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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79 毫秒
1.
民法通说认为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是事实判断问题,生效要件则为价值判断问题,并以此为基础建构法律行为的理论体系。但成立要件究其实不过是生效要件的一环,不具有独立地位。法律行为的实质是法律事实,而法律行为成立要件的实质则是判断法律事实是否应归类为法律行为的考量因素。  相似文献   

2.
论准民事法律行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准民事法律行为是指非依行为人之意思而生法律效果的表示行为,是不同于民事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的一类法律事实。学界对是否采纳准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虽然存在争议,但通说持肯定态度。准民事法律行为主要包括意思通知、观念通知和感情表示三种样态,每一样态中又有不同表现形式。准民事法律行为准用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则时,有可以直接准用、不能完全准用和完全不能准用三种情形。  相似文献   

3.
瑕疵执法行为对袭警罪刑事责任可能产生的影响,并未引起理论界与实务界足够的重视,但瑕疵执法行为减轻或免除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却具有规范、实践和理论上的正当性依据。在存在瑕疵执法行为的场合,要坚持主客观相统一原则,综合判断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具体而言,要判断执法行为瑕疵程度是否影响职务行为的合法性,审查瑕疵执法行为是否可能导致行为人陷入认识错误,考察瑕疵执法行为是否为袭警的直接诱因并影响主观故意。  相似文献   

4.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骗取公共财产提供帮助,如果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则是典型的渎职行为。具体罪名适用涉及有身份者与无身份者共同实施犯罪如何定性的问题。基于共犯的本质在于"行为共同"而非"犯罪共同"的立场,可以适用不同的罪名。而有无特定身份则需要根据行为人是否参与到具体行为情境中去判断。同时,对涉农领域的共同职务犯罪,在事实维度上仔细区分不同的事实情状,对于厘清行为人的行为身份进而确定适用不同的罪名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5.
把合法行为排除在先行行为之外,不仅无法圆满解决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等情形,而且也不当地将合法行为和先行行为两者割裂开来。认定合法行为是否产生不真正不作为犯的保证人义务,应以行为人是否具有期待可能性作为判断基础,行为人是否具有义务履行能力作为现实依据,法益所处的危险程度以及对于行为人的依赖程度作为判断的实质标准。通过这三个因素的综合运用,不仅能够准确地区分合法行为与先行行为的界限,还可以有效地平衡刑法的法益保护和行为规制机能。  相似文献   

6.
在诈骗罪中,被害人之所以上当受骗,源于行为人使用了诈术。1诈术即欺瞒,表现为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的一个互动过程。对于诈术的判断,需要结合行为人、被害人两个维度进行分析。从行为人方面看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具有危害性,从被害人角度看被害人是否需要刑法来保护。只有从这两个方面考察都能得出肯定结论的,才是诈术,才能成立诈骗罪。结合两个维度来判断是否成立诈术的方法,可以为区分诈骗犯罪行为与民事欺诈行为提供思路。  相似文献   

7.
实行行为终了与否的判断标准问题,不仅直接关系到中止行为类型的划分,而且还间接影响到不同类型中止犯的认定标准。在德国,关于实行行为终了与否的判断标准,存在行为计划说、个别行为说以及全部行为说等学说。在日本,则存在主观说、修正的主观说、客观说、遮断说以及折衷说等不同见解。其中,全部行为说和折衷说较为可取。在我国,对行为是否实行终了的判断也应采折衷说,即应与是否需要采取积极措施防止犯罪结果发生以及行为人的主观认识内容联系起来作出判断。  相似文献   

8.
贩毒居间行为为贩毒行为人之间的毒品交易提供机会、创造条件,是介于刑事犯罪与治安违法之间的违法犯罪行为.当前,法律和司法实践对贩毒居间行为的定性存在一定的操作困难.对贩毒居间行为不宜一概作为刑事犯罪或作为治安违法行为定性处理,应当综合考虑贩毒居间行为人的主观意图、行为方式和行为结果等因素加以判定.贩毒居间实行行为、贩毒居间卖毒行为和为获取利益的贩毒居间行为都是故意为贩毒提供条件、积极促成.甚至获取暴利,有着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特征.应结合其他情节作为刑事犯罪定性处理.  相似文献   

9.
论无因管理的法律效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遭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服务的法律事实,为他人管理事务的行为.无因管理法律制度最早源于古罗马法,它的确立和存在旨在保障协助他人者的利益同时又要保护每个人就自身的事务不受过度干预.在性质上,无因管理是一种事实行为.这种事实行为又因其产生原因及构成要件的特殊性而又决定其具有了特定的法律效果.  相似文献   

10.
对于虚构事实索取财物行为的定性,司法实务中存在较大分歧,理论上也观点不一。以往的学说中,想象竞合说不仅在罪数与逻辑问题上具有明显的缺陷,在实务中更是难以操作。法条竞合说片面追求诈骗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共同点,而忽视了二者本质的区别,难以准确认定案件事实。单单从被害人角度思考这一问题,必然陷入司法恣意的泥潭。从行为人角度出发,以分立说的基本立场认定为一罪则更为合适。具体的判断方法,可以采取两阶层的模式,先判断虚构的事实是否具有促使行为人履行交付义务的正当依据,其次判断是否使用了敲诈手段索取财物。在虚构事实属于正当依据,且并未使用敲诈手段索取财物的场合,成立诈骗罪。反之,如果虚构的事实具有敲诈的性质,或是之后的索财行为使用了敲诈手段,应当成立敲诈勒索罪。依此两阶层的判断方法,对各种类型的欺诈索财案件,均可得出较为清晰的结论。  相似文献   

11.
The theory of juristic acts is the core content of the General Principles of Civil Code, and the perfection of the legal norms is one of the main tasks of the General Principles of Civil Code of PRC. Based on the theory of juristic acts, this paper gave a detailed review of all the legal norms about juristic acts in the new General Principles of Civil Code of PRC. The author believes that the General Principles of Civil law of PRC have made great progress in the definition of juristic act, the basic values behind it, the implementation and effectiveness of the declaration of intention, and the validity system of juristic acts. At the same time, the article also pointed out that this General Principles of Civil Code still needs second consideration or perfection in this field, including the selection of terminology, the effect of persons with limited capacity of juristic acts, the rules about the error in the declaration of intention, the adoption of rules aboutunilateral false declaration of intention, the optimization of the validity system of invalid juristic acts etc. This paper put forward a series of concrete and practical perfection plans, looking forward to be useful for further improvement of the General Principles and the codification of other parts of the civil law.  相似文献   

12.
有因的物权行为模式就是在承认物权行为理论的前提下,否认其无因性而改采有因性,其虽具一定的合理性且避免了无因性所产生的弊端,但有因物权行为同样是站在德国物权行为理论的土壤之上,对交付等事实行为的理论抽象。善意取得制度与公示公信原则不是可以相互替代的关系,善意取得制度是以公示公信原则为前提和基础。  相似文献   

13.
在附条件法律行为中,条件的重要特征之一为或然性。我国理论界对条件的或然性存在客观说和主观说的对立。两种观点的分歧在于,既成事实是否可以作为条件。附条件法律行为的制度价值体现在将当事人的行为动机外在化,故应从当事人意思自治角度探讨既成事实条件的可能性和必要性。以意思自治为基础的既成事实条件,只有在当事人双方均不欲从事约定的法律行为时,才丧失其条件的法律意义。  相似文献   

14.
文章通过制度比较与语义分析,在考查德国民法制定时的历史背景的基础上对法律行为理论中的基本问题予以澄清,文章指出:"合法性"的争议,毋宁是源自对产生民事法律行为制度的德国社会思想背景的陌生和语言习惯上的差异;而独断地认为法律行为仅为民法的部门法范畴,则是对"意志自由""、私法自治"理念的误读与滥用所致;而意志自由与物权行为之间更是存在难以消弭的张力。  相似文献   

15.
商行为是商法中的一个重要的问题,长久以来对其特点研究不够,尤其是相对于民事行为而言,其不同之处更为明显,在立法和司法时应该充分考虑商行为的这些特点,对其做出与民事行为不同的处理是十分必要的。  相似文献   

16.
权威人士认为 ,物权合意就是物权行为的意思表示。我对此观点提出挑战。我认为 ,“物权合意”并非物权行为的意思表示 ,而只是物权行为意思表示的一个阶段。本文首次提出阶段论观点 ,以供商榷。  相似文献   

17.
物权行为一经提出,就在各国法学界引起激烈争议。从物权行为独立性原则的缺陷、无因性原则的弊端及我国民法对其否定的态度等方面,可以看出物权行为理论已无存在的必要。  相似文献   

18.
法律行为是私法自治的主要工具,私法自治是法律行为的内核。尽管在不同时期、不同社会里,法律行为的具体表现形态不一,但是法律行为作为私法自治的工具是不可替代的。法律行为去除其私法自治的内核之后,存在一些国家管制的因素,但是,国家管制的主要目的依然是为了充分实现私法自治。法律行为与私法自治这种休戚与共的关系应当体现在我国未来的民法典当中,具体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应当设置总则编,并在其中规定法律行为制度;二是应当放弃民事法律行为的说法,回归法律行为的传统;三是应当扬弃我国现行法律对于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及效力瑕疵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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