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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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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赵晓华 《河北法学》2005,23(4):68-70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形成了以法院执行为主,以行政机关执行为辅的行政强制执行制度。但由于已有法律对此划分得过于原则和宽泛,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带来了一些问题。回顾研究了我国行政强制执行的理论和实践,考察分析了国外行政强制执行的状况,在此基础上提出行政强制执行权配置的"公正、效率、协调"的原则,并具体提出了在法院和行政机关之间分配强制执行权的主张和建议。  相似文献   

2.
杨盼盼 《法制与社会》2010,(28):166-168
我国现行行政强制执行权分配模式为“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为原则,以行政机关自力执行为例外”,即大部分的行政强制执行案件交由人民法院来实施,这在法律实践中造成了很多问题,如行政强制执行难、执行效率低下等等。由此非常有必要对现行行政强制执行权分配模式进行改革,而从世界的发展趋势来说,不用说以行政机关自力行使行政强制执行为传统的德国和日本,即使在英美等少数实行司法执行模式的国家,法院也并不具体负责行政强制执行的具体实施,而是专司裁判,具体实施依然交由行政机关去完成。在最新颁布的“行政强制法”草案(第三次审议稿)部分条款中也体现着同样的趋势。本文认为未来我国的行政强制执行模式将会朝以下趋势发展:大体延续行政强制执行的基本制度;具体实施权逐步交由行政机关实施。  相似文献   

3.
由于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差异及各国历史条件的不同,行政强制执行制度也不尽相同,下面将通过对有关国家该项制度的比较说明,来探讨中国行政强制执行制度的现状及发展完善。主要涉及四方面内容,关于行政强制执行立法、行使执行权的主体,执行前提,执行手段。 一、立法情况 依法强制执行,是当今世界各国行政强制执行普遍遵循的原则。它直接源于“行政法治”原则。即行政强制执行权必须源于法律的规定或授权。为保证行政强制执行依法进行,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制定有专门的行政强制执行法,明确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机关、条件、措施和程序,…  相似文献   

4.
论我国行政强制执行的模式选择及其运作   总被引:13,自引:1,他引:12  
石佑启 《河北法学》2001,19(2):53-56
分析了我国行政强制执行现有模式的缺陷 ,并提出应将行政强制执行权全部赋予行政机关 ,在行政系统内成立综合性强制执行机关 ,选择以综合性强制执行机关的执行为主、专门行政机关的执行为辅的强制执行模式。再设定科学合理的执行程序 ,规范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使 ,保障行政强制执行制度的正常有序运作。  相似文献   

5.
陈礼  王杨  邵春然 《法制与社会》2013,(17):150-151
2012年正式实施的《行政强制法》,从行政强制执行的概念、种类与设定权、程序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对行政强制执行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规范,但仍存在诸多缺陷。本文将从行政执行的基本理论入手,结合外国行政强制执行制度进行综合分析,剖析出我国现行行政强制执行制度存在的不足,进而有针对性地提出一些改善建议。  相似文献   

6.
我国的行政法律部门中尚未建立起统一的行政强制执行制度,这与行政管理活动极不相适应,是当前法制建设中亟需解决的问题。1996年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章中对行政处罚的执行问题作了九条规定,但仅在第51条中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决定的机关可依法采取执行罚或申请人民法院执行,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中也有不少类似规定,但都很笼统,因此有必要完善行政强制执行制度,以适应法制建设的客观要求。下面笔者就行政强制执行的几个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7.
我国的行政强制执行制度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不履行一定国家行政机关做出的行政决定,而由特定国家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以达到履行目的的制度。行政强制执行措施的结果有两个:一是敦促当事人自觉履行义务;二是在必要时由执行机关直接强制执行。一、我国行政强制执行制度的特点  相似文献   

8.
中美行政执行制度比较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一、中美行政执行制度概况由于中美两国有着不同的历史、传统和法律制度 ,因而两国有关行政决定执行的概念有很大差异。在中国 ,行政决定的执行有两种含义 :一种较宽 ,包括监督 ;违法行为的调查 ;对违法行为的处罚以及行政强制执行。另一种较窄 ,仅指行政强制执行 ,即政府采取措施迫使不履行义务的相对人履行义务。在美国 ,行政决定的执行涉及对行政机构规则或命令履行的监督与调查 ,以及解决履行争议的非正式裁决或正式的行政与司法程序。在美国的行政法领域 ,当履行行政规则或决定有争议时 ,行政机构具有最初的执行权。行政执行的法律包括…  相似文献   

9.
我国《行政强制法》承继了以申请法院执行为主、以行政机关自行执行为辅的行政强制执行双规制。行政强制执行面临着执行效率不甚理想、执行冲突时有发生、非诉行政执行困难重重的制度困境。针对行政机关自行执行范围过窄、传统强制执行观念牢固、法院办理非诉行政案件缺少协助等困境成因,扩大行政机关自行执行范围、发挥非强制性执行方式实效、完善非诉行政案件协助执行制度已成为走出困境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10.
以我国行政法规范和行政诉讼法为依据 ,可归结出现行行政法上的八种强制执行行为。这些执行行为所构成的执行制度显有繁杂、零乱、遗漏、矛盾之缺陷 ,而且出现了主体、行为、程序之间的不协调性 ,存有行政强制执行由司法机关实施 ,司法强制执行由行政机关实施之“错位”现象。行政强制执行是对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应当由行政机关通过行政程序实施 ;司法强制执行是对司法裁判的执行 ,应当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实施。根据这一理想规则 ,应对各种执行行为进行改造和重新定位 ,并把其纳入行政程序法或行政诉讼法所调整的不同范围 ,从而为行政程序法的制定和行政诉讼法的修改确定适用范围上的调整方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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