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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78 毫秒
1.
虚假信息通过互联网、手机等现代媒介传播时,其具有的隐蔽性和无限制性的特征,可能会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稳定,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国现行刑法中尚没有规定专门的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罪,而是通过散见于刑法中的一些条款对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进行规制,主要涉及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虚假广告罪、诽谤罪等10种犯罪。从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犯罪的构成要件特征来看,犯罪  相似文献   

2.
我国刑法对诽谤罪采取自诉为主、公诉为补充的双轨制模式。由于刑法但书“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公诉依据具有模糊性,同时司法解释本身缺乏解释力和可操作性,存在同义解释、近义解释等问题,加剧了公诉诽谤罪和其他罪名之间的冲突和竞合,特别是当被害人为地方领导干部时,诽谤罪的公诉权在实务中存在被滥用风险,部分限制公诉权的要件在实务中被淡化甚至忽略。从相对狭义的角度看,“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只有在行为人对侵犯个体法益具备主观故意,但对侵犯社会法益或国家法益不具备主观故意(或无法证明其具备故意)的情形下,才有其独特的法律适用价值并不与刑法其他罪名相冲突。为妥善处理和平衡诽谤犯罪中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的关系,适应互联网时代的内外部变化,建议通过修改我国刑法,将诽谤罪区分为情节不严重、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三种形态,为充分保障宪法权利,情节不严重的不作为犯罪处罚;为充分保障自诉权,情节严重的为绝对告诉乃论;为依法惩治犯罪,对符合特定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情节特别严重的诽谤犯罪可以依法公诉,以维护网络信息秩序。  相似文献   

3.
略论犯罪故意的构造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本文对犯罪构成中的主观要讲中的一种心理状态──犯罪故意.进行了分析探讨.并明确了自己的观点:①犯罪故意是一种主观心理状态.而不是客观事实;②犯罪故意是认识因素与意志因素的统一;③犯罪故意的认识是事实认识与违法性认识的统一。意图通过对犯罪故意构造的研究,从理论上阐明认定犯罪故意的思维方法,从而有益于司法机关的实际操作,可以防止将行为人在一般意义上的故意误认为犯罪故意。  相似文献   

4.
最近审结的"秦火火"网络犯罪案件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其中涉及的诽谤罪、寻衅滋事罪都存在着相当的争议。就诽谤罪而言,"秦火火"的网络造谣行为的主观心理是出于故意,其有着捏造事实的行为,且属于网络诽谤司法解释所规定的犯罪行为。从寻衅滋事罪而论,本案中的网络环境应被定义为公共场所,且"秦火火"的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关于网络诽谤犯罪的立法应当完善,将网络诽谤犯罪在一定条件下归入公诉罪较为妥当。对"虚假信息"应做明确界定。  相似文献   

5.
以主客观相一致的视角检视走私犯罪的主观故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走私犯罪的主观故意的认定涉及不少理论与实践问题,包括如何界分走私犯罪中的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走私的概括故意如何认定,走私犯罪中明知的认定,以及包税走私中的故意认定等等。对这些问题的处理,将直接影响到对行为人此罪与彼罪、罪与非罪的定性。  相似文献   

6.
在抽象的事实错误中,关于符合的认定标准可谓众说纷纭,大致可以分为抽象符合说与法定符合说。在解决抽象的事实错误方面,抽象符合说的贡献在于提供了“规范故意”与“可罚故意”二分化的思路,而法定符合说的贡献则在于提出了罪质共通性的判断标准。“可罚故意”为认定不同犯罪类型的归属性提供了可能,罪质共通性的判断则为归属性的认定提供了标准。在抽象的事实错误中,可能符合的犯罪类型必须在罪质上具备实质共通性,具体包括如下两种:存在法条竞合关系的犯罪之间,即在形式上包摄并且在实质上共通的犯罪类型;一般犯罪与兜底犯罪之间,即在形式上不包摄但实质上共通的犯罪类型,在认定这一类犯罪的抽象符合时,需要借助“表面的构成要件要素”。  相似文献   

7.
《法律与生活》2013,(20):53-53
近年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犯罪呈明显上升态势,已成为扰乱公共秩序罪中发案率较高的犯罪之一,特别是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威胁民航安全的刑事案件时有发生,严重扰乱民航飞行和广大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为此,9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并于2013年9月30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8.
故意伤害致死与间接故意杀人的界限是个老课题,也是司法实践中的一大难题。从一般理论上说,二者不难区分,但社会生活中发生的造成死亡的刑事案件千姿百态,千差万别,加上被告人往往避重就轻,不愿交待犯罪时的真实心态,所以在判断案件性质时较易混淆。笔者不揣冒昧,拟结合司法实践就二者的认定谈一点新的意见,以期加深对此问题的研讨。  在故意伤害致死与间接故意杀人的认定上,当前司法实践中较为常见的观点有四种:第一是结果论。即按照犯罪当时的结果定罪,如果被害人当场死亡,就定间接故意杀人;如果造成被害人伤害后,没有当…  相似文献   

9.
单位犯罪在我国刑法上经历了由反对到认可的历史过程,现在已经成为一类重要的特殊主体的犯罪,随着立法和司法实践的不断进步,单位犯罪的构成理论也日益得到发展。有关单位犯罪主体的认定、单位犯罪的罪过问题以及单位行为的认定问题一直是刑法理论界争议较大的问题。本文认为在单位犯罪的主体认定方面,一方面应当从立法出发,同时还应注意到立法存在的不足和缺陷;单位犯罪的罪过表现为单位整体意志的整体罪过,不仅有故意,也可有过失;只有单位主管人员或直接责任人员实施犯罪行为是经单位决策机关事前决定或事后认可的情况下,才能体现出单位的意志,才代表单位的行为,才能认定为单位犯罪。  相似文献   

10.
陶玲玲 《法制与社会》2013,(26):248-249
犯罪故意内涵的理解是认定犯罪故意的前提要件。以"明知"为切入手段,从明知对象、内容、是否符合规律性的角度对犯罪故意内涵作深入了解。但是仅仅了解涵义尚不够,因为犯罪故意作为行为人的心理状态,在司法实践中存在认定的困难,必须要从刑法思维模式、推定方法使用等多种角度对犯罪故意的认定寻求解决途径。  相似文献   

11.
《刑法修正案(八)》器官犯罪规定之解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刑法修正案(八)》第35条增设了有关器官犯罪的规定,其核心内容是新增了一个罪名。该罪名应确定为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该罪中的人体器官既包括《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所指的器官的全部或者部分,也应包括角膜等人体组织。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出卖他人人体器官的行为,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非法摘取活体器官与尸体器官的行为不构成该罪,应视其情况分别认定为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或盗窃、侮辱尸体罪。  相似文献   

12.
论影响力交易罪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袁彬 《法学论坛》2004,19(3):77-82
影响力交易罪 ,是《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规定的一类新型犯罪。影响力交易罪的内涵 ,可以从交易的影响力、交易的主体、交易物和交易行为四个方面进行解读。在外延上 ,影响力交易罪与我国刑法中的受贿、行贿等罪有一定重合。我国刑法应当移植影响力交易罪的概念。  相似文献   

13.
管彦杰  聂慧苹 《河北法学》2012,(8):146-147,148,149,150
刑法修正案﹙八﹚有关醉酒驾车的新增规定在完善醉酒驾车的刑法规制的同时,也因其本身的规定导致了刑法理论上的质问。质问包括罪状和法定刑两方面。罪状的质问包括:行为方式、罪过、行为场所的内容,以及新增醉酒驾车犯罪与相关犯罪的竞合关系。在法定刑方面:新增醉酒驾车犯罪的"拘役和罚金"的法定刑太轻导致了新增规定在司法适用中被部分架空,与此同时,还导致了追溯时效和刑事诉讼强制措施适用上的争议。为解释这些置疑,应当在明确新增规定与原有交通肇事罪之间的独立关系的基础上,认可新增规定主观上由过失实施,并对"道路上"进行扩大解释;在刑罚上,并且充分利用非刑罚处理方法,以实现立法初衷。  相似文献   

14.
犯罪学是一门兼具综合性与交叉性的新兴学科,自其诞生以来,相关理论问题争议不断.其中,犯罪学的研究对象一直以来就是学者们热议的话题,尤其在我国犯罪学的转型时期,该问题更需亟待解决.犯罪学不再局限于以传统的个体行为或个体现象作为其研究对象,而是立足于从宏观的视角认识其研究对象,将其固化为一种特殊的系统现象,同时采用科尔曼的“系统行为内部分析”说作为分析犯罪学研究对象的方法论,把群体现象或群体行为作为犯罪学微观上的研究对象,旨在实现犯罪学研究的宏观与微观、系统与要素的结合,从而全面认识犯罪这一特殊的社会现象、及其本质和规律.  相似文献   

15.
吴占英 《法学论坛》2007,22(3):110-115
刑法第311条规定之罪的罪名应当被确定为"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该罪侵犯的直接客体应当是:国家安全机关对间谍犯罪的侦查活动.该罪行为在时间、内容及程度上均有其特定性.该罪主体应当是特殊主体,其罪过形式应当是直接故意.在认定上,主要应当注意该罪与包庇罪、伪证罪及妨害公务罪的区别.  相似文献   

16.
以电子信息技术侵犯著作权的犯罪往往由多个无意思联络的行为人共同实施,单一化的传统入罪标准难以有效规制。基于该类犯罪高度分工化的特征,犯罪主体可以被划分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和侵权资源提供者两大类型。网络服务提供者怠于履行其内容审查义务、情节严重的行为应当被认定为犯罪,内容审查义务的边界是确定其入罪标准的核心,但同时需要注意入罪标准、内容审查义务与信息传播权间的界限。大部分侵权资源提供者的行为仍然适用传统的入罪标准,但其中非法经营额所涵盖的范围需要适当扩张。  相似文献   

17.
信息披露制度是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的核心内容,需要刑法保护。为确保刑法调整信息披露制度的有效性,"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在原《刑法》条文的基础上,对主体、客观行为和行为结果都进行了修订完善。新的金融产品的出现使"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出现了漏洞,面临可能性失灵的现实问题,收益权凭证交易这一新型合成型资产证券化产品就是例证。创新资产证券化产品,监管部门要依据其交易特征,出台相应监管规则,注重完善信息披露制度,防止"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可能性失灵。  相似文献   

18.
概括故意是指行为人对于认识的具体内容并不明确,但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或者放任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根据行为人认识的具体内容的不同,概括故意可以分为对行为认识不明确的概括故意、对行为对象认识不明确的概括故意以及对危害结果认识不明确的概括故意三种。对于概括故意的犯罪,应该考察行为人的客观行为及其结果,在概括故意的范围内按照主客观统一的原则予以认定。  相似文献   

19.
1999年刑法修正案第一条规定了一种新罪,即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罪。认为刑法修正案第一条是规定新罪的理由有四点:它是在“第一百六十二条后增加一条”,具有规定新罪的独立立法意图;它规定了该罪的犯罪主体;它专门规定了该罪的法定刑;它的规定,是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相适应的。  相似文献   

20.
非法经营罪的“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概括抽象,故有人认为该罪已成新的“口袋罪”,应分解或废除。理解此款只要遵循有附属刑法、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的明文规定且可追究刑责才纳入的原则,此罪就无侵犯罪刑法定原则之虑;中国现继续深化改革国情决定此罪应有灵活性,没必要分解或废除:修正案(七)颁布后的传销行为不能再定本罪。无经营主体资格出版、印刷、销售他人享有着作权的作品的,其行为既符合本罪又符合侵犯他人着作权罪或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属于法条竞合犯,应以后者定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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