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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又称生命刑,在刑罚体系中是最严厉的刑罚方法,是以剥夺犯罪人生命为手段的刑罚方法。死刑作为人类最古老的一种刑罚,历来都是统治阶级维护其统治秩序的重要工具,被认为具有最大威慑力的刑罚方法,其存在也被认为具有天然的合理性。直到1764年贝卡利亚《论犯罪与刑罚》中提出废除死刑的论述,人们从尊重生命权和天赋人权的角度,对废除死刑展开了广泛的讨论,引起了人们对死刑利弊的激烈争论,从而在世界范围内引发了对死刑存废之争。本文通过回顾我国死刑的历史,结合目前司法现实,特别是我国死刑核准制度的变迁,探讨死刑制度在我国的历史及现实状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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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死刑的存与废,是世界各国刑法学界百年来争论不休的一个热门话题,近些年来,我国刑法学界对此也有颇多争议。死刑政策、死刑制度、死刑观念、死刑的理论与实践,体现了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对生命价值的认知态度,蕴含着深刻的社会文化背景。本文从国际和我国的现状出发以及我国和外国死刑制度的沿革,借鉴西方关于死刑存废的观点,认为废除死刑的社会存在因素和社会意识因素皆已成熟,应该在改革现有刑罚体系的基础上废除死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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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是人类历史上最为古老的刑罚,也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最严厉的刑罚。当今世界有些国家废除了死刑,有些国家仍保留着死刑。从理念上来看,死刑废除论是刑罚人道主义思想的必然结果;从客观上来看,它又是一个漫长而曲折的过程,不能一蹴而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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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又称为生命刑、极刑,源于原始社会的血亲复仇,它是刑罚体系中最古老、最严厉的一种刑罚。现阶段,我国严格限制死刑,从目前我国经济、政治、文化条件和现实情况来看,我国还不具备废除死刑的条件,死刑废除还不能被立法机关及大多数民众所接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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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世界各国司法发展的态势,废除死刑是大势所趋,这给我国现有的刑法体系带来了新的挑战,也对我国死刑制度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建立一种恰当的死刑替代方式尤为重要。本文介绍了引进作为死刑替代的现代终身监禁制度对中国刑法体系的影响,并阐述了包含终身监禁的刑罚体系的构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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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8世纪意大利刑法学家贝卡利亚提出废除死刑的主张以来,国内外学者就开始了死刑废止的争论。当前国际上废除死刑已经成为了一种潮流。从系统论出发,为了能使我国刑罚体系的功能达到最优,从而使得我国的法治文明向前推进,废除死刑是完善我国刑罚体系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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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评论》1993,(2)
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自它产生以来,曾长期在各国的刑罚体系中占据着显赫的地位,历史上没有一个国家不曾大量地适用过死刑。但是,正如任何事物都有盛有衰一样,进入本世纪以来,越来越多的国家通过立法废除死刑或者实际上不执行死刑,即便在保留死刑的国家,死刑适用的范围也不断萎缩,对死刑所持的态度也愈来愈慎重。据大赦国际统计,截止到1990年,在法律上全面废除死刑的国家和地区有38个,对普通犯罪废除死刑的国家和地区有17个,在法律上保留死刑,但最近十年来不曾执行死刑的国家和地区有30个。以上废除和不执行死刑的国家已达85个,约占全球200个国家和地区的43%。有人曾作过统计,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全世界每年平均有一个国家全面废除死刑或者部分废除死刑。从发展趋势上看,还会有更多的国家加入到废除死刑的行列,可以说,废除死刑和限制死刑的适用,是当今世界各国死刑政策的主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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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作为一种古老的刑罚制度已经存在了几千年。然而,随着现代文明的进步和民主的发展,废除死刑是从刑罚人道主义出发所得出的必然结论。欲在我国实现废止死刑,分析死刑制度走向,应当从严格限制死刑的适用开始,这也是通往废止死刑的现实之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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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死刑政策的理性选择——以人权保障和正当程序为视角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死刑是凭借从肉体上消灭犯罪分子的手段来惩罚犯罪、保护社会安全的刑罚手段。近年来,国际上废除死刑的运动风起云涌,许多国家在立法中废除了死刑或在司法实践中不执行死刑。考虑到人权保障的迫切,我国应在废除死刑的政策导向下,理性地选择"慢性死亡法",以正当程序为实践先行,从而顺应国际死刑制度发展的趋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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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是一种古老的刑罚方法,从阶级社会产生之日起就已存在,直至今天仍为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所保留。据统计,联合国164个成员国中现在仍有130个保留死刑。另一统计数字表明,现在世界上85%的人口的国家保留有死刑,而仅有15%的人口的国家废除了死刑。这说明,死刑作为一种有效的刑罚手段,仍为各国稳定统治秩序,维护其根本利益所必需。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随着社会的发展,死刑的适用范围愈来愈小了,生命刑在整个刑罚体系中的地位呈现出逐渐下降的趋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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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是一种最古老、最久远的刑罚,处于刑罚金字塔的顶端。18世纪,近代资产阶级刑法学鼻祖贝卡里亚在《论犯罪与刑罚》中首次公开反对死刑,主张严格适用并逐渐废止,拉开了反死刑的序幕。而这一举动也引发了几百年来世界范围内的死刑存废之争。近年来,随着世界人权运动以及民主法治的发展,大多数国家对于死刑采取的是逐步缩小适用范围,最终废除的政策。我国刑法修正案(八)也折射出这一理念:对死刑加以限制直至废除。废除死刑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特别是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我国。目前我国还不适宜立即废除死刑,但应严格限制死刑。如何走适合中国的废除死刑道路,成为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政府高度重视的司法课题。本文旨在分析当下死刑适用状况,探寻限制死刑适用的对策,推动废除死刑的进程,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抛砖引玉,从而使法治成为国人习惯的精神价值和生活方式。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