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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司法和谐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是司法的核心价值。与传统刑事司法相比,恢复性司法在保护受害人权益、预防犯罪、满足公众参与、提高成效等方面具有很大优势,我国在构建和谐社会背景下,应理性引进恢复性司法制度,构建科学合理的恢复性司法体系。 相似文献
2.
论多元选择困境下的恢复性刑事司法模式及其解决——以新报应主义刑罚观为基点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孙立红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3,(4):94-100
与传统报应或预防性刑事司法的单一目标不同,恢复性刑事司法以广泛的社会修复为目标,因此在其实践中必将面对各方主体的不同利益需求所引发的冲突,从而陷入多元价值的选择困境。传统的刑罚目的观念无法解决恢复性刑事司法的价值选择,只有新报应主义刑罚目的刑罚纯粹化的观念,能够与恢复性刑事司法去刑罚化的内涵相互印证,相互衔接。新报应主义刑罚观通过其内含的"具体正义"、"均衡"要素,完成了对传统报应性刑罚观的修正,并使恢复性刑事司法制度能够协调各方面的利益,最终达成社会修复的目标。 相似文献
3.
作者通过对社区调解以及其他恢复性司法程序与刑事司法制度的比较,认为应将恢复性司法从刑事司法制度中分离出来,成为独立制度,并最大限度地用恢复性司法解决冲突;恢复性司法应使用当事双方地位平等的民事诉讼程序模式;当恢复性司法未能解决冲突时,应使用民事诉讼而不是刑事诉讼作为后盾进而解决冲突。 相似文献
4.
朱正福 《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14(6):81-83,92
完善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必须明确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与普通刑事司法制度的共同点和差异点,变司法“超越”立法为通过立法引导和规范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工作,力求使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成为一个科学、完备的法律制度体系,并有选择地借鉴国外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中科学、合理的理念、经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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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必须明确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与普通刑事司法制度的共同点和差异点,变司法“超越”立法为通过立法引导和规范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工作,力求使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成为一个科学、完备的法律制度体系,并有选择地借鉴国外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中科学、合理的理念、经验。 相似文献
6.
黄烨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22(3):55-57
刑事和解制度作为一种新型刑事问题解决机制,对于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积极解决社会纠纷,创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意义重大。在和谐社会语境下引入刑事和解制度更能充分发挥其构建和谐社会的司法制度功能。 相似文献
7.
陈晓明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08,23(4)
恢复性司法作为一种与传统刑事司法制度完全不同的新型的理念与运作模式,正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和思考,并且在许多国家进行了程度不同的尝试。合理引入恢复性司法制度,确定恢复性司法理念,对于化解社会矛盾、消除不稳定因素、促进社会和谐意义重大。目前,我国尚没有形成严格意义上的恢复性司法模式,恢复性司法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更重要的是一个实践问题。本专题着重对恢复性司法的理论问题及在我国的实践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8.
邓如府 《广西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7,18(4):56-59
我国现行的刑事司法是以国家起诉和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为主要模式的,并深受职权主义诉讼模式的影响,程序的设计完全以管制思想、权力支配理念为基础,在实践中也具有被害人被忽略、犯罪改造不理想、社会关系不利于修复、案件积压、司法成本高、浪费司法资源等传统刑事司法制度所具有的弊端。因此,笔者认为在刑事诉讼制度中引入刑事和解制度进行改革十分必要,既能通过恢复正义以弥补报应正义的不足,又具有一系列理论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9.
臧丽红 《辽宁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0,(3):76-78
当今世界人权运动不断发展,注重恢复司法的理念成为趋势。关于刑罚执行也不断追求法定化、人性化和多样化。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要协调好各种社会关系,整合社会资源,维护社会秩序。尤其关注刑事司法制度改革,借鉴国际社会的社区矫正制度。 相似文献
10.
周忠喜 《江苏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10,(6):32-35
刑事司法过程中如何更好地保护被害人,维护稳定的社会关系,如何更加有效地使犯罪分子改过自新,是各国司法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20世纪中后期,西方国家兴起了一场新的刑事司法改革运动——恢复性司法运动,深刻地影响着西方国家刑事司法的走向和预防犯罪的模式。可从西方国家恢复性司法的观念和实践出发,充分考虑中国的国情、民情和社情,进一步完善恢复性司法制度所需的社会基础条件,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恢复性司法制度。 相似文献
11.
魏炜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4,(5):139-141
近年来,恢复性司法运动在西方如火如荼地进行。受到恢复性司法观念的影响,我国一些学者希望引进该理念以服务于我国司法。尽管恢复性司法观念具有诸多优势,但其是否符合罪刑法定原则、能否适应中国的法治环境、会否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诸多问题都使学者对恢复性司法产生"水土不服"的质疑。恢复性司法与中国公诉案件和解制度相比,其从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经济性等若干方面都具有本土化的可能性,并能够在中国的刑事司法中不断发展和完善。 相似文献
12.
刑事审前司法审查制度构建论纲——《刑事诉讼法》再修改背景下的期待与言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海平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5,17(1):37-42,51
司法审查机制在我国刑事诉讼审前程序中的缺位造成我国刑事诉讼的重大结构性缺陷,基于对审前程序中侦控权力运行的制约、为被追诉者提供有效的司法救济以及与国际接轨的考虑,审前司法审查制度的构建应为我国刑事审前程序改革的方向之一;审前司法审查的效力范围应当限定为有关强制性措施的适用和审查起诉行为;司法审查之主体应为人民法院,作为司法机关的我国人民检察院并不能担当司法审查之职能;司法审查方式可采取事先司法授权和事后司法救济的结合;其具体程序可按照司法授权程序、司法救济程序和公诉审查程序分别设计;此外,为实现人权保障和犯罪追究的协调统一,司法审查相应例外规则的确立也尤为必要. 相似文献
13.
构建和谐社会与行使检察权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龙宗智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7,15(2):7-11,21
在刑事司法及检察权的行使问题上,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政策性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际意义.中国正处于转型时期,因此而呈现出社会关系不稳定、资源稀缺难以支持良性的社会运作、发展不平衡矛盾较为突出以及违法行为普遍化等特点,为构建和谐社会,应当实施政策指导型刑事司法,注意"软性"司法手段的运用以及实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为此需反思重刑思想,包括反思短期自由刑的适用、反思"严打"方针的贯彻、反思死刑的应用、反思规制经济的刑事政策.行使检察权,应当注意逮捕权运用的客观性与中立性;注意公诉权运用的歉抑;推进协商性司法和恢复性司法;注意在查处职务犯罪中贯彻宽严相济政策. 相似文献
14.
刘用军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4,29(6):161-171
有证据表明司法权的民主特性是人类早期社会的普遍规律。2005年《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实施以来,司法权的民主特性获得了进一步凸显,但实际上除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制度之外,司法权的民主特性并没有及于更大的视野。以刑事诉讼为例,无论是当事人主体地位与诉讼权利、律师辩护、刑事和解,还是社会公众参与司法和媒体监督司法,都应当是司法权民主特性的体现。将司法权民主特性做广义的理解,是对司法权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的基本把握,有助于强化刑事诉讼中的人权保障和实现程序正义。 相似文献
15.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设立的主要目的在于规制国家的侦查行为,保障被追诉者的人权,确保刑事司法的公平与正义。应确定我国非法证据认定制度的排除范围,构建非法证据独立排除程序,确立非法证据排除的证明机制。 相似文献
16.
钟石生 《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4,(1):75-79
证人出庭作证是刑事审判程序的重要环节,在司法实践中,出庭难、出庭率低成为难以解决的顽症痼疾,给司法公正和权威造成消极影响。修改后的刑诉法对我国证人出庭制度作了重大修正,但在适用过程中仍存在较多困境,需要在证人保护、强制证人作证等方面进一步加以完善,为确保证人积极出庭作证,应从正反两个层面规定若干促进机制。 相似文献
17.
目前,我国刑事司法改革的导向无疑是构建符合程序正义和人权保障要求的现代刑事司法制度。但是在这个过程中,愈演愈烈的涉法上访等现象无疑揭示了社会公众对司法制度及其裁判结果的强烈不满,从而使刑事司法的改革导向与公众诉求之间产生显在的冲突。这种现象的存在,主要原因或许是我们过于强调刑事司法在程序正义和人权保障向度上的改造,而忽略了社会公众的认同。而社会公众一旦对刑事司法改革产生感情上的疏离,仅仅依靠刑事诉讼制度的完美设计不可能获得公众的认同。因此,我们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使刑事司法改革获得最大程度的公众认同,缩小改革导向与公众诉求之间的距离。 相似文献
18.
耿震洲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4,(2):101-102
现行法律体系中民事实体法规定了精神损害赔偿,而刑事诉讼法又否定了精神损害赔偿。司法实践中存在民事实体法与刑事程序法的不一致,适用出现不平等,不利于当事人在诉讼活动中得到公平的待遇,损害了司法公正,也有违立法的初衷。因此,我国在刑事诉讼中应当确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19.
王彬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6,4(4):46-50
“恢复性司法”是西方国家的一项刑事司法制度,它的价值在于通过犯罪人、被害人及其他主体之间积极主动的沟通和交流,让犯罪人有机会通过积极的、负责任的行为尽快改过自新、融入社会,同时使得被害人因犯罪所造成的物质、精神损失得到有效的补偿,使被害人受犯罪影响的生活能够尽快地恢复常态,最大限度地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应借鉴其合理之处,构建我国的刑事和解制度。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