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我国台湾地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制度述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台湾地区的未成年人法律保护经历了独特的发展历程,也取得了斐然成绩。其未成年人法律保护主要体现为三个方面:以《儿童与少年福利法》和未成年人福利机构为基础的未成年人早期福利性保护制度,以《少年事件处理法》和未成年人司法机构为基础的犯罪少年或虞犯少年的司法保护与矫正更生制度,以及以《犯罪被害人保护法》、《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家庭暴力防治法》和被害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等为基础的被害未成年人保护制度。  相似文献   

2.
由于未成年人的特殊性,导致他们难以依靠自己的力量保护其个人信息。目前我国对于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体系还不健全,监护人同意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网络平台的监管主体模糊,监督措施不统一。我国应该借鉴域外相关法律法规,健全法律保护体系,完善监护人同意制度,明确监护人权利义务,建立统一的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监督机构。在家庭、学校以及社会共同努力下,增强对未成年人相关法律知识的普及宣传,提高其自我保护意识。  相似文献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改,在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方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此次法律的修改,扩大了司法机关扩大收办权益保护案件的范围。增强了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的规定,增强了未成年人保护社会责任,这是建立在未成年人是成长中的独立主体和未成年人具有自觉能动性的科学理论基础上,也是吸纳我国理论研究和地方立法的原创性成果的体现。  相似文献   

4.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立法缺乏系统协同的观念,导致保护网络不健全,国家儿童保护的顶层设计和立法框架不完善,需要建构各系统协同的未成年人法律保护体系。本文从系统协同理念的法理基础出发,对我国保护立法进行梳理,分析我国目前未成年人法律保护的主要问题,我国亟待在儿童利益最大化的理念下,提高儿童权利、儿童福利与儿童参与,建立儿童保护专门机构,为青少年司法社工者赋权,织密法律保护网,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立法宏观方略的完善。  相似文献   

5.
我国未成年人法律适用存在多方面的冲突,表现在:法律与法律之间的冲突(包括法律与司法解释等适用依据间的冲突)、法律与司法实践的冲突。由于未成年人法律适用中的冲突与我国未成年人法律体系的不完善,具体法律规定操作性不强等因素具有很大的关系,所以要解决未成年人法律适用中的问题,应当构建完善的未成年人法律体系,在具体的法律制度设计中注重其可操作性等。  相似文献   

6.
自上世纪80年代《上海市青少年保护条例》问世后,我国相继颁布和实施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未成年人密切相关的法律,各地也纷纷制定了地方性未成年人保护法规,这标志着我国未成年人保护开始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我们在充分肯定我国未成年人法律保护工作所取得的巨大成绩的同时,也已经看到过去所制定的全国和地方性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中所存在的许多缺陷和不足。一段时期以来,众多专家学者发出了进一步加快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建设步伐的呼声,许多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名提出了修改和完善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的提案,不少地方也开始酝酿修改地方性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这是可喜可贺的现象,预示着我国未成年人法律保护将会迈上新的台阶。  相似文献   

7.
防止未成年人犯罪向刑事化方向发展,由单纯的司法消极预防向积极保护发展,用法律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现代法治国家立法的重要任务。我国防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法律制度建设初见起色,但由于未成年人犯罪原因的复杂性和特殊性,新情况和新矛盾不断出现,我国对未成年人犯罪特殊保护制度还存在较大的缺陷,  相似文献   

8.
三、未成年人犯罪刑罚制度设计及其罚则调适构想 从以上“问题”聚焦及其产生缘由可见,尽管我国各级法院、检院、未管所等工作人员就未成年人犯罪的司法与执法事项,已经付出艰苦卓绝的努力并取得了巨大业绩。但是,由于法律制度、司法及执法环境等缘故,其工作实效与我国已经批准的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基本要求、与世界先进国家针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  相似文献   

9.
所谓未成年人,系指未达到法定的成年年龄标准的公民。在我国是指18周岁以下的公民。未成年人法制教育,是指对未成年人进行的关于法律知识、法律制度以及根据这种法律制度建立的社会秩序的教育。这是一项意义深远非常重要的工作。  相似文献   

10.
前科是指曾经受过有罪宣告或者被判处刑罚的事实’,前科的存在,不可避免地会对具有犯罪前科的人的各种权益产生法定或者非法定的影响。对犯罪前科的影响进行限制有两种不同的模式。一是收缩犯罪前科的范围;二是在满足一定时限或者条件下进行前科消灭。为了减少未成年犯罪人回归社会的障碍,降低再犯的可能性,不少国家和地区都有关于未成年人前科的保护制度。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已经建立了未成年人前科保护制度,但由于缺乏相应的配套制度。一是前科制度与人事档案制度、政审制度相结合,导致了“一朝犯罪,终身为罪犯”的后果;二是对未成年人平等权的司法保障薄弱。因此,该制度仅仅停留在法律的规定上,规范与事实之间存在着严重的断裂,实践中只见前科,不见前科保护。我国现有的前科保护制度需要相应的配套制度保障,一是要建立犯罪记录登记制度;二是要建立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有条件消灭制度;三是加强未成年人平等权的司法保障。  相似文献   

11.
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是关乎整个国家和社会的大事。本文通过对几个典型案例的分析,阐述了家庭虐待、遗弃以及买卖儿童所造成的危害及其所反映出的法律问题,强调了未成年人家庭法律保护的重要性。指出应该通过加强立法、执法、完善组织保障体系、加强普法教育等途径,来实现对未成年人的家庭法律保护,防范家庭对未成年人的伤害事件。  相似文献   

12.
近年来,我国的离婚率呈逐年上升趋势。在离婚纠纷审判实践中,法官首先考虑的是夫妻双方离婚的权利和财产分配问题,未成年子女的保护往往被置于次要地位。同时,由于目前我国离婚纠纷审判中适用的法律规范尚未明确规定“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致使某种程度上,未成年人在监护、抚养费、探视等方面的权益受到漠视和侵犯。因此在相关立法与司法中把儿童的利益宣布为权利,并且从人权的角度加以保护,已成为燃眉之急,同时这也是现代国际国内法律发展的一个大的趋势。 文章首先从实体和程序两方面分析了我国离婚纠纷审判中对未成年人权益的漠视和侵犯,同时对国际公约和相关国家立法确立的旨在增进儿童保护的两项重要原则——“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和“儿童优先保护原则”进行比较,指出我国离婚纠纷审判中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不应仅停留在“儿童优先保护”的层面上,确认和贯彻“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对我国离婚纠纷审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最后,文章通过比较研究的方法,在借鉴其他国家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特殊制度——监护监督人制度和诉讼代表人制度的基础上,对完善我国未成年人的监护、抚养、探视等制度提出了具体的修改、补充建议,以期对我国离婚纠纷审判的改革和完善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相似文献   

13.
从未成年人法律体系看日本的儿童权利保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考察一个国家的未成年人法律体系可以推定这个国家保护儿童的力度。本文从涵盖了未成年人自出生到成年相关的各个领域与阶段的日本法律出发,探讨了日本的少年犯罪(非行)率低下的原因。在我国构建未成年人法律体系时,日本的这种基于儿童的权利保护理念形成的一整套系统的未成年人法律体系,应该可以给予我们一些启示。  相似文献   

14.
前科消灭是指曾受过有罪判决或者被判处刑罚的人具备法定条件时,注销其有罪或者罪及刑记录的制度。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特殊权益,建立未成年人轻罪前科消灭制度是世界普遍化的趋势,我国《刑法修正案八》迈出了可贵的一步,但是未成年人轻罪前科消灭的方式、消灭的条件、消灭的法律程序、法律效果等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5.
未成年人犯罪的形势依然严峻,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应重视从源头抓起,下大力解决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矫治问题。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尚存在缺陷,当前亟需完善禁止未成年人吸烟法、制定工读教育条例、尽快出台流浪儿童救助管理办法、完善监护制度立法,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再设立一道法律保护的屏障。  相似文献   

16.
构建未成年人法律体系的思考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我国正在讨论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希望通过这部法律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尽管初衷很好,但恐怕难以如愿,因为,国外或其他地区是用一整套系统的法律制度来承担这一使命的,而我们国家至今尚未形成缜密完善的未成年人法律体系,在很多环节上都存在着严重的缺漏。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不能寄希望于一部法律,构建未成年人法律体系不应该仅仅是一部法律的使命。  相似文献   

17.
我国的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已初见雏型,但是对于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合法权益的保护在学术界和理论界还未引起充分的关注,而这部分权益却是影响未成年人成长的主要因素。2007年6月1日正式施行的修订后《未成年人保护法》也把未成年人民事权利作为重要的修改内容予以了补充和强调。本文立足于俭察职能,对于如何在法律监督的视野下对未成年人民事权益的保护谈一些粗浅的想法与大家商榷,  相似文献   

18.
近年来,随着《未成年人保护法》、《刑事诉讼法》以及《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继颁布,国家进一步加强了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然而在未成年人刑事诉讼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法定代理人并不都能切实维护未成年被告人的权益,这一问题受到司法实务界的普遍关注。在未成年被告人被公安机关传唤或采取强制措施、直至进入审判程序中,其基本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切实有效的维护,尤其是一些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合理保护,这是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的巨大漏洞,也是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的缺憾。本文将讨论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的范围、意义和作用以及制度建设,深入总结、挖掘出其存在的弊端。为弥补法定代理人制度的不足,笔者提出一种新型的维权制度——未成年人公益代理人制度,并试图通过对这一制度的深入分析,说明在现行的刑事诉讼制度中,引入公益代理人制度,对于维护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有着重要的作用。本文分四部分进行论述。第一部分,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诉讼法定代理人制度分析,其中主要是通过对这一制度的解说来说明其存在的不足之处。第二部分主要介绍未成年人公益代理人制度,以寻求解决上述不足的方法,并对其具体要求进行了规范。第三部分是针对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的基本情况提出一些建设性意见,以更好的维护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最后一部分为结束语。  相似文献   

19.
从未成年人保护看国家监护制度的构建   总被引:2,自引:1,他引:2  
本文从未成年人保护的立场出发,针对我国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相对滞后、公力干预消极被动以及目前未成年人家庭私力监护中恶性事件不断发生的现实状况,借鉴西方国家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的实践经验,引入国家公力机制、加强国家公力干预和监督,对我国未成年人国家监护制度进行了初步设计,以弥补家庭个体监护的不足和缺陷。  相似文献   

20.
崔耀 《法制博览》2013,(9):36-38,35
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保护属于特殊领域的个人信息保护,由于其主体的特殊性,不能简单套用一般的保护原则及方法,需要进行特别的研究。本文立足于我国目前对在线收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行为的规制现状,借鉴美国《儿童在线隐私保护法》的主要规定及安全港规则,提出对在线收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行为的若干法律规制建议。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