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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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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当前,我国的非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呈现出新的表现形式和发展趋势,现有的治理力度显然已经不能满足有效遏制该类犯罪的需要。本文试图在阐述我国非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刑事立法状况的基础上,分析非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特点和形成原因,并提出建立惩治与预防并重的治理模式的具体举措,冀望能对该类犯罪的治理与防范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2.
杨博 《法制与社会》2014,(2):85-85,88
受贿罪是一类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进行的贪利性职务犯罪。由于受贿罪形态多变,我国现行刑事立法曾多次对受贿罪主体作出改动,分别在《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到第三百八十八条中作出相应规定,以其适应社会发展变化。本文试对"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其核心问题"从事公务"作出探讨,对现行刑事立法关于受贿罪主体的范围提出一些自己的看法,以期对中国刑事立法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3.
引言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俗称"村官"、"村干部",其中包括作为农村政务组织的村民委员会和作为农村党务组织的村党支部两套班子(俗称村"两委")的组成人员。[1]当前,在城镇化浪潮中,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腐败问题日臻严重,被斥为"腐败航母"。然而,由于刑事立法在其身份归属和职能管辖问题上的困惑,使  相似文献   

4.
据中国村社发展促进会统计,目前全国总计有68万个行政村、9亿农民、500万名包括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党支部委员和村委会委员在内的“村官”,“村官”群体十分庞大。“村官”职务虽小,却拥有广泛的权力,管理农村的公共事务,并在一定范围内代替政府行使国家的管理职权。而近年村官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频发,  相似文献   

5.
陈奕 《法制与社会》2012,(33):212+214
现阶段法律界对于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主体问题观点没有形成一致意见,导致在司法实践中造成司法机关的认识不一,管辖权的判断不一,这直接影响到对于农村基层干部的职务犯罪的查处。新形势下,存在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农村党支部及其成员、村民小组和下属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成员、大学生村官等基层组织,确立这些组织中的干部范围对于查处涉农职务犯罪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6.
《公民与法治》2010,(1):F0003-F0003
2009年6月,雄县北营村党支部被保定市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该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富小水荣获保定市优秀村党组织书记荣誉称号。在这任干部上任之前,村中既没有集体企业,也没有什么公共设施,村民居住环境差强人意。  相似文献   

7.
现行刑事诉讼立法以犯罪主体为主要分类标准来界定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刑事案件侦查权,使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与其相对应的“前提罪”的管辖权相分离,借鉴海外立法和司法实践,修改我国相关立法,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和与之相关联的“前提罪”的侦查管辖权统一起来,促进反腐败斗争的深入。  相似文献   

8.
论受贿罪的主体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受贿罪的主体在刑法上明确规定为国家工作人员,并且我国刑法第83条对国家工作人员进行了立法解释,受贿罪的主体似乎不会发生疑问,然而我国立法、司法和法学理论界对该罪的主体范围的界定却未达成共识.特别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表现出新的特点,立法上对受贿罪主体的界定,已越来越不能适应现实的发展和需要,有必要对受贿罪的主体进行深入探讨.  相似文献   

9.
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问题,直接关系到农村基层政权和社会的稳定,关系到农村反腐败斗争的成效。为打击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0年通过了对我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司法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对村民委员会等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主体身份的认定问题进一步做了规定,为检察机关查处此类犯罪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解释》的颁布并未使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相反由于法律规定的不明确和立法解释的不明晰,使得检察机关在查处此类案件时常常陷入司法适用的困境。对此,本文结合现有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对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贪污贿赂、侵占挪用犯罪的法律适用进行了分析,以期对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0.
首先,从主体上看,村党支部书记、村长符合贪污贿赂罪的主体身份。一是村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村支部书记是由村党支部大会选举和由乡党委根据党的章程形成决议任命产生的。众所周知,《党章》是我们党的行动纲领和最高行为准则,可见,村党支部书记是按照党的组织原则依据有关法律确定和产生的一个法定职务。二是村长是全体村民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按照《选举法》确  相似文献   

11.
陈旭玲 《法学杂志》2012,33(6):147-151
2000年4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93条第2款的解释》确定了村基层组织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基调和范围,但至今村基层组织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认定仍然是司法实践的难点。村民委员会与村党支部属于村基层组织,村基层组织人员是指在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中管理集体公共事务的人员,不是泛指所有村民。村基层组织人员在具备法律性、公务性、协助性等实质条件时才能"以国家工作人员论"。村基层组织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时只能构成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与受贿罪。  相似文献   

12.
随着现代社会科学技术的发展,高科技不仅被用来进行社会主义国家建设,同时也为犯罪提供了滋生的温床。职务犯罪由于其犯罪手段的"隐蔽性、智能性、科技性"给职务犯罪侦查人员提出了新的挑战,而我国严格限制技术侦查措施的使用,检察机关没有被法律赋予技术侦查权,造成对职务犯罪打击不力的局面。本文指出不能因为怕公权力滥用而不赋予权力,这就要求立法在合理的规制范围内赋予检察机关技术侦查权,以实现检察机关打击职务犯罪的职能。  相似文献   

13.
检察机关是我国法定的职务犯罪侦查机关,随着科技的发展,技术侦查在职务犯罪侦查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而我国目前立法却只赋予了检察机关技术侦查措施的决定权,没有执行权,这势必会降低技术侦查措施的功效。因此我国立法有必要赋予检察机关完整的技术侦查权,即包括决定权和执行权。  相似文献   

14.
"老板村官"何以盛行 每天8时,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向公村党支部书记傅月水就早早来到办公室,着手处理村里的公务.傅月水原来经营一家房地产公司,当选村党支部书记后,他就将公司的日常管理交给家人,自己过起了朝九晚五的"村官生活",甚至周末都不休息,照常办公.  相似文献   

15.
李妍 《天津检察》2009,(5):54-56
所谓“村官”,主要是指我国行政村级的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会计、出纳以及其他被选举的人员。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的加快,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涉足经济领域的犯罪正在日益增多,一些“村官”在金钱的诱惑下逐步丧失党性、腐化堕落,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笔者通过对近年来宝坻区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村官”职务犯罪情况的调查.分析其特点、原因,进而探讨有效预防措施,提出预防对策,以期更有效地惩防犯罪。  相似文献   

16.
已年过半百的王贵是马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他虽然没有可歌可泣的惊人壮举,但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事迹.  相似文献   

17.
改革开放以来,职务犯罪逐渐成为国家政治领域的严重问题。尽管反腐败的声势一浪高过一浪,关于职务犯罪的相关立法几经修改,刑罚之严厉程度有增无减,但是我国的职务犯罪非但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反而呈现日渐蔓延的局势,职务犯罪的形式变得越来越复杂,犯罪规模越来越大,"窝案、串案"成了一大特点,对国家的法治建设和社会稳定带来了严重威胁。  相似文献   

18.
已年过半百的王贵是马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他虽然没有可歌可泣的惊人壮举,但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事迹。  相似文献   

19.
腐败问题已成为人民群众日益关注的焦点。其中,刑事立法本身存在的缺陷无疑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因素。本文根据我国职务犯罪立法实践,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出发,对我国职务犯罪立法的完善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相似文献   

20.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开放程度越来越高,政府官员手中的权力也越来越大,通过职务行为获得个人利益的犯罪行为也不断增多,职务犯罪是一种严重侵犯国家工作人员廉洁性的犯罪行为,是我国腐败行为的最主要的一种。古语说:"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所以说,一个国家政府工作人员的廉洁性极为重要,在当前我国法治国家建设过程中更要注重对职务犯罪的预防和控制工作。本次论文从实际的工作经验出发,分析了职务犯罪产生的根源因素及类型等,以此进一步提出预防和控制措施,希望能够为我国控制职务犯罪提高一下有益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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