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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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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翔 《法治研究》2014,(8):79-86
近年来,最高司法机关及时、有效地通过发布刑法司法解释将党和国家的刑事政策转化为司法政策,并将其运用于司法实践中,指导各级司法机关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但是,刑事司法政策司法解释化也存在诸如:违反罪刑法定、损害法治根基、破坏刑法体系的稳定性和严肃性、损害司法权威、束缚法官能动性等弊端.过度将刑事司法政策转化为司法解释,不但有损刑事司法政策指导作用的发挥,还可能造成更多问题,不利于刑事法律体系的构建和刑事司法工作的开展.本文以刑事司法政策司法解释化为研究对象,着重分析刑事司法政策过度司法解释化的弊端,并提出相关的对策建议,以期正确定位刑事司法政策,使其更好地促进我国刑事法律体系的完善,推进法治化进程.  相似文献   

2.
人工智能量刑系统的应用为刑事司法领域带来诸多便利,提高了司法效率,实现"类案同判".人工智能量刑系统是以数据模型运算为工作原理,通过逻辑运算形成算法决策.刑事自由裁量权是为了实现个案正义而赋予法官的裁判权力.智能量刑算法决策与刑事自由裁量权不仅价值立场不同,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权力属性上也有区别,但两者之间可以形成一...  相似文献   

3.
吴东良 《法制与社会》2010,(32):130-130
刑事司法政策是刑事政策的司法化,是在刑事司法活动中对于刑事政策的具体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的制定与适用应贯穿刑事司法活动的全过程,而不应当是片面的。宽严相济,应当坚持区别对待,该宽的宽,该严的严,宽严适度,宽严有据,而这一宽一严也必然包括司法机关对法律的遵守之"严",与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之"宽"。  相似文献   

4.
公诉环节程序分流机制探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刑事诉讼效率价值的凸显以及轻缓化刑事政策和教育刑理论的兴起,越来越多的国家已经否定了案件不分大小、罪行不分轻重,一概必须将案件起诉的做法.公诉环节程序分流机制的建立是以起诉便宜主义为前提,赋予检察官不起诉裁量权.该机制的建立不仅是各国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必然趋势,而且也是联合国刑事司法准则的基本要求.  相似文献   

5.
如何合理划定"醉驾"犯罪圈的大小,"一律入刑"与"区别对待"两种见解存在实质性分歧。罪刑法定原则作为刑事司法不可逾越的屏障,司法机关应该通过"一律入刑"呼应其明确性要求,同时限制司法机关的权力扩张;主观主义与客观主义作为两种不同的解释方式,在实践选择的位阶上应该以文本映射的主观主义优先适用;刑法总分体系需要刑事立法与司法进行一体化贯彻,在刑事立法已然兼顾总则要求的前提下不能通过"区别对待"再次限缩分则罪名的适用范围;"一律入刑"的主张不违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内在精神,刑事政策的刑法化要求刑事司法必须坚守这一法治立场。  相似文献   

6.
司法改革视野下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规制与监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雷鑫 《行政与法》2006,(2):90-93
法官自由裁量权存在于对案件的实体审判中,法官应当独立地、公正地、不受监督地通过对案件的实体审判表达社会正义。法官自由裁量权存在并发挥其积极作用,是有着深刻的客观原因的。法律在赋予司法机关权力的同时,亦对他们进行了约束,即使最大的自由裁量权,也局限于产生它的法律框架内。从立法、司法程序、法官职业道德、法律监督机关的监督、司法裁判文书等方面来规制与监督法官自由裁量权,有利于法官自由裁量权价值的实现,有利于我国司法改革的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7.
刑事和解制度是恢复性司法的体现,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背景下,我国已有一些地区的司法机关对刑事和解制度进行试行、摸索,从中逐渐凸显出其价值与局限,本文对此进行了简要分析。  相似文献   

8.
公诉裁量权,是指公诉机关根据案情、刑事法律、刑事政策,结合被告人诚信、人身危险性等状况而自由斟酌,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起诉或不起诉的权力。在和谐社会理论背景下开始实施的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其核心是区别对待,以构建社会和谐为价值取向。以此相应,我国司法实践的重心应有所调整,总体上不再过于偏重严的方面,更注重“宽”的一面实施,使宽与严能调剂运用。因此,研究如何完善公诉裁量权,对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非常重要。  相似文献   

9.
检察官自由裁量权探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检察官自由裁量制度是现代刑事司法文明的产物,其蕴涵着深刻的现代刑事司法基本理念.但是,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致使我国检察官的自由裁量权与域外检察官的自由裁量权相比较仍然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主要包括适用条件过于严格、运用率极低、运用程序相当繁琐等问题.应当在分析域外检察官自由裁量权合理内核的基础上,以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为指针,正确而有效地行使检察官自由裁量权.  相似文献   

10.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我国长期以来司法实践的重要经验总结,贯穿于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的全过程,是司法机关惩治犯罪、保障人权、维护国家法律正确实施的指南。检察机关审查逮捕工作中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1.
对于罪刑法定原则的研究,以罪刑法定司法化为研究视角,突破了以往以立法为中心的研究方向。司法者如何操作法律是罪刑法定原则实现的关键,这不仅需要完备的司法体制与先进的司法技术,更需要司法理念的创新。在罪刑法定司法化的过程中,刑事政策作为司法体制的特殊组成部分需要予以合理使用,法官的能动性是提高司法技术的重要环节。另外,司法理念作为思想保障,更需要确定形式理性的标准。从这三个角度探讨罪刑法定司法化实现的路径,不仅突破以往的研究方法,更是深入理解罪刑法定原则的方式之一。  相似文献   

12.
关于祖国大陆与香港建立刑事司法互助关系的研讨(续)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赵秉志 《现代法学》2000,22(3):14-18
香港回归加速了其与祖国大陆的联系。双方建立适当的刑事司法互助不仅能更有力地打击各种犯罪, 维护香港和内地的繁荣稳定,而且更可为澳门乃至台湾与内地刑事司法互助提供可资借鉴的良好模式。  相似文献   

13.
赵开年 《河北法学》2007,25(7):190-196
经验考察表明,刑事司法控制存在程序控制与结果控制、原则控制与细节控制等.从权力理性看,刑事司法控制是科层司法的管理、社会控制的加强、资本交换的限制、信息失衡的纠偏、法律理性的灌输与司法控制的常态.在刑事司法控制下,司法人员难免追求程序与结果的功利主义,就是有利指标最大化、不利指标最小化,这造成法定程序有所弱化、内部请示有所强化.对于刑事司法控制,应按照自利与利他的要求,进行正当化改造.  相似文献   

14.
面对社会转型的现实,我们应该以刑事立法理念和刑事司法理念的调整和重构为出发点,重新审视刑事政策。刑事政策是一个历史的范畴、动态的过程,它以社会总体态势为依托,以社会犯罪态势为晴雨表、风向标。应通过前瞻与检讨,从事理、情理、法理角度论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合理地组织对犯罪反应机制的应然选择。  相似文献   

15.
罪刑法定司法化研究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陈兴良 《法律科学》2005,23(4):38-48
在罪刑法定的语境中,司法权具有限制性,从而与具有绝对性司法权的罪刑擅断明确地划清了界限。在罪刑法定原则下,司法主体只有具有了这种自主性,才能严格根据法律规定对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作出正确的判断。法官独立,法官只服从法律而不屈从于权力,是罪刑法定司法化的重要保证。在罪刑法定司法化当中,刑事司法体制的建构当然是至关重要的;但与此同时,司法理念的引领同样是必不可少的。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司法理念是罪刑法定司法化的思想保障,只有在法治的司法理念指导下,罪刑法定司法化才有可能实现。同样,只有发展出一套娴熟的司法解释技术,才能为罪刑法定司法化提供手段保障。  相似文献   

16.
严励 《北方法学》2011,5(3):83-99
刑事政策的横向结构是指刑事政策体系内各分系统之间的关系。刑事政策的分系统是指刑事惩罚政策和社会预防政策。刑事惩罚政策是指国家机关运用刑事法律与违法犯罪作斗争的一切手段、方法和措施,包括刑事立法政策、刑事司法政策和刑事执行政策。刑事立法政策是指在刑事立法中的策略、方针和原则,是刑事立法的灵魂。刑事司法政策是指导刑事司法实践的具体指导思想和策略原则。刑事执行政策是指导刑事执行实践的具体指导思想和策略原则。当代刑事惩罚政策已经出现了犯罪化与非犯罪化和轻刑化、非监禁化和行刑社会化以及两极化的发展趋势。社会预防政策是指直接或间接地对犯罪的控制和预防产生影响的具体措施、策略和方法。社会预防政策可以分为宏观预防政策与微观预防政策。在社会转型期,社会预防政策也应进行合理的调整。  相似文献   

17.
姜涛 《政法论丛》2010,(6):77-81
如何以有限的司法资源应对日益增多的犯罪,这是诉讼社会视野下国人必须直面思考的重大课题。处理不当,不仅会造成严重的司法信任危机,而且也会带来更高的犯罪浪潮。因为在诉讼社会之下,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加剧,原有司法模式的弊端日益显著。因此,强化案件分类、实行多元模式,重视社会资本、重塑司法权威,改进司法模式、实行集中审理,应该成为诉讼社会视野下刑事司法模式现代转型的基本思路。  相似文献   

18.
当前,我国犯罪一直呈上升态势,导致刑事司法工作压力巨大,研究非犯罪化的实现路径对我国刑事司法实践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从广义上理解,非犯罪化包括立法上的非犯罪化和司法上的非犯罪化。我国转型时期的社会现实和刑法立法模式决定了司法上的非犯罪化是我国当前非犯罪化的主要路径。司法上的非犯罪化可从三个层面展开,它包括侦查阶段的非犯罪化、起诉阶段的非犯罪化和审判阶段的非犯罪化,每个阶段的非犯罪化其具体实现方式存在差异。  相似文献   

19.
司法上的犯罪化与非犯罪化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研究司法上的犯罪化与非犯罪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刑法的真实含义是在社会生活事实中不断发现的,司法上的犯罪化,并不必然违反罪刑法定原则;我国司法机关应当在遵循刑法第3条后段的前提下,积极地实行司法上的犯罪化;刑法第3条前段不是关于罪刑法定原则的规定,而是基于我国刑法分则条文的特点,为了限制司法机关的出罪权、控制司法上的非犯罪化所作的规定;我国司法上的非犯罪化的空间很小,因而不能盲目模仿西方国家的刑事司法策略与做法。  相似文献   

20.
近年来,随着学界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关注和推崇、党和政府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肯定和推广、实务界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高调贯彻,"宽严相济"几乎成了法律界的流行语。然而,如果我们从中国法律传统的角度,审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司法现状;以构建成熟法治国为目标,反思该刑事政策的司法运作。就不难发现,由于司法传统的浸染,宽严相济的政策性适用已不适当地挤占了立法空间。法治话语下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必须坚持法律是基础、政策是导向的定位原则。刑事法律也应当根据刑事政策之需要,及时进行立法、修改、补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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