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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2 毫秒
1.
读者心声     
百姓期盼“居者有其屋”《廉政瞭望》今年第9期“聚焦”以《焦灼的土地》为题,详尽地分析了目前我国土地制度中存在的缺陷,以及由此产生的严重后果。在土地市场中,政府既是土地管理者,又是土地经营者,在追求政绩和经济利益的双重动力的驱使下,地方政府主导下的土地违法违纪行为  相似文献   

2.
《党的建设》2011,(2):63-63
《第一财经日报》日前刊登记者王羚的专稿说,简单地把农村户口转成城市户口,并不等于城市化;土地的城市化并不是真正的城市化;面对土地财政引起的地方政府城市化冲动,更需要警惕农民成为城市化的利益受损者。  相似文献   

3.
男女平等是我们的基本国策,从中央到地方政府一直都很重视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保护问题。可是在现实生活中,侵害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事情却时有发生。本课题组通过对福建全省9个设区市进行综合问卷调查和实地、实例调查等方式,分析了我省施行《土地承包法》中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现实状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与矛盾,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贯彻落实《土地承包法》、保障福建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促进我省农村妇女全面发展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4.
土地经营权流转涉及诸多社会行为主体的利益.因而以地方政府为主导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制度供给过程,必然是一个多元利益主体的博弈过程.本文基于对义乌土地流转现状的考察,比较了义乌市2007年和2008年的土地流转状况,分析了义乌市政府、各镇街、村级政权等基层组织为推进土地流转所进行的诱致性制度变迁,在变迁过程中,各流转主体在利益极大化原则下,采取的多元博弈策略导致土地流转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并就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提出了作者的一些不成熟看法.  相似文献   

5.
“地利共享”原则既是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内在要求,也是土地增值利益本身的公共属性所规定的。随着城市化扩张,我国形成了一套由政府统筹进行土地供给、土地出让、土地利益管理的土地开发模式。在土地利益分配实践中,政府遵循“地利共享”原则,在国家、集体与农民三者之间达成了一种是利益平衡的再分配机制。实践证明,“地利共享”并非停留于抽象的地利分配制度层面,而在实践中形塑了我国独具特色的城镇化实现路径:政府通过土地财政为城镇建设提供资金来源,促进了土地的城镇化;通过利益再分配为失地农民提供制度性保障,加速了农民的城镇化;也为村级组织提供集体经济来源,促进了村庄的城镇化,适应了当前我国半城市化阶段的发展需求。  相似文献   

6.
以往实行的国有经营性土地协议出让制度存在着很大的弊端:一是土地交易权力掌握在政府手中,土地出让往往采取非市场的方式,买高卖低都由政府说了算,交易双方在利益上处于一种不对等的地位;二是特权左右为土地定价问题。由于缺乏制度的制约.协议出让土地的权力很大程度掌握在一少部分人手中,批条圈地、低价卖地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土地开发商直接与土地拥有者签定土地出让合同,多头供地的格局使得土地交易暗箱操作、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为此,本刊记者选取了几个典型案例,从中可以看出土地协议出让制度的弊端。  相似文献   

7.
陈靖 《求实》2016,(11):89-96
在城镇化背景下,基层政府围绕土地开发而形成对土地利益分配的要求。如何调整土地利益、建构分配秩序,要求乡镇重新介入官民互动的微观治理过程中来,但由于缺乏常规性权力,乡镇往往在官民互动中采取"做工作"的方法和策略开展技术治理。基层政府的技术治理是在科层体制下经过责任量化和行政动员,以工具化的权力技术作为"做工作"的手段来完成行政目标,技术治理塑造了基层政权的策略性逻辑。  相似文献   

8.
土地征用过程中的地方政府行为分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近些年来政府有关部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规范土地征用的法律法规,土地征用的混乱现象有所缓解,但地方政府在土地征用过程依然存在不少不规范行为,如擅自占用土地、先征后批、压低补偿标准等等,都极大地损害了农民的基本权益,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潜在因素。进一步规范土地征用过程中的政府行为,建立地方政府征地行为的约束机制以及被征地农民的利益表达机制和谈判机制,切实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已经成为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大现实课题。  相似文献   

9.
长期以来,由于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我国的经营性土地交易行为一直是非市场化运行,土地交易权力掌握在政府的一些部门和一部分有特权的人手中,采取协议出让土地的方式,形成了多头供地的格局。这种做法的直接后果是,“照顾”了少数购地者的利益,使土地拥有者蒙受了低价带来的损失,大量没有渠道拿到  相似文献   

10.
农地产权公共域与农民土地收益权侵蚀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覃美英  程启智 《求实》2007,(6):45-47
土地收益权是土地使用权的目的。但我国农民的土地收益权并不完全,土地产权的残缺性使一部分权利落入公共域,为各利益集团大肆侵蚀农民的土地收益权打开了方便之门;而政治经济利益的驱使使政府和社会各利益集团竞相在公共域中攫取利益;在这场博弈中,农民在地位上处于绝对的弱势,不具备与政府和社会集团对话的谈判能力,从而使农民土地收益权遭受侵蚀成为必然。  相似文献   

11.
土地登记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近年来引起了人们的高度重视。特别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登记规则》实施以来,我国土地登记制度取得了长足进展,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国土资源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违规登记、不规范登记的问题也一定程度地存在着,影响了土地登记的公信力、土地登记的效力,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土地市场健康发展,给土地权利人造成损失。  相似文献   

12.
公共利益是土地征收的前提条件。公共利益是个体利益的加总,在个人利益存在冲突的条件下,只能够在立宪层次通过程序上的一致同意实现。公共利益最多只是土地征收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为了有效约束国家或政府的土地征收,需要增加适当补偿作为公共利益的唇齿条款。美国和法国土地征收中"公共利益"案例的判决强调了程序和适当补偿。中国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中"公共利益"条款需要从补偿和程序两个方面完善。  相似文献   

13.
本文论述了土地商品与土地资本的内涵、外延及两者之间的本质区别,探讨了土地资本商品的特点及其表现形式,以期在土地资产处置时正确处理政府与各投资主体的利益关系,从而建立合理的土地资产分配、管理、监督和营运体系。  相似文献   

14.
“土地流转”从根本上来说应该属于市场行为,你情我愿才能达成交易。现实中,基层政府过度参与,甚至和老板、公司一起联手谋求利益,应该说在很大程度上侵害了农民的利益。  相似文献   

15.
《农村土地承包法》肯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一项重要的具有物权性质的财产权。土地征收是政府行使的一项公权。由于公权的过于强大,土地征收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带来侵害。如何完善土地征收制度成为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关键。  相似文献   

16.
1946年秋至1947年3月,陕甘宁边区政府颁布《陕甘宁边区征购地主土地条例草案》和《陕甘宁边区土地公债实行办法草案》,以政府发行土地公债,征购地主超额土地分配给无地少地农民承购的方式进行了和平土改。和平土改的试行,改变了边区土地占有关系,贫雇农因和平土改政策获得了部分土地,初步实现了"耕者有其田"。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得到提高,生活水平也得到切实改善。土改也改变了乡村社会秩序,妇女的社会地位得到提高,地主开始从事农业劳动,并改变了原来不劳而食的寄生生活,二流子也在政府的帮助下依靠劳动改变了原来好吃懒做的坏习惯。解放战争初期的和平土改政策虽然时间较短,但为中共的土改政策增添了丰富多彩的一笔,成绩和历史贡献应予肯定。  相似文献   

17.
当前我国地方政府牢牢掌握城市土地供应的主动权,一切用地经由政府统一供应。地方政府采用招标、拍卖、挂牌三种方式统一供应土地。土地统一供应增强了政府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增加了政府土地资产收益,为城市建设筹集了大量资金。虽然土地统一供应政策增加了地方财政收入,但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行为是不可持续的;目前我国的楼市危机在一定程度上冲击了地方财政安全,引致了地方财政危机。土地供应要遵循社会效益优先的原则,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科学调控土地供应量,调整土地供应结构,创新土地供应方式。  相似文献   

18.
我国城市化中土地征收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防控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我国现阶段城市化建设中,由于一些地方政府与开发商在征地中强制征用土地、强制拆迁房屋,使得被征用土地的人民群众利益受损,在土地征收利益诉求得不到制度内的途径解决时,受制度外的闹事文化的影响,容易引发土地征收中的群体性事件,主要表现为集体性上访事件、冲击党政办公机关事件、扰乱公共秩序事件等。土地征收中的群体性事件的防控政策,一个是防,即保证土地征收过程中利益分配的公平;一个是控,即通过弥补土地征收中利益分配的不公平,以保证土地征收中结果持有的公平。  相似文献   

19.
《天津支部生活》2006,(11):F0003-F0003
天津市土地整理中心作为我市唯一机构,承担着全市范围内土地收购、整理、储备任务和土地征收、耕地开垦的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多年来,中心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积极开展土地收购、整理和储备工作,增强了政府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通过出色完成市重点项目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保障;通过规范有序地开展全市土地征收技术性、事务性工作,支持了各区县的经济建设。  相似文献   

20.
代价付出是否合理有合真性、合利性和合义性三个基本标准。应把土地征收中的政府行为与代价合理性评价标准联系起来,把发展中的代价合理性与社会公平正义结合起来。应通过各种途径确保政府在征地中遵循代价合理性标准,使失地农民在共建共享的和谐社会中分享社会进步带来的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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