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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24 毫秒
1.
为了严禁卖淫嫖娼,严惩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犯罪分子,1991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决定》实施一年多来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在广泛调查研究、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于1992年12月作出了《关于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答》(以下简称《解答》)。这是“两高”就执行《决定》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解释。本文拟结合学习《决定》和《解答》,就司法实践和刑法理论界提出的适用法律方面的一些问题,谈谈自己的粗浅看法。  相似文献   

2.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规定了几个新罪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规定了4个新罪名,即:组织他人卖淫罪(第一条第一款);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罪(第一条第二款);介绍他人卖淫罪(第三条第一款);传播性病罪(第五条第一款)。  相似文献   

3.
1991年9月4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是我国惩治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犯罪的单行刑事法律.组织他人卖淫罪就是《决定》所增加的四个罪名之一.本文根据全国人大的《决定》及1992年1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答》(以下简称《解答》),结合审判实践,就组织他人卖淫罪的有关问题作些粗浅探讨.  相似文献   

4.
性病者的强奸行为法律责任冉启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第五条第一款规定,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五千元以下罚金。但是,《决定》第五条第一款把这种...  相似文献   

5.
如何理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第二条第(三)项关于“强奸后迫使卖淫”的规定?“两高”于1992年12月11日发布的《关于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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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一年九月四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我国刑法作了重要补充和修改,已成为我国刑事立法的一个组成部分。《决定》是根据我国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所出现的卖淫嫖娼的新情况、新特点而制定的。《决定》在我国刑法原有规定的  相似文献   

7.
为了进一步开展打击卖淫嫖娼活动的斗争,严禁和取缔卖淫嫖娼活动,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根据查禁卖淫嫖娼活动的需要,对刑法和有关法律作了必要的补充修改。它的颁布施行,对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良好的社会风气,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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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并颁布的《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我国刑法中规定的卖淫嫖娼犯罪作了重要的补充修改。不仅对原有的几种卖淫嫖娼犯罪的罪状和法定刑作了修改,而且还增加了新罪名,这就给刑法理论的研究和司法实践提出了新任务。本文拟就《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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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169条对引诱、容留妇女卖淫罪作了明确规定,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刑法》第169条作了重要的补充和修改。为了正确审理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罪,严惩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刑事犯罪分子,下面笔者根据我国《刑法》和《决定》规定精神,结合审判实践,就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罪的法律特征谈点拙见,以求引玉之果。《决定》第3条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相似文献   

10.
为依法惩治诈骗犯罪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有关规定,现就审理诈骗案件的几个具体问题解释如下: 一、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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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他人卖淫罪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正> 全国人大常委会1991年9月4日通过的《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第1条第1款规定了组织他人卖淫罪。所谓组织他人卖淫罪,指以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决定》颁布以后,我国刑法理论界就本罪展开了许多有益的探讨,但因组织他人卖淫现象在现实生活中复杂多变,有关本罪的不少问题尚有研究的必要。  相似文献   

12.
明知有性病而卖淫嫖娼罪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明知有性病而卖淫嫖娼罪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第5条规定的罪名。第5条规定:“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五千元以下罚金”。这一罪名的设定,是对我国刑法典的重要补充。对于深入查禁卖淫嫖娼,防止性病在社会上的泛滥和蔓延,保障公民的身体健康和社会风气的良  相似文献   

13.
明知患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罪若干问题探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一、明知患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罪罪名的法律根据1991年9月4日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第5条第1款规定:“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娟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五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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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在打击经济犯罪斗争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第一条第二项对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和第二款受贿罪修改规定为:“国家工作人员索取,收受贿赂的,比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贪污罪论处;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一决定执行后,有些审判人员在制作判决书引用法律条款时,存在一些问题。  相似文献   

15.
立功问题的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刑法意义上的立功是指犯罪分子实施犯罪以后尚未发生有效力的判决之前或者罪犯在服刑改造期问实施的,有利于国家、社会、人民和政治安定,并在为我国的法制建设和经济建设作出贡献方面有突出表现的行为,人民法院在裁量刑罚时,对未决犯给予从宽处理,对已决劳改犯给予减刑的一种刑罚制度.这种刑罚制度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已得到广泛地运用,但是,立功做为一种独立的刑罚制度在我国《刑法》中并没有明确具体统一的规定,只是立功制度的某些内容散见于一些《刑法》条文和司法解释中,如《刑法》第63条、第71条,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第14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1984年4月16日颁布的《关于当前处理自首和有关问题具体应用法律的解答》(以下简称《解答》) 第4条,最高人民法院于1991年10月8日颁布的《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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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是1988年1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惩治贪污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中增设的罪名。该规定颁布施行后,有关部门多次进行立法加以补充和完善。一是两高于1989年11月6日联合作出了《关于执行<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若干问题的解答》(以下简称《解答》)。二是1997年3月14日八届人大修订了《刑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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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1年9月4日通过的《关于严惩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增设了“绑架勒索罪”这一新的罪名,并规定了严厉的刑罚。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决定)的解答》(以下简称《解答》)中对绑架勒索罪的有关问题作了解释。这是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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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罪的两个问题杨旺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下称《决定》),根据卖淫嫖娼的新情况,在增设有关新罪名的同时,对刑法的有关条款作了修改补充。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罪便是其一。本文拟对该罪的两个问题谈点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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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量刑,简单地讲,就是人民法院对犯罪人裁量、决定刑罚。我国目前对受贿犯罪定罪量刑的法律主要有《刑法》、《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为正确适用法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当前办理经济犯罪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试行)》、《关于执行<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若干问题的解答》(以下简称《解答(试行)》、《解答》)。然而,实践中的问题十分复杂,难以十分明了地进行量刑,所以,对受贿犯罪科学量刑是司法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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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362条规定:“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情节严重的,依照本法第310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该法条是完成保留与吸纳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第8条的规定,但由于立法上的缺陷,以致司法实践中,具体适用该法条时遭到了尴尬,放纵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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