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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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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宁夏政报》2012,(16):19-20
宁政办发[2012]116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意见》(宁政发[2010]147号)和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调整中央财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申报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11]285号),现就调整2012年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2012年全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0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  相似文献   

2.
市县瞭望     
义乌建立城乡一体化医保机制最近,义乌市政府针对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和医疗保障需求呈现多元化、多层次的特点,在2000年8月率先成功进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又出台了《义乌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办法》(试行)。《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一是采取多元化的制度安排,以适应不同群体的医疗保障需要。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户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小额大病医疗保险和大额大病医疗保险中的一种参保。小额大病医疗保险个人每人每年征缴36元,大额大病医疗保险个人每人每年征缴240元,市财政和镇(街道)财政分别给予补助。小额大…  相似文献   

3.
2011年7月1日起,厦门将实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一律调整为每人每年380元,不再区别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未成年人及大学生参保身份,在全市统一执行该标准。  相似文献   

4.
<正>海府办[2014]22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居民受益程度,使广大群众得到更多实惠,经市政府批准,现将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调整标准通知如下: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20元。其中中央财政180元,省财政42  相似文献   

5.
<正>(2019年11月25日)沪医保规[2019]9号各有关单位:现就2020年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按照执行.一、筹资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一)2020年本市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的筹资标准作如下调整:60周岁及以上人员,筹资标准从每人  相似文献   

6.
针对医疗保险机制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上杭县劳动保障局提交方案,经上杭县委常委扩大会和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参照新农合制度开始试行《上杭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城乡居民合作医疗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平台模式进行管理,城乡居民均按每人每年筹资100元标准,各级政府补助80元。  相似文献   

7.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九日宁人社[2012]296号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进一步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不断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现就提高2013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财政补助标准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8.
<正>济政办字[2015]1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确定自2015年4月1日起,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最低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和济南高新区调整为每人每月550元;长清区、章丘市、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调整为每人每月50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300元。二、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5900元,分散供养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3700元。  相似文献   

9.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国有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实施意见》(渝办发〔2004〕157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国有企业大龄下岗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实施意见》(渝办发〔2004〕151号)规定,从2006年7月1日起,将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区内国有破产企业及市级统筹区外市级及市级以上国有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国有企业大龄下岗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余命医疗费提取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1415元(人均不低于24055元),退休人员人均寿命以2000年主城  相似文献   

10.
<正>成府发〔2013〕21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市政府研究决定,从2013年11月起提高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幅度(一)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华区和成都高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家庭月人均收人380元提髙到430元;其余区(市)  相似文献   

11.
<正>杭政函[2014]160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自今年8月1日起,我市市区最低月工资标准已从1470元提高到1650元。为进一步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生活,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通知》(浙政发[2005]65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城乡居民  相似文献   

12.
<正>JNCR-2014-0120015济人社发[2014]164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高新区社会保障局:为做好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根据《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济政办发[2014]21号)的规定,现就2015医疗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通知如下:一、2014年秋季高考(含)后入学的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80元;2014年春季高考(含)前已入学并  相似文献   

13.
<正>杭政函[2015]150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自今年11月1日起,我市市区(不含富阳区)最低月工资标准已调整为1860元。为进一步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生活,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通知》(浙政发[2005]65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杭政[2006]13号)等文件精神,现就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4.
<正>大政办发[2014]65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为提高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文件要求,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2014年7月1日起由原来每人每月  相似文献   

15.
<正>甬政发[2015]5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宁波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2015年6月1日宁波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维护城乡居民公平享受医疗保险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11号)要求,以及国家、省有关医疗保险城乡统筹的意见,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6.
居民医疗保险可报销额度比往年大幅提高。近日,新一轮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招标结束,城镇职工每人每年投保金额为84元、城乡居民为10.3元,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最高可报销额度为40万元、城乡居民为35万元。  相似文献   

17.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2004年,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积极做好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和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启动实施工作,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切实提高对进一步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改革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  相似文献   

18.
京医保发[2019]31号各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审计局,各定点医疗机构:为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现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最高支付限额调整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3000元提高到4000元。  相似文献   

19.
正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文件穗人社规字[2017]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待遇和服务管理水平,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的通知》(粤府办[2016]85号)和《广州市人民政府  相似文献   

20.
正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文件穗医保规字[2019]13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城乡居民大病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切实减轻大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规范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工作,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19]23号)、《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穗府办规[2017]24号)以及《广州市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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