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未成年人不应对走私、运输、制造毒品行为负刑事责任,也不应对贩卖毒品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未成年人毒品犯罪不属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对未成年人毒品犯罪不应适用无期徒刑;所有未成年人毒品犯罪都不应适用罚金刑。  相似文献   

2.
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关于禁毒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我们同毒品犯罪作斗争的重要法律武器.也是人民法院审理毒品案件的一个专门法律,它为人民法院正确审判毒品犯罪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我们在适用《决定》的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 一、关于毒品犯罪构成的数量标准问题.《决定》第二条第三款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  相似文献   

3.
为依法严惩毒品犯罪,根据刑法分则第六章第七节的规定,现就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下列毒品,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毒品数量大”: (-)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一百克以上; (二)大麻油五千克、大麻脂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一百五十千克以上;  相似文献   

4.
为依法严惩毒品犯罪,根据刑法分则第六章第七节的规定,现就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下列毒品,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毒品数量大”: (一)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一百克以上; (二)大麻油五千克、大麻脂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一百五十千克以上; (三)可卡因五十克以上; (四)吗啡一百克以上;  相似文献   

5.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云法研字[1992]第5号《关于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六岁的人犯走私毒品罪能否适用刑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六岁的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且具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第二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属于刑  相似文献   

6.
被告人临界年龄的查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刑法第十四条规定,已满16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一己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犯杀人、重伤、抢劫、放火、惯窃罪或者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岁不满18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因不满16岁不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上、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因此,在刑事诉讼实践中,查清被告人的年龄特别是被告人的临界年龄即被告人是否已满14岁或者是否已满16岁抑或是否已满18岁,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它直接关系到对被告人应8追究刑事责任和判处何种刑罚的问题一所以,么、须慎…  相似文献   

7.
刑法第14条:已满十六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六岁的人,犯杀人、重伤、抢劫、放火、惯窃或者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八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相似文献   

8.
关于对少年罪犯(指已满14岁未满18岁的未成年罪犯)应如何定罪量刑,在我国目前尚无专门的少年刑事法律、法规予以规定.但在我国刑法中,已对此作了原则性的规定.我国刑法第14条规定:“已满16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犯杀人、重伤、抢劫、放火、惯窃或者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岁不满18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16岁不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在第44条还规定了:“犯罪的时候不满18岁的人……不适用死刑.已满16岁不满18岁的,如果所犯罪行特别严重,可以判处死刑缓期执行”.这些规定,是根据我国人民法院多年来的刑事审判工作实践,特别是少年刑事审判工作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制定的.  相似文献   

9.
一、毒品共犯的特殊性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的罪犯.毒品犯罪的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窝藏、非法持有鸦片、海洛因等毒品或进行其他毒品犯罪的罪犯.  相似文献   

10.
吴喆 《当代审判》2003,(6):10-11
我国刑法规定的关于毒品死刑案件的罪名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该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故意实施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的行为。根据刑法第347条的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依照数额和情节的不同,规定了不同的处罚档次,直至可以判处死刑。由于毒品案件日趋增多,一旦误判死刑,执行后,具有不可逆转性,所以应当慎之又慎。现就审理毒品死刑案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11.
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我国刑法规定的毒品犯罪的一种,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相比,罪行较轻。从该罪名的立法沿革来看,非法持有毒品罪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堵截式规定,隐含了对毒品持有行为这一客观事实在法律规范上的推定,这种推定同刑法规定的其他持有型犯罪,如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或其他物品罪等罪的推定情形相比,有其特殊性。  相似文献   

12.
依据犯罪定量的观念,性质较轻的犯罪的基本罪状应明示其定量要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同样受到定量要求的限制,因而应删除现行刑法第347条第1款的规定。以犯罪定量观念为衡量和评价的基准,单位犯罪和自然人犯罪的定量标准应当是统一的。  相似文献   

13.
秦晓 《法制与经济》2009,(12):75-76
依据犯罪定量的观念,性质较轻的犯罪的基本罪状应明示其定量要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同样受到定量要求的限制,因而应删除现行刑法第347条第1款的规定。以犯罪定量观念为衡量和评价的基准,单位犯罪和自然人犯罪的定量标准应当是统一的。  相似文献   

14.
未成年人犯罪从宽处罚原则的探讨吴在存我国刑法第14条第3款规定:"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八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一规定从法律上确立了我国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从宽处罚的原则。在此,笔者结合审判实践就从宽处罚原则的适用及有关法律问题谈些浅见,以供研...  相似文献   

15.
<正> 根据目前我国已加入的国际禁毒公约和我国禁毒法律,在我国,毒品犯罪是指违反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法规,非法走私、贩卖、运输、制造、使用毒品以及与非法走私、贩卖、运输、制造、使用毒品直接相关的破坏国家禁毒活动的行为,如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非法持有毒品,引诱、教唆、欺骗、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窝藏毒品,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等行为。我国政府历来对禁毒采取坚决措施并积极开展禁毒的国际合  相似文献   

16.
为了严惩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等犯罪活动,严禁吸食、注射毒品,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特作如下决定: 一、本决定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务院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相似文献   

17.
本文认为,《禁毒决定》规定的毒品犯罪共有:走私毒品罪,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毒品罪,窝藏毒品犯罪所得的财物罪,掩饰、隐瞒出售毒品获得财物的非法性质和来源罪,非法运输、携带制毒物品进出境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罪,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罪,非法提供毒品罪12个罪名。指出在处罚毒品犯罪时要准确地把握《决定》第11条和第14条的法定情节,正确地适用附加刑以及恰当地运用处罚毒品犯罪共犯的原则。  相似文献   

18.
一、关于确定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年龄 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14岁不满18岁的人实施了法律规定的犯罪行为。实施犯罪时的年龄,一律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过了周岁生日,从第二天起,为已满××周岁。 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当把被告人犯  相似文献   

19.
现行《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的规定,其立法意图在于追求对毒品犯罪的严厉惩罚,无论毒品数量多少,均应无条件追究刑事责任。如何理解该条文的合理性?本报告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2007年五年中审理的走私毒品案件为研究样本,以刑事一体化为研究范式,通过数据归纳、分析,采用实证分析与理论研究相结合的方法,从中找出走私微量毒品案件的犯罪事实特征,并以此为基础研究该类犯罪的刑法规范特征、刑罚适用及其内在关系的协调问题,并提出具体处理方法与路径。  相似文献   

20.
刑法第347条规定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1〕是司法实践中最常见的毒品犯罪。然而就立法而言,本罪并非完美无缺。本罪在罪名、立法模式以及刑罚等方面存在缺陷,需要对其进行完善,建立较为合理的犯罪体系,以利更公正、准确的打击此种犯罪。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