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17.问:直接选举人大代表的主持机构是哪个?答: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县乡两级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县级人大常委会任命。选举法还规定,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代表候选人的,应当辞去选举委员会的职务。 相似文献
2.
3.
<正>选举委员会是我国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中的主持机关,在直接选举中发挥重要作用,因此,2010年选举法修改将"选举机构"从原来的一条改为专章,对其产生、回避、职责和工作要求都作出具体规定,体现了选举机构在我国选举制度中地位的提升。但学界对其研究却并不充分,从中国知网以"选举委员会"为主题词进行检索,只有寥寥数篇[1]。在本文中,笔者将重点阐述选举委员会组成及产生方面的改革,使选举委员会能成为公平、公正、公开选 相似文献
4.
5.
21.问:选民如何进行投票? 答:我国县乡人大代表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选民根据选举委员会的规定,凭身份证或者选民证领取选票。选举县乡人大代表,可以设立投票站进行选举。选民居住比较集中的,可以召开选举大会进行选举,具体方式由选举委员会决定。设投票站进行选举的,选举委员会应当根据各选区选民分布状况。按照方便选民投票的原则设立投票站。因患有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的选民,或者居住分散并且交通不便的选民,可以在流动票箱投票。为了保证选民依法自由行使选举权,选举时设秘密写票处。 相似文献
6.
修改后的选举法第九条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代表候选人的,应当辞去选举委员会的职务。”这一规定意味着选举委员会成员就不能同时为人大代表候选人了。 相似文献
7.
马俊豪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5,(1)
关于人大代表的补选活动,我国《选举法》第54条只规定了选举主体而未阐明选举机构,若有数量较大的人大代表资格丧失引发补选活动时,专门的选举机构就必不可少。此时可以参照《选举法》第8条,县级以下的人大代表补选活动由独立的选举委员会主持,市级以上的人大代表补选活动的选举机构为同级人大常委会。但当数量较多的市级以上的人大代表代表资格终止时其同级的人大常委会因成员不足而陷入瘫痪,无法履行其作为选举机构的职责,《选举法》对于这种情形的选举机构的规定尚存缺陷,因而需要结合实践中关于类似问题的应对措施从立法论角度对该法律漏洞进行弥补。 相似文献
8.
7月13日,克拉玛依市小拐乡九选区——国有牧场选区会场,参加选举大会的选民依法通过了乡人大代表选举办法、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选民们为自己心中的代表候选人投出了庄严的一票,监票人和选举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清点出选民人数,顺利选出乡第十三届人大代表,这标志着克拉玛依市小拐乡、乌尔禾乡人大代表选举工作划上了句号。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为更好地落实人人平等、地区 相似文献
9.
我国宪法和选举法规定,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直接选举的好处是便于选民直接挑选自己所信任的人当选人大代表,是最受选民欢迎的选举方式和民主形式。直接选举最重要的是要严格程序、依法办事,这是选出高素质人大代表的关键。笔者根据以往换届选举中有的地方“重选举结果、轻选举程序”的问题,吁请选举的组织者依照修改过的选举法要求,严格程序,坚决克服和杜绝“三种倾向”: 相似文献
10.
2004年10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选举法修正案,在我国民主政治建设和发展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在选举法修正案中,对县乡人大代表选举作了一些新的规定,如在第七章三十一条中新增加了预选内容:“对正式代表候选人不能形成较为一致意见的,进行预选,根据预选时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这个新的规定,对县乡人大代表选举影响深远。在工作调研以及与人大同志的交流中,许多同志就县乡人大代表选举中如何开展预选问题提出了一些不同的看法。 相似文献
11.
12.
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办事是各项工作的要求,在人大代表选举中也不例外。但实践中,一些地方的土政策与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并不一致。 相似文献
13.
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甘肃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有关规定,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甘肃省民政厅下发通知,要求于2013年9月至2014年3月,在全省开展第八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按照换届规定和要求,甘肃省各地如期进行了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基于研究的需要,笔者对甘肃省兰州市永登县上川镇B村换届选举进行了全程跟踪观察,本文是对该村换届选举观察分析的结果。一、甘肃省兰州市永登县上川镇B 相似文献
15.
我国宪法规定的选民直接选举县乡人大代表,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最直接、最根本的民主活动,也是我国选举制度最重要的组成部分。2011年始进行的新一轮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是1979年以来我国依法进行的第10次乡级人大代表选举、第9次县级人大代表选举。 相似文献
16.
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乡镇人大从过去的每届任期三年改为每届任期五年,为代表选举和乡镇领导履行职务,从时间上得到了保证,也克服了频繁选举的不利局面。2007年,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将同步进行,为了依法做好换届选举工作,仅就乡镇人大代表选举问题做一些探讨。 相似文献
17.
根据市委关于探索试点开展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的有关精神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研究和探索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的有效途径和方法”的工作要求,结合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第七、八次工作例会关于对开展此项活动的相关工作部署,嘉定区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开展市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报告的活动方案。 相似文献
18.
19.
乡镇人大代表选举,依法是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在代表资格审查机构及其程序上是否有所不同?乡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与平时补选,其代表资格审查机构及其程序是否有所区别?直接选举时设立的选举委员会与新一届人大设立的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在职能上如何分别定位。这是法律上需要明确的问题,更是实践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过去一些地方的乡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中,五花八门的代表资格审查方式,以及面对现有法律原则规定和实际运作逻辑矛盾的困惑, 相似文献
20.
《人民政坛》编辑部:我是去年底新当选的市、县两级人大代表。最近,县人大常委会拟安排我们在下半年作述职报告,我不知道要怎么准备,能给我一些建议吗?
答:人大代表向选举单位或选民作述职报告,对于进一步增强人大代表的使命感、责任感和履行职责的主动性、自觉性,密切代表同选举单位或选民的联系,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促进代表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不断改进工作,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具有重要的意义。代表法明确规定:“代表应当采取多种方式经常听取人民群众对代表履职的意见,回答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对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的询问,接受监督”。这一规定明确了代表要保持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并报告履职情况、接受监督的责任与义务,为代表述职提供了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