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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2011,(1)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宁政发[2010]26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南京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宁政发[2010]264号)规定,现将我市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公布如下:一、本标准适用于《南京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规定的玄武区、白下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下关区、栖霞区、雨花台区(以下简称江南八区)范围内的征地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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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2007,(3)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南京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南京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征地房屋拆迁管理,保障建设顺利进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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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用是土地部门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责。做好土地征用工作,对于确保临汾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们在土地征用工作中,始终坚持依法行政,规范征地行为。做到了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费及时足额到位,维护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我们严格规范了土地出让行为。严格禁止低价出让土地.保证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费用有足够的来源。健全和完善了临汾经济技术开发区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有效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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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16,(11)
正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渝府办发[201 6]98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6年5月27日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争议协调、裁决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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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11,(4)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文件渝国土房管发[2010]225号各区县(自治县)国土房管局、国土资源局、各分局,各区县征地办公室(事务中心、所):为了进一步搞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维护被征地单位及个人的合法权益,根据《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5号,以下简称55号令)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现就55号令在应用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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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地农民安置问题探讨——基于广东省的调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村集体土地被大量征用,失地农民数量庞大。现行的针对被征地农民的补偿与安置措施存在着诸如补偿标准低、保障力度小、缺乏长效机制等问题。本文基于广东省的1328份调查问卷,深入剖析被征地农民的补偿与安置问题,结合省情因地制宜探索解决之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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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2011,(1)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宁政发[2010]26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有序地推进我市征地房屋拆迁工作,更好地维护被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体现依据被拆迁房屋合法建筑面积进行补偿安置的原则,根据《南京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宁政发[2007]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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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征地过程中存在着征地补偿标准低、补偿安置不规范、征地政策缺乏连续性和合理性、有的村干部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等矛盾和问题。为此,提出以下解决问题的政策建议。改革现行征地和土地管理制度,确保农民正当权益不受侵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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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1、改进和完善征地补偿制度,确保征地安置补偿费用足额补给农民。一要以法规的形式确定土地补偿标准。通过对农用地进行等级划分,根据不同等级制定征地补偿标准,测算征地费用。根据土地区位、经济发展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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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中国(中文版)》2010,(8):12-12
国土资源部:征地补偿费要直接支付给农民
国土资源部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在今后的农地征用中,应支付给被征地农民补偿安置费,且要直接支付给农民个人,防止和及时纠正截留、挪用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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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法律对土地征收和征用的范围、补偿标准及发放原则、补偿安置方式等缺乏明确规定,法律应对此作出一些构建:明确征地补偿的原则;扩大补偿范围,确立市场化的补偿标准;建立合理的补偿费发放及运营机制;实行货币安置、社会保险安置、土地使用权入股安置或征地补偿费入股、留地补偿安置、土地债券补偿安置、替代地补偿安置和就业补偿安置等多种形式的复合安置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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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5,(13)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精神和国家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调整我市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并经市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就我市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通知如下:一、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一)主城区1.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征地补偿实行统一年产值标准。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按附表1执行。今后,主城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每两年由市统计局会同市国土房管局等部门制定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