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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霍银泉 《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2010,(2)
从我国司法实践来看,保护死者的人格利益是肯定的,但在学理上仍存在分歧.我们认为死者无法享有人格权不可能成为人格权主体,死者人格利益不是权利而是法益,死者近亲属依据其一般人格权成为请求权主体.法律所保护的死者人格利益,是死者人格法益;死者近亲属的请求权是依据其自己的权利在维护了死者人格利益的同时也维护了自己的人格利益,即人格尊严;死者人格利益包括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是具体的、法定的、有限的几种,不存在对死者一般人格利益的法律保护问题;对死者人格利益保护应规定相应的期限. 相似文献
2.
黄魏思思 《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23,(1):115-1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了以保护死者人格和与死者人格有利益关联的生者为根本目的的立法观念,由死者的近亲属提出保护请求。但实践中,死者人格利益受损后存在如下情形:一是死者没有法定范围内的近亲属;二是死者虽然有法定范围内的近亲属,但其不行使请求保护的诉权。这两种情形下,都可能存在死者法定近亲属范围之外的法律主体,遭受到与死者近亲属相同或相近的痛苦,其合法权利受到侵害的情况。死者近亲属以外与死者关系密切的法律主体是否可以作为请求权主体,已成为我国法律亟待解决的问题。国内外针对死者人格利益保护请求权主体的理论主要有直接保护说、间接保护说、混合保护说三种流派,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理论适用上采取了混合保护说立场。基于现实需要和相关理论,笔者认为死者法定近亲属与近亲属之外的主体提出保护请求具有可类比性;建议将死者保护人制度进行中国化运用;在死者人格利益保护请求权主体缺位时,建议扩张适用《民法典》人格权编有关条文,使死者法定近亲属范围之外的相关主体能够提出保护请求。 相似文献
3.
管宏杰 《胜利油田党校学报》2003,(1)
死者的名誉因死者生前的身份、地位、声誉等因素有其特定的象征意义,对它的法律保护也显得尤为重要。学术界对此也有多种观点,本文提出自己的观点,并阐述了实践中侵害死者名誉的具体行为以及任害名誉的阻却违法事由。 相似文献
4.
杨富昌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99,(6)
古有一妇人,丈夫外出数日不归。忽一日有人说:“菜园井里有一具死尸。”妇人惊慌地跑去一看就嚎啕大哭:“这是我丈夫!”随即报告官府。知府令妇人的邻居集合到井边,察看井里死尸是不是妇人的丈夫,大家都说井深没法辨认。知府说:“大家都没法辨认,为什么唯独这妇人一看就知道是她丈夫呢?”吩咐将妇人关押审问,果然是妇人与奸夫同谋杀死亲夫。此案中,在同一环境条件下,众人不能察看辨认井中死尸,而唯独妇人能一眼看出是她的丈夫,这种现象就是“超前反馈”,即在调查或讯问的过程中,在未向对方(或对象)有意识地输入具有某种特… 相似文献
5.
江高峰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0,(3)
死者近亲属的赔偿请求权缘于自身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死者生命侵害赔偿请求权属于非财产权利不得继承或让与,此外死者与近亲属间互负一定义务,因死者之死亡而致其近亲属无法享有因与死者具有一定身份关系而产生的利益,他们当然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相似文献
6.
《中共铜仁地委党校学报》2010,(2)
土家族的葬礼,既有社会习俗的特点,也有对处理死者的信仰。土家先民曾实行火葬、岩墓葬、悬棺葬等方式,不过民族历史的悠久,民族杂居的融合,使土家族的葬俗不断发生演变,但依然保留了其先民悼念死者的方式,以跳丧、歌丧来哀悼死者,慰籍生者。其鲜明的民族特征,有着重大的研究价值。 相似文献
7.
高玉萍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学报》2011,(1)
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公民的名誉权不受侵犯,死者的名誉权应受法律保护。针对死者名誉的司法救济程序是否只能由死者的近亲属提起诉讼这一问题,本文就死者名誉的法律保护及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8.
熊立荣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3,15(5):76-78
多人死亡犯罪案件对社会的危害日益突出,侦破这一类型案件的前提之一是对现场死者角色的识别,即在现场众多死者中确认谁是作案人、谁是作案目标、谁是无辜者。这一过程对侦查工作意义重大。可根据死者生前情况、死者伤痕特征等方法识别死者角色。 相似文献
9.
凶杀案现场勘查中对凶杀案案犯自杀于现场的认定依据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现场是否有死者以外的人进出的痕迹;现场是否有死者以外的人留下的与作案有关的痕迹物证;杀人凶器是否遗留在现场;现场物品有无增减或变动;现场是否反映杀人动因;死者死前的心理活动;凶手自杀与现场痕迹物证的形成有无矛盾;结合尸检分析,致命伤是否符合自己形成,自己能否形成。 相似文献
10.
江高峰 《贵州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0,12(3):16-17
死者近亲属的赔偿请求权缘于自身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死者生命侵害赔偿请求权属于非财产权利不得继承或让与,此外死者与近亲属间互负一定义务,因死者之死亡而致其近亲属无法享有因与死者具有一定身份关系而产生的利益,他们当然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相似文献
11.
熊立荣 《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学报》2004,(1):29-31
多人死亡犯罪案件对社会的危害日益突出,侦破这一类型案件的前提之一是对现场死者角色的识别,即在现场众多死者中确认谁是作案人、谁是作案目标、谁是无辜者.这一过程对侦查工作意义重大.可根据死者生前情况、死者伤痕特征等多方面、采取多种方法识别死者角色. 相似文献
12.
张桐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6):71-73
关于自然人死后是否还有人格权,一直存在争议.死者人格利益是人格权利益的一项重要利益.世界各国对于死者人格利益的保护、研究非常重视,许多国家把死者人格利益列入民法典直接予以保护.而我国民事法律发展缓慢,对死者人格利益的研究相对落后.但随着社会复杂程度的加剧,有效保护死者人格利益已经成为关系个体生存质量的重要社会任务. 相似文献
13.
在法医检案中,钝力打击腹部导致肠管破裂而无急腹症状较为少见,且常因腹部损伤轻微而在检验中忽略。笔者曾检验一例,现报告如下:一、案例资料1、简要案情死者邹xx,男,43岁。在某年8月30日晚上饮大量酒后于次日凌晨去偷鸭子。失主们发现后用拳脚将死者打了一顿。死者随后在路边睡觉,第二天早上醒来后自己步行回家继续睡觉,当时神志清楚。晚上家人发现死者已死在自己独居的院子中。2、尸体检验尸检见死者仰卧在院中地面上,身边有破碎的小木凳。上身裸,下身穿一内裤。尸斑不明显。尸僵形成于下颌关节。左、右额部及眉间见表皮剥脱,其内见一纵形… 相似文献
14.
一、案例资料案情简介:2006年3月21日,本市某住宅内发生一起命案,造成一死两伤,其中死者陈某,男,60岁,住案发场斜对面;伤者徐某,女,68岁,住宅女主人;伤者刘某,男,46岁,徐某女婿。现场概况及尸体检验:尸体位于房子一楼外间,头西足东呈仰卧位。死者右手握有连于腰部的红、青、黑三条电线(其中黑色为并排两股的带插头电器电源线,红青色为细小胶皮金属线),左足置于藤椅横杠上,右下肢外展屈曲,足底顶于靠墙的木沙发,木沙发的北侧扶手见有少许滴落状血迹。死者头部左侧地板上见一200×30cm血泊,死者头部所在处及其双下肢之间地板上见有散在的挫碎… 相似文献
15.
冷必元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25(1):76-81,106
死者近亲属对于死者存在着基于身份关系而享有的权利,侮辱尸体的行为侵害的是死者近亲属的人身权利。侮辱尸体罪完全符合设定亲告罪的几个标准。刑法应当将之规定为亲告罪,从而将侮辱尸体罪的追诉权赋予死者近亲属行使。当然,考虑到侮辱尸体行为在对死者近亲属构成犯罪的同时也可能对国家的社会管理秩序构成犯罪,因此,侮辱尸体罪应进一步被规定为非纯正亲告罪。 相似文献
16.
峏山杨氏妇科是安徽著名妇科流派之一。其家传著作《妇科秘传》有关论述表明:杨氏将青春期或围绝经期相关疾患称为“二限之病”;认为四物汤实为补血之剂,方中地黄应选用生地黄;强调妇人产后应谨慎养护,同时要审查妇人产后腹痛与否,二便通调与否和乳汁畅通与否,以辨妇人产后虚实;并提出妇人产后多因虚实夹杂而成“无根虚气”的学术观点。 相似文献
17.
汪国圣 《安徽中医药大学学报》1989,(3)
自唐宋以来,历代前贤论述产后之病,多责为虚,治倡温补。如孙思邈曾谓:“妇人产讫,五脏虚羸,惟得将补,不可转泻。”然笔者通过对《金匮要略》的学习,认为仲师对产后病的论治,有补有攻,既照顾产后体虚的特点,又不拘于产后禁忌,充分体现了辨证论治的精神,堪为后学之典范。兹将其治法分述如下。 一、发汗解表 轻而扬之 汗法是一种具有发汗作用,以疏散外邪,解除表证的常用方法。汗血同源,妇人新产,本已失血,故此法在产后不宜使用。然妇人产后,卫阳失固,邪气乘虚,感之最易,是以产后外感之证并不 相似文献
18.
陈莹 《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3,(4):96-98
本文在剖析相关学说的基础上再次探讨了死者名誉的法律保护问题,论证了对死者名誉的侵害实质上侵犯的是生者的一般人格权,并对刚刚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下文简称《民法草案》)中有关死者名誉的规定作了简要的评析。 相似文献
19.
蔡德军 《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87,(3)
一九八五年十二月八日晚八时许,朝阳区普庆路和建设街交叉处西北侧,五○五大院四楼四门一零一单元的孟祥云被杀.死者被犯罪分子使用死者家菜刀连砍数刀子脑后致死。犯罪分子更换拖鞋进入中心现场。门帘上发现了凶手所留的血手套痕;屋内挂着窗帘,放着被窝;死者身着 相似文献
20.
宋玉华 《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86,(1)
一九八四年八月十四日下午,四平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长发派出所报案:在长发磷肥厂附近辽河堤内的草丛中,发现一具女尸。在现场见死者仰卧在草丛之中,衣裤被扒开,尸体轻度腐败;颈部有条状索沟和掐痕,尸检发现阴道内有精液;尸体东侧有死者的两只塑料凉鞋,西北四、五米处发现一根一、二米长,两头结扣绳索。由于中心现场在深杂草中,又经过发案前夜大雨冲刷,因此破案难度很大。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