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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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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大力培育和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增补贴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倾斜。“家庭农场”的概念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家庭农场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相似文献   

2.
《政策瞭望》2013,(6):55-55
江苏省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鼓励发展家庭农场的精神,近期出台了全国首个《做好家庭农场登记工作的意见》。这个《意见》明确,家庭农场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或生产经营者,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家庭农场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家庭农场经营范围以谷物、  相似文献   

3.
吉洪 《今日海南》2010,(8):28-29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合作对象以农产品为主,采取集中采购、统一销售等手段将农民组织在一起。  相似文献   

4.
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中国农村普遍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确定了农户在农业生产中的主体地位,给予了农户最大程度上的生产自主权和产品支配权,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但是,农户生产规模受限于自然人和以血缘关系为纽带而联系起来的家庭规模,存在生产技术水平低、专业分工水平低和社会化程度较低的“三低”状况,为了克服这一矛盾,80年代中期以后,广大农民群众在坚持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兴办了各种形式的专业合作组织。根据我们对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典型调查研究认为,要办好农民专业合作社,一要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二要以农民为本,让农民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好处;三要有懂经营、会管理、有技术的能人和大户当领头人;四要立足于农产品的精深加工,打造特色产品和品牌价值;五要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专业生产基地创办现代农业企业;六要各级政府全面组织、指导、扶植农民。  相似文献   

5.
《内蒙古政报》2007,(4):4-7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第三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成员以农民为主体;(二)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三)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四)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  相似文献   

6.
进入21世纪以后,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日益加剧,创新已经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规模化、市场化和社会化已经成为世界农业发展的主要方向。我国作为一个以传统农业为主体的国家,要适应这种形势发展的需要就必须对现有的以家庭经营为主体的生产组织形式加以改造,形成以一种适合规模化生产、市场化运作、社会化服务的新的生产组织形式。而农业组织形式的创新则主要表现为结构  相似文献   

7.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  相似文献   

8.
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促进全省烟草业发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丁灿 《今日民族》2011,(1):51-52
2007年7月1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界定为: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这一规定体现了国家在新农村建设方面制度的创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是我国市场经济中一个新生的主体,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利于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有助于推进农业的产业化经营和提高农民自身的素质;  相似文献   

9.
齐林 《人民论坛》2012,(35):78-79
通过对贵州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农业产业化的效应进行调查,发现该省农民合作社在产品的商品化、生产专业化、经营集约及一体化、企业规模化和服务社会化六个方面的探索,对农业产业化有一定促进作用,但也存在社员与合作社之间未形成利益联结关系,难以推进农业产业化的深化等问题,亟待通过制度建设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0.
家庭农场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扶持和培育家庭农场的新要求。宁波市在发展家庭农场方面走在了全省前列,成为全国五大范本之一。宁波市家庭农场产生于上世纪90年代后期,经过10多年的发展,到去年底全市从事种植(不含山林)、畜牧养殖的家庭农场共有687个.约占全省同类主体工商登记数的2/3。呈现出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产业覆盖面逐步拓宽、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的良好态势。  相似文献   

11.
<正>"家庭农场"是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的新概念,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旨在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推动农业生产走向市场化、专业化和规模化。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引导家庭农场健康发展,近日,孟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调研活动,对该县家庭农场的发展现象进行了  相似文献   

12.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再次以“三农”工作为主题,对加快现代农业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作为拥有中国最大热带国土面积的省份,海南应抓住这一重要机遇,加快提升热带农业现代化水平,重点从五处发力,强化科技、金融、水利、保险、农业合作组织等现代生产元素对农业的贡献,努力突破海南现代农业发展中的制约瓶颈。  相似文献   

13.
韦文孟 《传承》2011,(3):42-42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是一种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新经济组织形式,是一种新生产经营模式,也是一种新型市场主体,对发展现代农业,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加快农民致富步伐等,有着重要作用和深远意义。  相似文献   

14.
韦文孟 《传承》2011,(7):42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是一种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新经济组织形式,是一种新生产经营模式,也是一种新型市场主体,对发展现代农业,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加快农民致富步伐等,有着重要作用和深远意义。  相似文献   

15.
温家宝总理签署第498号国务院令,公布《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变更和注销,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该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条例》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经登记机关依法登记,领取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以下简称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未经依法登记,不得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机关;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名称应当含有“专业合作社”字样;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业务范围可以有农业生产资料购买,农产品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相似文献   

16.
随着中国农业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农业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日益显示出发展生机与潜力,已成为中国现代农业发展的核心主体十八大报告提出,“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这是对新形势下农村改革发展作出的重大部署,指明了改造传统农业和发展现代农业的方向,关系重大、影响深远。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把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明确提出,新增加的农业补贴要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倾斜.就河南而言,大力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相似文献   

17.
以现代工业理念谋划农业产业化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兆友 《创造》2004,(4):23-24
所谓"以现代工业理念谋划农业产业化",就是要在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中导入和借鉴现代工业的先进理念,让千家万户的农业生产融入到社会化大生产之中,提高农业的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产业化水平和农村的城镇化水平,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  相似文献   

18.
发展电子农务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赵丽 《新东方》2008,(7):22-24
海南省的岛屿特征使得海南产品生产两头在外(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从外部解决,生产出来的产品需要销往外地),因此,流通在生产过程中的作用显得尤为突出。以发展电子农务为切入点,加快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对有效发展海南热带高效农业,提高海南农产品市场份额,增加海南农民收入以及推进海南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9.
<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近年来,为努力提高农业的规模化组织化水平,金湖县委、县政府通过各种形式积极引导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涌现出一批新型经济合作组织,对活跃农村经济和提高农民收入水平起了积极作用。一、基本概况及经营模式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它是在土地家庭承包基础上,立足当地农业资源优势和主导产业,以农民为主体,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和入社自由、退社自由、民主管理、盈余返还、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基本原则,以促进产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为目标的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金湖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初始零星出现在2000年前后,但迅速发展是2008年开始的,截至2013年底,依法注册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517家,其中正常经营的约占三分之一,经营范围主  相似文献   

20.
论我国农业生产组织再造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冰 《岭南学刊》2004,(6):77-80,89
小农经济不是农业现代化的组织形式。农业生产组织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的关键。目前我国农业生产组织再造的诱致性因素有:农业增长的低效率,规模不经济,外部性,农产品交换类型的变化;阻碍农业生产组织再造的因素有产权重置成本和劳动力转移成本。大规模的农业生产企业化组织才是我国农业生产组织发展的方向,而政府是农业生产组织再造的主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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