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  相似文献   

2.
人大知识     
《时代潮》2001,(5)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  相似文献   

3.
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它是指: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在民主普选的基础上选派代表,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行使国家权利的机关;其他国家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人大常委会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人民代表大会向人民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  相似文献   

4.
我国民主党派成员中的人大代表,之所以不能以民主党派的身份而只能以人民代表的身份在人大进行活动,是由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所决定的。宪法规定,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的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根据这个根本政治制度,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而不分别属于各个政党组织。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这个制度下,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  相似文献   

5.
<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保证各级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保证各级国家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健全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制度。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健全代表联络机制,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健全人大组织制度、选举制度和议事规则,完善论证、评估、评议、听证制度。适  相似文献   

6.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权组织形式。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我国实行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是人民奋斗的成果和历史的选择,必须坚持和完善这个根本政治制度,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的模式,这对于坚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人民民主具有决定意义。"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各级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的行政、审判、检察机关都由人大  相似文献   

7.
尊敬的主席先生、各位同事:我很高兴有机会向各位介绍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今天,我想主要介绍有关组织制度、立法程序和办事机构方面的情况,为各位了解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提供参考。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组织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的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那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是怎样产生的呢?这里,我简单介绍一下我国  相似文献   

8.
监督"一府两院"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权力。要使监督到位,首先必须认识到位,提高对监督重要性的认识。——人大监督具有权威性和不可替代性。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审判、检察等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从这个意义上讲,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具有权威性、必然性和不可替代性。就整个国家监督体系而言,这是法定的权力,不是可监督可不监督的问题。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接受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也是法定的义务,不是可接受可不接受的问题。  相似文献   

9.
邢军 《天津人大》2004,(10):12-15
1954年9月15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确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领导的人民民主制度,党通过这一制度实现对国家事务的领导.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各级人大代表组成,常委会是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人大代表作为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来自于人民,由人民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相似文献   

10.
人大的个案监督工作,近年来一直是在争议中不断深入、规范和发展的。本文试图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就人大个案监督的依据谈一些粗浅看法。宪法原则——依据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条第三款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这就是说,人民代表大会是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人民  相似文献   

11.
监督与支持是辩证的统一监督与支持的关系是辩证的统一。这不仅是由我国国体政体特点所决定的,也是由监督的内容、目的所决定的。一方面,宪法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国家各级行政、审判、检察机关,都对本级人大负责,受它监督;在人代会闭会期间,对本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受它监督。这就从法律上规定了人大与"一府两院"的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同时,由于我国各政权机关既合理分工又相互统一,都统一在党的领导下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决定了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是在国家机关工作目标一致前提下的合理制约。这种合理  相似文献   

12.
监督权是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最重要也是最经常使用的权力.宪法规定,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地方组织法关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权也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相似文献   

13.
我国宪法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同时又规定了人民法院是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唯一机构,它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受人大监督,向人大负责。法院的司法,现代各国都认为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因为即使是国家或政府的行为侵害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也可向法院起诉讨回公道,更不用说其他。它象社会的镜子,镜子若看不清楚,社会正义就会出问题。而管理这面镜子的,在我国就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即由各级人大监督本级法院。下面,笔者试述一下人民法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14.
馨元 《人大研究》2002,(5):37-38
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意即人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人大代表,人民代表组成国家权力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选举产生其他的国家机关。由人大产生的国家机关必须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人大必须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政权组织由人民产生并最终对人民负责,集中体现了“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  相似文献   

15.
严石 《乡音》2013,(4):27-27
二、人大与政协的关系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  相似文献   

16.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各级人民法院的监督是由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所决定的。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我国宪法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法院是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院长由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法院组成人员(院长、审  相似文献   

17.
“个案监督”合理合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个案监督”问题,是当前各级人大和理论界普遍关注和议论的热点问题。不少地方人大还出台了有关个案监督的制度,为监督工作上台阶奠定了基础。然而,个案监督是否有法律依据,是否是人大监督工作的形式等仍然存在着模糊认识。笔者认为,人大开展个案监督工作是人大的性质地位所决定的,也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职权。众所周知,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它的常务委员会。一切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是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的,对它负责,受其监督。这种监督既可是总体上宏观上…  相似文献   

18.
翻开《宪法》,第三条赫然醒目:“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这是我国实行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特征之一,也是人大代表代替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的主要手段之一。  相似文献   

19.
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司法案件的监督工作 ,既有宪法和法律的概括授权 ,又有直接的法律依据。我国宪法明确规定 :“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 ,对它负责 ,受它监督。”地方组织法也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由此可见 ,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司法机关的监督是全方位的 ,不仅包括宏观意义上对其整体执法活动和全面工作的监督 ,而且包括对具体案件的监…  相似文献   

20.
在纪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 5 0周年活动中 ,有的地方人大常委会同时表彰本级优秀人大代表 ,有的地方人大常委会结合年终总结或换届选举开展评选本级优秀人大代表活动。笔者认为 ,用党政机关传统的激励方式评比人大代表 ,是对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解上的偏颇 ,应从宪政角度予以澄清。一、我国政体决定了一切国家机关和组织不能对人大代表评优我国宪法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宪法还规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 ,对人民负责 ,受人民监督。”这说明人民与代表的关系是委托与被…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