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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一、债转股与债转股工程的基本概念债转股 ,狭义上解释 ,就是债权转股权。是指债权人将其对债务人所享有的合法债权依法转变为对债务人的投资 ,通过变更债务人的注册资本或者债权人以债权出资与债务人新设公司而取得股权的一种投资法律行为。在经济转型国家 ,债转股常被作为处理银行不良贷款的一种重要手段。我国实施的债转股 ,是通过以国家组建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为投资主体 ,按帐面价值收购商业银行原有的不良资产 ,并依法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的股权来实现的 ;是将原来的银企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的产权关系…  相似文献   

2.
债权相对性原则是古典契约法的基石,整个司法体系都在此基础上构建.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债的效力呈现扩张的趋势,债的相对性也得到了突破.从分析债权相对性的内涵入手,具体探究债权相对性的各种突破和扩张情形.新的社会公平正义标准的确立,建立第三入侵害债权制度巴经是现实的必然要求.基于我国司法实践的需要,在我国建立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也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  相似文献   

3.
邹龙伟 《学理论》2015,(5):73-75
我国注册资本制度在承担信用功能时,存在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等弊端,加之制度设计简单,难以预防欺诈和投机行为,更不利于维护交易安全。新修正的《公司法》实质上是对资本信用的质疑,也是对公司信用实现效率与安全价值平衡的博弈。在注册资本制度由实缴制改为认缴制的背景下,以公司资本信用与资产信用为出发点,为完善公司信用机制提出要:完善我国公司债权人债权求偿权救济体系;加强保障公司债权人知情权制度;建立合理的公司投资和运营风险的分配机制。  相似文献   

4.
国家出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问题与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经过公司制改革,我国国家出资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已基本建立,但是仍然存在用人权、执行权和监督权不到位的问题.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切实落实用人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建立和完善国家出资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是国家出资企业实现科学发展的根本途径.  相似文献   

5.
从当前中国破产程序特殊债权清偿顺位的立法现状及存在问题分析着手,发现当前破产程序特殊债权清偿顺位存在清偿顺位不明、忽视人身侵权债权、职工劳动债权与担保债权的分配平衡上定位模糊等现实问题,通过借鉴学习外国有关破产程序特殊债权清偿顺位的设置模式,为我国设定更加合理的破产程序特殊债权清偿顺位提供了充分的理论依据和制度支撑。  相似文献   

6.
我国法律关于债权转让问题的规定,已经较为完善了,实践中,也确实起到了指导人们如何转让其债权以及约束人民法院裁判有关债权转让纠纷案件的作用,发挥了民事法律规范应有的行为准则和裁判准则的双重机能.但是实践中产生的很多相关问题,都不是直接依据相关的规定即可解决的,都需要对法律进行解释、对法律漏洞进行填补后方能予以解决.  相似文献   

7.
最高人民法院《合同法》解释(一)规定,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我国及大多数国家对债权人拥有的债权的性质没有限制,只要是合法的债权即可,但有的国家规定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是特定债权,而非一般债权。  相似文献   

8.
由于受债的相对性理论的影响,许多学者认为,债的效力只及于特定的债务人,与债的关系以外的第三人无涉.但随着社会的变迁,第三人侵害债权现象不断出现,固守债的相对性理论使得债权人难以得到周全的保护.从债的不可侵性、债的涉他性、期待利益应受债权法保护等三个方面进行探讨,试图扫清建立债权侵权制度的理论障碍.  相似文献   

9.
刘雨萌 《学理论》2013,(4):121-123
公司的成立和存续最重要的物质基础是公司资本,而形成公司资本最重要、最基本的途径是股东出资。但在我国,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情形屡见不鲜,严重侵害了其他股东、公司和公司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由此引发的诉讼也层出不穷。要解决这个问题可以从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动因来入手,分析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对公司本身、公司其他股东和公司债权人的民事责任的性质与承担形式,并结合最高院出台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中关于股东违反出资义务方面的规定进行理解和剖析。  相似文献   

10.
我国大规模侵权事件的民事赔偿程序主要包括:政府先行垫付患者医疗费用,政府牵头确定民事赔偿方案,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启动破产程序,破产事宜及侵权债权的后续清偿。大规模侵权事件中未来侵权债权清偿面临的法律困境主要包括:非合意之债的性质强化了未来侵权债权人的弱势地位,立法缺失排除了侵权索赔的法律适用,公司终止后侵权民事责任只针对现时债权设立使未来债权侵权丧失了求偿依据。大规模侵权事件中针对未来侵权债权保护的法理依据是:公司法司法解释为未来侵权债权的保护预留了适用空间,确立未来侵权债权保护是公司法人格否认理论的必然延伸,美国继受人责任规则为未来侵权债权保护提供了裁判思路。完善大规模侵权事件中未来侵权债权保护的具体法律制度应做到:扩展责任主体以保护未来侵权债权,明确期限和范围以保护未来侵权债权,完善欺诈性财产转让制度以保护未来侵权债权。此外,在大规模侵权事件处理中,一方面政府应主动介入发挥积极的调控作用,另一方面应建立政府适时退出机制以便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  相似文献   

11.
我国目前学界及实务界均采用<合同法>来评判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外部转让合同的效力,这种做法有失妥当.作为组织合同与债权合同的统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外部的转让在于维护公司利益以及交易安全.未经其他股东同意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对外转让侵害了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其效力分为两个层次:对外无效和对外有效.  相似文献   

12.
股权约束、债权约束、市场约束等三种约束方式各有特点。我国上市公司约束机制不健全,表现为:股权约束失衡、债权约束软化、市场约束乏力。应采取调整股权结构等多种措施改善上市公司约束机制。  相似文献   

13.
李语熙 《学理论》2013,(14):137-138
股东抽逃出资对于企业健康运营和经济秩序维护有极大的危害,现行法律对于股东抽逃出资所需承担的责任规定较为宽泛,且其责任范围导致抽逃出资行为的违法风险与收益严重失衡。同一企业的其他股东往往是最有可能知悉和监督股东的抽逃出资行为的主体,应当从源头上遏制股东抽逃出资,守住股东出资的"第一关"。  相似文献   

14.
知识产权出资不仅要满足确定性、现存性、可评估性、可转让性和收益性五个要件,而且还需满足不同类型知识产权的特定要求;现行公司法抬高知识产权出资的上限,体现了私法主体自治与国家经济秩序管理之间的平衡关系,符合公司作为经营主体的内在要求;契约自由、意思自治作为民法理念的基石,在解决知识产权出资问题上应予以充分体现.  相似文献   

15.
董哲 《学理论》2012,(20):97-98
在公司清算过程中,有的债务人不及时履行告知义务,使得债务人无法申报债权,导致债务的遗漏;也存在有债权人明知应当申报债权却未申报债权的情形。这些都有可能造成非破产清算的遗漏债权,侵害债权人利益。但是我国法律却没有作出相关的规定,这不利于债权人利益的保护。从另一个角度上讲,法律也不可能无限地拖延清算的过程,因为经济法不仅仅强调公平,也注重效率。因此在解决公司非破产清算后的遗漏债务时,必须平衡上述利益。  相似文献   

16.
赵树文 《理论探索》2013,(1):121-124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针对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补充清偿责任的性质、主体与适用条件作出了相关规定.其缺失是:未明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股东之间的连带补充清偿责任,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排除在公司设立时股东违反出资义务补充清偿责任主体之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补充清偿责任适用条件的操作性较差.为此,需要明确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与股东之间承担连带补充清偿责任,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设立时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补充清偿责任主体,增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补充清偿责任适用条件的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17.
各国的财产体系均是由两部分所组成,其一为债权,其二为物权。债权是人体之血液,物权则是人体之骨架。物权公示制度的理论基础是物权行为理论,物权公示的内容包含物权公示的方法与物权公示的效力。目前我国在严格意义上讲并没有物权公示制度,物权公示是司法性质还是行政性质的划界模糊,实务上较为混乱。  相似文献   

18.
信息时代的到来早已预示着网络虚拟财产不可逆转的出现,但民法学界关于网络虚拟财产属性的争论却一直未曾停止.我国新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以下简称《民法总则》)将网络虚拟财产用独立的条款进行规定,将其作为独立于物权、债权、知识产权之外的新型财产权利的立法选择,意味着网络虚拟财产权的规制需用新规则、新视角.网络虚拟财产权作为一种新型的民事财产权利,兼有物权和债权的属性,应当超越权利性质之争,从民事责任体系的视角去研究该权利的救济.  相似文献   

19.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14条规定":股东的出资方式应当符合《公司法》第27条的规定,但是,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做出如此规定的原因是上述资产无法进行贷币估价,且转让困难。但当今社会商事活动中融资手段极其多样,此种规定限制经济活动进一步发展。且从比较法上来看,英美法律多已放开此种限制。我国也应该与时俱进,对禁止股东用上述资产出资的规定进行重新评估与讨论。  相似文献   

20.
商品流通企业的正常经营需要大量的营运资金,应收账款是企业营运资金管理的重要环节,在激烈竞争的市场经济中,正确运用赊销,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对商品流通企业显得非常重要.应收账款管理应从应收账款防范机制的建立和逾期债权的处理两方面入手.企业应设立专门的信用管理部门并与销售和财会部门对应收账款进行发生监控、跟踪服务和反馈分析,并由内部审计部门进行监督管理.对于存在的逾期应收账款,企业应成立专门机构进行催讨,并积极寻找出售债权,债务重组的可能,争取及时收回债权.本文从商品流通企业应收账款的特点出发,论述了在应收账款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了产生的原因,提出了解决思路及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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