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94 毫秒
1.
杨和杰 《台声》2002,(4):48-48
三、台湾同胞(台商)在西部地区哪些领域投资可以享受优惠的政策?台湾同胞(台商)在西部地区以下领域投资可以享受优惠的政策:农业、林业、水利、交通、能源、市政公用、环保等基础产业或基础设施建设,矿产、旅游等资源开发,建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可以享受外商投资鼓励类产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国家已颁布《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并将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情况和条件变化,及时补充、修订《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及有关措施,扩大西部地区对外开放。四、台湾同胞(台商)如在西部地区投资哪些服务贸易项目可以享受…  相似文献   

2.
本刊综述 《创造》2011,(4):36-36
声音"商务部将继续支持西部省份开展投资促进活动,并在吸引外商投资政策上向西部地区倾斜,着力向海外推介西部。"——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曹宏瑛在最近举行的第十二届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推介会上表示。  相似文献   

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中西部开发的重大战略,鼓励外商到中西部地区投资,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对设在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企业给予三年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的通知》。文件规定:从2000年1月1日起,对设立在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南、四川、云南、西藏、陕西、甘  相似文献   

4.
根据2002年2月发布的《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国务院令第346号),为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鼓励中西部地区利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发展中西部地区比较优势产业和技术先进的企业,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带动中西部地区经济整体素质的提高,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对2000年6月公布的《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进行修订。  相似文献   

5.
国策     
《群众》2017,(16):4-4
全面落实扩大引进外资举措7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大引进外资力度,营造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环境的各项举措,要求9月底前全面落实。取消或放开制造业和服务业一些领域外商投资股比限制,鼓励地方出台支持措施吸引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扩大国家级开发区投资管理权限,对符合规划的利用外资项目要优先保障建设用地。在全国采取“告知+承诺”等方式,简化外国人才来华工作许可。  相似文献   

6.
一、加快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务求取得阶段性成果。抓好西部地区已开工基础设施项目的续建,严格工程质量管理,加强项目稽察监督。加强农村交通、电力、通信和生态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努力做到油路到县、送电到乡、广播电视到村和退耕还林到户。二、贯彻西部开发的政策措施及实施意见,推进西部开发。增加对西部地区建设资金的投入,在2002年发行的长期建设国债中,继续安排一定规模的资金用于西部开发项目。增加对西部地区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补助资金,注意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倾斜。落实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配套贷款,对投资大、建设期长的基础设施项目,金融机构可视情况,适当延长贷款期限。简化外商投资项目的审批程序。对设在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类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在2001年至2010年期间,减按15%的税率征  相似文献   

7.
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补充规定(三) 为促进香港、澳门与内地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鼓励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商业企业,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四》及《〈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四》,现就《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8号)中有关香港和澳门服务提供者投资商业领域问题做出如下补充规定:  相似文献   

8.
徐静 《前沿》2007,(4):96-99
国家实施西部开发战略,最为关键的就是投资问题。中国作为全世界仅次于美国的接受外资大国,其内部各区域在接受外资的结构上却存在很大的偏差。为了积极引导外商投资参与西部开发,制定相应的法律制度极其重要。文章通过对西部地区外商投资现状以及法律制度缺陷的分析,提出构建我国西部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的具体方案。  相似文献   

9.
刘涌 《台声》2004,(7):70-71
2004年6月1 6日上午1 0时,商务部副部长马秀红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我国吸收外商投资形势、第八届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鼓励台商投资等方面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马秀红说,中国吸收外商投资情况一直得到媒体和各界的关注,经过25年的努力,中国吸  相似文献   

10.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 为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促进西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特制订本目录。 本目录共包括两部分,一是国家现有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二是西部地区新增鼓励类产业。 本目录原则上适用于在西部地区生产经营的各类企业。其中外商投资企业按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执行。  相似文献   

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鼓励外商投资企业从事能源、交通基础设施项目,促进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扩大外商投资企业从事能源、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税收优惠规定的适用范围。现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2.
东西联动的六大举措张贡生  关于东西部合作开发的方式、领域和重点 ,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 通过多种途径集资。如资本市场建设、BOT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 (含西部开发彩票和财政债券等 )等渠道引导社会资金投资于西部的基础设施 ,尤其是公路、铁路、机场、天然气管道以及电网、通讯、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 ,以及水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这既是沟通西部与中部和东部、西南与西北地区联系 ,通江达海、连接周边国家或地区的运输通道 ,又是吸引外商投资的基础。二 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一是鼓励东部出口加工贸易企业把产品加工的产…  相似文献   

13.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适应对外开放新形势,贯彻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部署,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务管理改善投资环境的决定》(市政府令第39号),市政府将原《重庆市鼓励外商投资若干优惠政策》(重府发[1997]15号)、《重庆市鼓励外商投资若干优惠政策补充规定》(渝府发[1998]43号)及《重庆市鼓励外商投资农业领域的若干优惠政策》(渝府发[1997]77号)汇集整理、修订,同时增加了上述文件出台后国家有关新政策,特别是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有关新政策,  相似文献   

1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鼓励外商投资企业从事能源、交通基础设施项目,促进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扩大外商投资企业从事能源、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税收优惠规定的适用范围。现通知如下: 自1999年1月1日起,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  相似文献   

15.
从商务部获悉,中国有望于年内制定直销业相关法律,严格区分直销和各种形式的传销,鼓励合法直销。据了解,《设立外商投资直销公司暂行规定》目前已经完成起草工作。  相似文献   

16.
近年来,我国大力鼓励外商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国际常用的项目融资(ProjectFinance)在国内得到运用,其中主要是外商投资特许权项目(BOT)。国内为此类项目提供法律服务的法律界人士的研究和实践丰富了我国外商投资法律研究的广度和深度。随着项目融资的进一步成熟和发展,有许多原来并不重要的问题变得值得研究。而对这些问题的研究必将促进中国投资及其他领域的立法发展。本文拟就外商投资特许权项目的环境法风险的定义、环境风险与中国的基础设施项目的关系、影响方面及措施等进行了讨论。  相似文献   

17.
《时代潮》2000,(5)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曾培炎:国家今年要增加对中西部地区投入,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网债投资、"债转股"、核销呆坏账准备金和外国政府及金融机构贷款,也要向中西部地区倾斜。要完善相关政策,努力改善投资环境,更大胆地吸引外资和中国东部资金进入。交通部部长黄镇东:从现在起到2010年,一方面继续加大西部地区国道主干线的建设,另一方面将重点实施西部开发的大通道工  相似文献   

18.
中国正在走向世界,世界正在走向中国,中非合作论坛旨在促进中非友好合作。中国为了支持非洲的发展,在论坛会议上宣布四项承诺:继续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提供各种援助;在未来两年内减免非洲重债贫困国和最不发达国家100亿人民币债务;提供专项资金,支持和鼓励中国企业到非洲投资;设立非洲人力资源开发基金会,帮助非洲国家培训各类专业人才。  相似文献   

19.
为鼓励外商投资企业从事能源、交通基础设施项目,促进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扩大外商投资企业从事能源、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税收优惠规定的适用范围。现通知如下:自1999年1月1日起,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3目关于从事能源、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在报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后,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规定,扩大到全国各地区执行。国务院关于扩大外商投资企…  相似文献   

20.
柴艺 《长江论坛》2001,(4):45-46
自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财政政策作为政府行为的一种主要表现,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一是税收优惠政策全面启动。主要包括:对设在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在西部地区新办的交通、电力、水利、邮政、广播电视等企业,企业所得税实行两年免征、三年减半征收;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定期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对为保护生态环境,退耕还生态林、草产出的农业特产品收入,在10年内免征农业特产税;对西部地区公路国道、省道建设用地比照铁路、民航用地免征耕地占用税,其他公路建设用地是否免征耕地占用税,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对西部地区内资鼓励类产业、外商投资鼓励类产业及优势产业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先进技术设备,除国家规定不予免税的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等。二是国债投资、扶贫资金开始向西部倾斜、西部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教育工作得到较快的发展。虽然,财政政策在促进西部大开发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对提高西部地区的社会福利水平,改善西部地区的投资环境,促进西部地区的资源优化配置,推动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但是,为了更有效地促进西部大开发,需要进一步完善财政政策。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