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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课题组 《法学杂志》2014,(5)
监管场所内刑罚执行监督制度具体包括刑罚交付执行的法律监督、刑罚变更执行的法律监督、刑罚执行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要通过完善人民法院交付执行和执行机关接受执行两个环节来进一步完善刑罚交付执行法律监督制度。要构建同步监督工作机制,赋予检察机关审查提请权,丰富检察机关参与权,完善检察机关纠正权,以完善刑罚变更执行法律监督制度。要建立健全巡视检察、出监回访等制度,丰富人民监督员制度,以完善刑罚执行监管活动法律监督,确保法律监督效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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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监督的外部关系是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过程中与党的机关、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之间的关系.这一关系的优化符合权力规制的统一目标,有利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发挥、各种监督制度合力的形成,以及消除司法中的隐形程序.从宏观而言,法律监督外部关系的优化,一要改革和完善党和人大对检察机关的领导,确保检察机关的相对独立;二要完善相关立法,确保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的法律监督有章可循;三要提高民众的法律意识,确保法律监督的良性环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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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量刑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人民法院是否公开、公平、公正行使刑事量刑权进行审查和监督,以保证犯罪分子所获刑罚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以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准确运用,以促进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活动合法进行的监督活动。规范量刑活动、改革量刑体制已成为当前刑事活动的发展方向,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主体,建立完善的量刑监督制度是现今大背景下的必然要求,将为规范量刑起到巨大的实质推进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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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检察机关在提起公诉后人民法院做出判决前经常任意变更起诉,检察机关的这种随意变更起诉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侵犯了人民法院的审判权,本丈试论限制检察机关变更起诉权的必要性并提出合理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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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调解是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化解社会矛盾,解决人民群众纠纷的有效手段。新民诉法明确规定检察机关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民事调解检察监督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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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检察机关对人民法院的民事诉讼法庭审判活动的监督都面临着立法上的困境和实践中的障碍,从而极大地削弱了检察机关的民事检察监督权能。近年来,部分地区的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在民事庭审活动监督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检察机关应当以此为契机,深入研究自身的监督职能,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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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有权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这是民事诉讼法确立的一项基本原则。抗诉是检察机关对民事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的一种法定方式。正确理解和执行民事诉讼法关于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的有关规定,对于准确有效地发挥检察监督的职能作用,保证人民法院审判权的正确行使,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 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对民事案件的审判权。同时,人民法院也应依法接受有关机关的监督。从审判实践中看,有关机关和部门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也都依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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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行政检察是人民检察院的一项重要工作,民事行政检察权也是国家检察权的一项重要内容。按照检察机关内部业务机构的职责划分,各级检察机关设置民事行政检察部门,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主要职责是依法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具体包括:1、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和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2、对人民法院确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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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的不断开展,对人民法院已生效的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抗诉的案件也逐年增多。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检察机关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但是民事诉讼法对人民法院应如何对检察机关抗诉的案件进行审理,检察机关究竟该如何参与案件的再审,规定得很原则,“两高”也未就此问题作出相应的司法解释,从而导致检、法两院种种认识和操作的不统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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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检察机关享有对人民法院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的检察监督职权。但同时也对检察机关行使民事行政审判监督职权作了限制性规定,即检察机关只能以抗诉方式行使监督职权,导致检察机关难以全面履行监督职责。为弥补目前单一使用抗诉方式的局限性,本文拟结合办案实践,对在民行检察工作中适用检察建议的重要性以及如何规范完善检察建议作浅显探讨,使检察建议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顺利开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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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立案监督是刑诉法赋予检察机关一项独立的检察权,它强化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使检察监督能够贯穿于刑事诉讼活动的全过程。下面,笔者就目前刑事立案监督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谈谈个人意见:一、刑事立案监督实践中存在的问题1.刑事立案监督的范围问题第一,立案监督的对象。在我国的刑事诉讼制度中,具有刑事立案权的主要是公安机关,但同时人民检察院对自侦案件、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也具有刑事立案权。因此,刑事立案监督还应及于检察机关的自侦部门和人民法院。第二,立案监督的内容。刑事立案的过程与结果的全部内容,都应纳入检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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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刑事审判监督立法的几点思考郑学强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对检察机关刑事审判监督已有一些原则性、概括性规定,但在许多环节和问题上还很不具体、很不全面,必须尽快加以完善。笔者在此略陈管见。一、关于刑事审判监督的职权范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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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刑事判决、裁定申诉案件不断增加,程序正义的呼声日渐高涨,而现行检察机关办理此类案件的程序规定弊端日益凸显,亟待改革完善。检察机关办理此类案件有其历史的必然性及现实的合理性。应通过建立刑事申诉检察一体化工作机制,调整上一级检察院提出抗诉的部门,增加刑事检察建议的监督方式,最终实现检察机关通过办理刑事申诉案件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的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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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挂察机关享有对人民法院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的检察监督职权.但同时也对检察机关行使民事行政审判监督职权作了限制性规定,即检察机关只能以抗诉方式行使监督职权,导致检察机关难以全面履行监督职责为弥补目前单一使用抗诉方式的局限性,本文拟结合办案实践,对在民行检察工作中适用检察建议的重要性以及如何规范完善检察建议作浅显探讨,使检察建议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顺利开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