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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发布《个体工商户条例(征求意见稿)》,这项并不算特别重要的立法,因其中一条规定而引发高度关注:"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摊贩,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不包括经营场所"。这一规定被普遍解读为"流动商贩将合法化",并赢得了各界高度评价。看惯了城管和流动商贩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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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已成为我国民营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实务中个体工商户之主体性质及责任认定难以统一,既与实体法上对个体工商户主体性质界定的不甚明确有关,更有程序法上对个体工商户诉讼资格的观点转变影响。主要是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59条与修订前的司法解释作了相反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应以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司法解释对个体工商户诉讼资格的态度转变,引发司法实务上对个体工商户主体性质与责任承担的不同理解。在当前我国立法语境下,个体工商户分为登记起字号和无字号两种形态,应当根据《民法总则》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内涵,对是否起有字号加以区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和程序自治,准确列明当事人主体及进行责任认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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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我国的个人破产程序制度的构想(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关于建立我国的个人破产程序制度的构想(下)汤维建(三)个体工商户的破产程序《民法通则》第26条规定:"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不属于企业的范畴,无论在资金规模、人数规模和管理方式上均达不到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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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的登记形式以个体工商户为主,而个体工商户在很多方面都与家庭农场的培育和发展不相适应.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只是工商业,而家庭农场则属于农业;个体工商户的登记范围只包括户主,并不包括家庭经营时户内的其他参与经营的家庭成员;个体工商户的财产分割制度也不适用于家庭农场上的基本生产资料.因此,应该赋予“家庭农场”以独立的法律地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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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个体工商户经济纠纷案件的审理□李鸿鹤个体工商户是国家对工商业经济性质的归类。公民个人或家庭成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个体工商业的,为个体工商户。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城乡劳动群众就业需求日益增加,个体工商户数及个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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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字号的基本特征。 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享有名称权。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有权使用,依法转让自己的名称。”名称权是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它同公民的姓名权一样,特定的名称代表特定的组织和个人。民法通则第三十三条,第二十六条中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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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家庭共同财产投资而由个人独立经营的或者经营收入的主要部分供家庭成员享用的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债务的承担问题。 民法通则第二十九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以下简称“两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这一规定,无疑是我们处理“两户”案件的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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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一改以往对流动摊贩“穷追猛打”的管理理念,将“给小商贩临时经营场所”纳入地方性法规,要求从2009年1月1日起,浙江各地在城市规划中必须为小商贩预留临时经营场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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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一、个体工商户概述个体工商户,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公民,日常生活中经常被简称为"个体户"。个体工商户是我国最大的"商个人"群体,但由于其财产与自然人经营者的财产是混同的,故实践中以个体工商户名下的财产为继承标的物、须持继承证书方能领受遗产的案例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多。鉴于个体丁商户的财产继承主要是一门以实在法为依归的实践性科学,没有那么多深奥的法理可以探究,故本文将采取以案说法的方式来进行解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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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期对小商人的法律规制倾向于“模仿企业/公司”,不重视对小商人的“区分管理”,更缺乏对小商人尤其是个体工商户的特别优待。此种“混同管理”的思维,实际上将“个体工商户企业化”,未能妥当定位个体工商户作为“自然人商人”的性质。今日之商法学界亦欠缺对“自然人商人”与“组织性商人”之区分研究,二者之差异主要在于人格要素是否分离。自然人商人在名称、从业人员以及账户开设、财产主体、纳税主体、责任承担等人格要素上均存在“分离不彻底”之特点;而组织性商人则在上述人格要素上几近“全面分离”,使商事组织超越传统的投资人人格而日益独立,形成对组织名称、组织设立程序、组织运营、组织交易、组织责任在法体系上的单独对待。故小商人在法政策上要保持其作为自然人主体之特色,维持个体工商户与企业之本质不同。鉴于中国当前社会之发展水平,将个体工商户等小商人全部改造为个人独资企业会增加自然人从事商营业之成本,故中国在法政策定位上仍需保留个体工商户之主体形式,并在设立人资格、登记管理、税收政策等方面对其凸显“优待立场”,以适应底层社会“通过营业解决谋生”的民事需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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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对个体工商户中个人经营财产责任划分,是当前人民法院审理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与其他公民或法人发生的债务纠纷的一个难题。其难度表现在:如果以家庭共有财产清偿债务,则显然违背了民法通则第29条关于“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的规定;如果以个人财产承担,则个人财产本来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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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经营单位对外如何承担民事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挂靠经营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以来,在理论界和司法界出现的一个名词,其基本含义是指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为了享受国营集体企业在税收贷款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与一些行政企事业签订协议(或口头协议),由行政企事业单位,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出具有关证明,申请注册登记,领取集体或全民性质的营业执照。(在工商登记注册时,行政企事业单位往往以“主管部门”或“开办单位”的名目出现)。对成立的挂靠企业,行政企事业单位既不出资也不参与经营,更不负责盈亏,只是依约按年度或约定的期限收取一定数额的“管理费”…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