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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2018,(33)
正闽政[2018]23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福建省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8年11月7日福建省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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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报》2019,(1)
正(2018年12月15日)沪府办发[2018]44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上海市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以下简称《通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快推进政府职能深刻转变,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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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报》2017,(22)
<正>(2017年10月16日)沪府办发[2017]6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浦东新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深化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浦东新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深化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上海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批复》(国函[2015]222号)(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的通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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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8)
正一、制定背景根据《浙江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浙政发[2019]27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甬政发[2020]6号)要求,为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推进"放管服"、"证照分离"等改革工作,提高宁波市会计代理记账许可行政审批效率,市财政局印发了《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全市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实行告知承诺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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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报》2021,(2)
正皖政[2021]8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安徽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21年1月22日安徽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创优"四最"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国发[2019] 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 42号)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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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2020,(2)
正辽宁省人民政府文件辽政发[2019]21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现将《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9年11月28日(此件公开发布)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国发[2019]25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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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8)
正甬财会[2021]173号各区、县(市)财政局:根据《浙江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浙政发[2019]27号)、《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甬政发[2020]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3月31日起,对全市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实行告知承诺改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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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2019,(8)
正辽宁省人民政府文件辽政发〔2019〕7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精神,实现以"证照分离"改革为切入点,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目标,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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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2018,(14)
正豫政办[2018]35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焦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8年6月16日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焦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45号)和省委、省政府"证照分离"改革有关要求,推动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焦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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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18,(9)
正渝农发[2018]65号各区县(自治县)农委、万盛经开区农林局,重庆种子行业协会,市内有关种子企业: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7]44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任务分工的通知》(工作通知[2017]1763号)要求,为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措施抓好落实,进一步规范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提高行政许可信息共享水平,强化市场准入监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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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2)
京管发[2020]31号各区城市管理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城市运行局: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简化政府审批方式,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北京市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审批管理办法》(京审改办发[2020]1号)、《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修订调整生活垃圾行政许可办理工作的函》(京管发〔2018〕111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市城市管理委制定了《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告知承诺审批实施方案》《北京市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书(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审批)》和相关文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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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公报》2018,(19)
正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BC01-2018-0024甬政办发(2018)118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宁波市推行涉企证照由市场监管部门通办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2018年9月30日宁波市推行涉企证照由市场监管部门通办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商事登记便利化规范化水平,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涉企证照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通办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5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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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2021,(3)
各区城市管理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城市运行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简化政府审批方式,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北京市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审批管理办法》(京审改办发[2020]1号)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