟!施恩奶粉在国内市场上已销售多年,拥有众多消费者。 相似文献
12.
13.
近年来,中国市场日益成为世界经济体系中重要的一部分,而具有巨大潜力的中国安防市场也成为了跨国公司的战略目标之一。在国际上颇负盛名的三星、GE、索尼、西门子、霍尼韦尔等跨国公司也纷纷将目光投向中国的监控、门禁等领域,意欲与众多中国国内安防企业分得这个大蛋糕。 相似文献
14.
正近年来,安防行业的发展壮大也不断的推动着安防器材市场的发展,包括电子锁、电磁门吸、门禁控制器在内的众多安防出入口器材也已发展出众多类型。而伴随着我国成为重要的锁具生产基地,我国的锁具行业也不断的向高端化市场迈进。在这其中深圳市意林电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意林电锁")便是其中的佼佼者。在第十六届CPSE安博会上,记者采访了意林电锁国内业务经理余健。据了解,作为国家高端电锁产品领导品牌的意林 相似文献
15.
<正>SDI前端设备目前发展的最为迅速,市场上已经出现了各类形态的产品,如红外球球机、红外摄像机、云台等产品。天地伟业近两年来在HD-SDI数字高清市场上推出了众多产品以满足市场需求,例如HD-SDI高清高速球、高清红外球、高清枪式摄像机、高清红外摄像机、高清一体化摄像机、视频会议摄像机、信号分配器、中 相似文献
16.
关于完善我国商标法的两点思考王晨雁随着我国政府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国民待遇”,取消其商品内销的种种限制,许多国货名牌纷纷被外商收购、控股。外国投资者对国内市场的冲击与占有,使国内企业面临着从未有过的竞争与威胁。创名牌、保名牌已成为我国众多企业的共同心... 相似文献
17.
中国的市场暗香涌动、生机勃勃,不仅培养着大量的国内企业成长壮大,也吸引着众多国外企业进入发展,蚬壳星盈科技就是这支队伍中的其中一家。新世纪之初,于20世纪末成立于美国硅谷的蚬壳星盈从北美洲走进了中国,并致力于将最优秀和最先进的技术应用于国内的各行各业。 相似文献
18.
19.
德先诉索尼案被认为是国内第一起以非法垄断为案由的案件,具有理论探讨的重要意义,此案在实体认定上并不能笼统地认为索尼公司实施了非法的搭售。因为索尼公司在数码相机的设备市场上并不具备市场支配地位,同时在产品的销售中不具备搭售的"单一产品"构成要件,因此在销售设备时不成立数码产品和电池的非法搭售。但是,由于设备市场和售后市场的关联性,设备市场的竞争在售后市场是专有市场时无法影响厂商对于售后产品的定价,从而构成对索尼产品的售后市场的垄断地位,并在售后市场上构成搭售。同时,在数码相机市场快速发展,设备产品未来销售的贴现价值偏小的激励下,厂商有足够的动力对售后产品制定高价格,扭曲竞争。因此,在这一意义上,索尼公司的行为构成反垄断法意义上的非法搭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