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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18 毫秒
1.
在打击职务犯罪过程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我国现行的职务犯罪立法存在着贪污罪构成标准过高、渎职罪成立条件过严、贿赂罪法网设置过松及死刑作用夸大、资格刑功能错位、罚金刑地位缺失等宽严失调的现象,故必须从立法降低贪污罪的构成标准、放宽渎职罪的成立条件、严密贿赂罪的法网设置及废止死刑、改造资格刑、增设罚金刑等。  相似文献   

2.
面对日益猖獗的职务犯罪,我国当前采用的是"厉而不严"的刑事政策,表现为死刑规定存在立案标准低、刑法规制范围不严、法定刑幅度过大、罚金刑和资格刑缺失。这种刑事政策模式过分夸大了刑法及重刑对治理犯罪的作用,减损了犯罪的治理效果并且不具有惩治和预防犯罪的功能。因此,我国职务犯罪的刑事政策应由"厉而不严"转向"严而不厉":通过拓宽刑法规制范围、细化法定刑幅度、增设罚金刑、资格刑来实现职务犯罪刑事政策之"严";通过废除死刑、提高立案标准来实现职务犯罪刑事政策之"不厉"。  相似文献   

3.
我国受贿罪刑罚的立法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定罪具体数额不应规定于立法中,而应归属于司法权限的范畴。对于受贿罪的处罚不宜参照贪污罪的规定,而应设置独立的法定刑条款。对于受贿罪应限制及最终废除死刑,并增设罚金刑规定。  相似文献   

4.
从有效打击商业贿赂犯罪的考虑,对商业贿赂犯罪的界定应基于广义视角.与我国已加入的<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相比,目前我国商业贿赂犯罪在犯罪问题上存在贿赂对象狭窄、谋利要件累赘、行为方式单一、贿赂范围小等问题;在刑罚问题上存在着刑罚幅度不平等、死刑设置不合理、罚金刑地位缺失、资格刑功能错位等问题.在犯罪问题上应从扩充贿赂对象、删除谋利要件、增设行为方式等方面进行立法完善;在刑罚制度上应从刑罚幅度平等化、死刑设置国际化、增设罚金刑、改造资格刑等方面完善.  相似文献   

5.
《刑法修正案(八)》一方面对食品安全犯罪的犯罪对象、罚金刑、自由刑进行了修改,另一方面,增加犯罪情节要件和增设食品监管渎职罪,从而加大了对食品安全犯罪的惩处力度,使得刑法对食品安全的保护更为严密和全面。我国当前的食品安全形势、原有食品安全犯罪之规定存在的不足以及监管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决定了本次食品安全犯罪立法修正的合理性。在司法中,需要对食品安全标准、罚金刑数额及其计算标准和食品安全犯罪情节进行重新解释。同时,考虑到食品安全犯罪危害的特点和国外相关立法例,应从增设行为犯、过失犯和资格刑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我国的食品安全犯罪立法。  相似文献   

6.
我国《刑法》规定的贿赂犯罪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基本要求大致协调,但二者在犯罪主体范围、贿赂范围、利益要件设置、死刑配置、资格刑配置以及行贿罪行为方式等方面还存在不少差距,并且《公约》中若干罪名在《刑法》中尚付阙如。应增设影响力交易罪等新罪名,扩大贿赂犯罪的构成要件,对贿赂犯罪配置资格刑和罚金刑等,以期在《公约》框架下完善我国惩治贿赂犯罪的刑事立法。  相似文献   

7.
文章结合法定刑的配刑原则,即统一配刑原则和明确性原则,讨论了刑法典中贪污罪法定刑配置方面的缺陷,如起刑点的模糊、财产刑的可并或不并、资格刑的空缺、死刑的浪费等。最后,提出相应的立法建议,如删除生命刑、延长自由刑、完善财产刑、增加资格刑、明确起刑点等。  相似文献   

8.
以“依法从严打击经济犯罪”为指导,我国对经济犯罪的刑事立法取向上采取了重刑主义,但是“厉而不严”的刑罚体系以其超量的刑罚投入却无法达到预定的理想效果,昭示出了现行刑罚体系的无能为力。应采取民事、行政、刑事制裁相协调,编织一张严密的法网,废除死刑,慎用自由刑,扩大经济刑的适用,完善罚金刑的执行方式,增设限禁或剥夺业务活动的资格刑等方式,重构我国经济犯罪刑罚体系。  相似文献   

9.
以“依法从严打击经济犯罪”为指导,我国对经济犯罪的刑事立法取向上采取了重刑主义,但是“厉而不严”的刑罚体系以其超量的刑罚投入却无法达到预定的理想效果,昭示出了现行刑罚体系的无能为力。应采取民事、行政、刑事制裁相协调,编织一张严密的法网,废除死刑,慎用自由刑,扩大经济刑的适用,完善罚金刑的执行方式,增设限禁或剥夺业务活动的资格刑等方式,重构我国经济犯罪刑罚体系。  相似文献   

10.
应提高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法定刑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法定刑过低 ,刑罚措施单一 ,罪与刑不相适应 ,有放纵甚至“鼓励”犯罪之嫌。宜加大主刑的适用力度 ,增设罚金刑和资格刑以严密法网 ,严厉打击贪污犯罪。  相似文献   

11.
目前,由于刑法对受贿型渎职犯罪在立法上的空白,给司法实践带来了困惑,不利于司法机关对受贿型渎职犯罪准确地定罪量刑。渎职行为与受贿行为之间并非牵连关系,两罪在犯罪构成上也非重合关系。对于渎职受贿罪应当以受贿罪和渎职罪数罪并罚论处,这种处断原则并不违背禁止重复评价原则,更能体现罪刑相适应原则。  相似文献   

12.
论受贿罪的法益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法益是研究受贿罪的起点和基础,我国当前的刑事立法和主流学说对受贿罪法益的解释存在着不合理之处。在分析法益基本特点的基础上,主张受贿罪的法益应当是公正的职务行为所保障的正当社会利益,也就是职务行为的公正性。  相似文献   

13.
刑法关于贪污贿赂犯罪的设置,以及司法机关对此类犯罪的惩处,都是为了严厉打击此类犯罪,并以此昭示法律的正义,培育法律的公信力。但在上述目标实现的过程中,由于立法、司法、媒体传播等原因,使死刑标准发生了不同程度上的异化,这种异化的表层后果是死刑适用的不均衡,其深层后果是降低司法权威、动摇法律公信力,应当予以矫正。  相似文献   

14.
无身份者可以构成渎职犯罪的狭义共犯;无身份者不能构成渎职犯罪的共同正犯。身份犯与非身份犯罪名确定出现规则缺失的根本原因,在于没有详细区分渎职犯罪与贪污贿赂型职务犯罪的条文结构差异。渎职犯罪共生模式包括静止型与动态型。应当将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类渎职罪的专属性特点归纳为渎职犯罪共生模式,结合犯罪构成原理、共犯原理、竞合犯原理,区分不同情况细化讨论,从本质上解决渎职犯罪中有身份者与无身份者共同犯罪罪名的确定问题。  相似文献   

15.
食品监管渎职罪"入刑"后,由于监管部门混乱,监管职责的交叉和空白致使该罪发现查处难;刑法规范本身用语的模糊性,结果犯的入罪门槛高,因果关系认定难,与其他犯罪难以区分等因素导致其具体适用难;加之监管人员与不法分子相勾结等原因,使得设立该罪的预期效果难以实现。对于其在司法适用中的困境,需要厘清监管部门的职责,优化监管者队伍,通过明确刑法用语、引入危险刑法理念变结果犯为危险犯、采取条件说来判断因果关系、增加罚金刑和资格刑等来完善刑法法规,为该罪的司法适用难寻求出路。  相似文献   

16.
期权受贿是近年来受贿罪的新变种。与普通受贿罪相比,期权受贿在构成要件上具有特殊性。期权受贿罪的客体通说是廉洁性说,应理解为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但并不要求即时回报,而是与请托人约定,在事后或其离职后再予以兑现的行为。期权受贿的主体为特殊主体。期权受贿的主观方面为故意。  相似文献   

17.
渎职侵权犯罪作为一类重要罪名,在近几年来,发案率持续上升,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各省市公布的目前全国各省市检察机关所查处的渎职侵权犯罪的工作报告来看,除了受到社会等大环境的影响,渎职侵权犯罪发案率居高不下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渎职侵权立法存在问题,应从合理限定渎职侵权类犯罪的主体范围、调整渎职侵权犯罪的立法模式、明确量刑情节标准、合理配置刑罚对渎职侵权类犯罪的立法等方面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8.
刑事法律是保证公司社会责任的最后配置,同行政责任、民事责任一道形成对抗公司违法乃至犯罪的天网。公司社会责任,在一定意义上需要通过公司刑事责任得以最终实现。因此,公司社会责任的强化意味着公司犯罪刑罚的加重。完善我国公司刑事立法的建议是:以责任一体化为目标,使公司刑事责任等同于自然人刑事责任;加重刑法对公司犯罪的刑罚;加重责任人员刑罚,加大罚金刑和自由刑并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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