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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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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应对新精神活性物质挑战中,我国形成了多种立法、多种列管方法和多种管控方法相结合的毒品管制新模式。我国毒品管制新模式存在诸多问题,应重新定义毒品和新精神活性物质,调整毒品管制目录,完善新精神活性物质整类列管,推动出台《新精神活性物质管制法》,完善新精神活性物质快速列管机制,创新新精神活性物质管控方法,加强新精神活性物质制毒物品列管。  相似文献   

2.
毒品具备依赖性、违法性与危害性的特征,按法律规定分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两大类。常见的毒品有鸦片、海洛因、吗啡、大麻、可卡因等。  相似文献   

3.
新精神活性物质种类更新速度极快,国家列管和配套法律规定尚未跟进。这导致了将新精神活性物质认定为毒品缺少法律依据、标准模糊,同时,相关司法工作存在法律适用重叠问题。解决这些难点,需要在理论层面准确界定毒品范围、正确解释现行法律规定、恰当处理法律之间的衔接问题、坚持成瘾性作为入罪标准。具体对策包括明确"国家规定管制"的范围、厘清法律适用顺序、提高国家列管速度,以及将成瘾性作为毒品犯罪的成立标准等多个方面。  相似文献   

4.
扩张的行为与压缩的解读:毒品犯罪概念辨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严重扩张的毒品犯罪态势,需要亟待解决尚争议的概念。毒品的内涵与外延不同于毒品犯罪,而毒品犯罪不能游离于毒品之外。毒品宜采用列举概括式的违法性认定,毒品犯罪可以从规范的形式概念和事实的本质概念探悉之,特别是毒品犯罪的实质概念,即犯罪学上的界定必须牢固树立起来。  相似文献   

5.
毒品"合法化"是指滥用毒品的非犯罪化,这实质上是主张使非医疗和科研用途的毒品成为合法商品,通过合法经营和买卖,降低其暴利,减少禁毒成本,实现滥用毒品非罪化,从而试图减少毒品的社会危害,把禁毒的希望寄托在公众自我的约束和觉醒上.此观点的理论依据主要是禁毒无效论和减少危害论.对滥用毒品合法化我国禁毒决策部门应当有全面的理解,高度重视其现实危害性,切实采取措施,把矫治、预防和打击相结合,避免其对禁毒工作的负面影响和冲击.  相似文献   

6.
毒品种类的认定、毒品数量的计量标准与计算方法是讨论非法持有毒品犯罪的基础前提。非法持有毒品犯罪在整个刑法涉毒犯罪体系中是处于基础地位的中中间性罪名。这样设置非法持有毒品罪及其量刑,其主要目的就在于避免公安机关查证困难,同时迫使涉毒当事人主动与公权力机构合作。而非法持有毒品罪本身的违法性认定来自《关于禁毒的决定》第3条,同时构成此罪的要素也极为客观:查证属实的毒品存在。持有人的身份与持有事实的确证。这种设计总体上合理,目前流行的有关此罪的若干著述的论断有失偏颇。  相似文献   

7.
当前,新型毒品问题正在快速发展蔓延,特别是新型毒品滥用群体、滥用场所的特殊性,带来了更加严重的社会危害,成为我国毒品问题的突出方面。正确认识新型毒品的危害和滥用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预防打击,是解决新型毒品问题的治本之策。  相似文献   

8.
制造毒品罪疑难问题之解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理论上,制造毒品包括质与量上的毒品生产以及毒品的加工,其本质是使毒品从无到有地产生、增加毒品的危害性。在司法实践中,应当严格区分毒品的种植、生产与制造。分装毒品、毒品的混合、稀释毒品、在毒品中掺入杂质等行为是否属于制造毒品,则要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定性。  相似文献   

9.
当前新型毒品立法的滞后性体现在新型毒品的成瘾标准难以确定;依现有技术还很难对新型毒品滥用者进行准确的检测;对摇头丸等新型毒品法律定义至今仍未统一,给打击工作带来了难题;对新型混合毒品的量刑以一种主要毒品成分为依据不太合理。  相似文献   

10.
近三年来大陆地区毒品滥用状况呈严峻态势,新型合成毒品逐渐取代传统型的毒品而成为不法者的新宠,互联网日益成为毒品交易及毒品滥用的新媒介;在防治毒品滥用过程中,行政强制戒毒等措施虽然受到重视,但仍然主要依赖于刑罚量不断加重的刑法;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治疗毒品滥用中吸毒成瘾人员的重要手段的强制隔离戒毒的责任主体,对吸毒成瘾人员的管控应秉承"家庭式关怀、医院式治疗、学校式教育"的理念,加大人力财政物力投入,多措并举,形成"全民关注、齐抓共管、共建共享"的一元多层次毒品滥用与犯罪防治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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