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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证据是贯穿诉讼程序始终的"生命线"。加强刑事诉讼中的证据审查,尤其是对侦查取证活动的监督很有必要,因为侦查是刑事诉讼的基础环节,侦查阶段的取证活动则是诉讼证据的重要来源,对查明案件事实、正确处理案件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检察  相似文献   

2.
《现代法学》2017,(5):120-131
"以审判为中心"的根本是要求刑事诉讼各阶段都要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以证据为核心。刑事诉讼是建立在既有犯罪事实基础之上开展的与刑法契合性的查证判断过程,侦查取证的本质是对犯罪构成事实的发现与证明,犯罪构成要件的可证明性是侦查取证的逻辑起点。在侦查程序中,实施案件事实递进判断是犯罪构成的主要功能,侦查不同阶段犯罪构成要件查证重点和运用次序存在差异;围绕行为主观要件查证这一核心夯实行为客观方面证据材料才能为审判阶段的事实认定与法律裁量奠定良性基础。  相似文献   

3.
一、公诉视野证据收集中的现存问题调查发现,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证据收集主要存在下述问题:第一,重案件侦破,轻证据的全面收集固定。一是对侦查工作的目的性认识不够;二是忽视了证据的收集固定工作:三是部分案件对同案犯罪嫌疑人抓获不及时,导致影响定罪量刑的重要情节无法查清,出现打击不力情形。  相似文献   

4.
司法实践证明基本犯罪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是审查起诉工作中认真分析证据、正确判断证据、合理运用证据的基本原则。 首先,应当注意以下四个方面,正确掌握“两个基本”:一是认定犯罪事实,应该抓住基本依据、基本情节,不要纠缠不影响定罪量刑的细微末节。即使某些次要事实、次要情节一时不易查清,但并不影响定罪量刑的,就应当认为基本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决定提起公诉。二是对提起公诉的案件使法院定罪量刑的基本证据必须确实,基本情节必须清楚。三是主要罪行证据确实,对于证明犯罪的事实证据要有联系,客观确实存在。四是“两个基本”原则并不意味着可以降低收集证据的要求,该收集的证据一定尽可能多的收集,该查清的情节尽可能多的查证。 其次,运用“两个基本”应注意的问题:①“基本”二字,指的是案件事实的范围和证据的数量。案件基本事实必须具有绝对的客观性和真实性,基本证据也必须确凿  相似文献   

5.
酌定量刑情节的泛化现象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当前,以死刑案件为突出代表的酌定量刑情节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了泛化现象,影响了司法的公正性。这种泛化主要表现为量刑情节的事实和证据宽泛,量刑事实与犯罪事实关系松散,量刑目的与刑罚的目的产生冲突。就我国司法而言,酌定量刑情节的适用仍应遵循法定性原则,符合酌定量刑情节构成要件要求;酌定量刑事实还应符合刑罚的目的要件,酌定量刑情节与犯罪事实应当存在直接的影响关系;法官收集酌定量刑情节证据行为不得背离其中立地位。规治酌定量刑情节泛化现象必须从程序正义的角度设计酌定量刑情节适用的程序规则。  相似文献   

6.
对于卖淫场所的卖淫行为,如何通过证据的收集来对行为人进行刑事归责,直接影响了案件的定性和量刑。侦查机关在办理涉及卖淫类案件过程中,对于各类涉及卖淫类案件所需的证据标准未予明确,致使关键性的定罪证据出现缺失,为后续的案件审理工作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本文将以案说法,从分析案件定性着手,并从全程跟踪、指导侦查人员侦查取证等方面出发,阐述如何来完善该类案件的取证。  相似文献   

7.
一、如何认定经济犯罪案件的基本证据有关犯罪构成要件的事实是基本证明对象,必须收集能够证实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基本证据。如何认识基本证据呢?可从实际案例中作些探讨。如吕友全、刘有功贪污案,吕犯是某建材仓库保管员,刘犯是农民。吕犯利用保管员的工作之便与刘犯一起盗窃、骗取价值一万六千余元的建筑材料,共同销赃瓜分。这个案件的基本事实包括:吕犯的职权范围,吕、刘二犯作案手段,犯罪数额,销赃和分赃的情况,以及其他与定罪量刑有关的情节。这些基本事实是本案定罪量刑的基础。然而,这些基本事  相似文献   

8.
收集刑事证据,就是在刑事案件中,侦查、检察和审判人员,通过侦查和调查,发现、提取与案件有关的各种证据材料。收集刑事证据是刑事诉讼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只有收集到充分、确实的证据,才能正确地认定案件事实和正确地定罪量刑,进而保证刑事诉讼任务的胜利实现。  相似文献   

9.
涉众金融犯罪专业性强、行为方式多样、涉案范围广、涉及数额大、受害人员众、证据数量多。罪刑法定原则下,证据的收集与固定是刑事案件侦查的核心和关键,关乎案件的侦破和定罪量刑,而取证问题又是涉众金融犯罪侦查的瓶颈。涉众金融犯罪案件的海量证据与公安机关有限侦查时间内依法严格取证之间形成不可调和的矛盾。对此,需要调整涉众金融犯罪取证思路,改变涉众金融犯罪案件原有取证方式,对具有规律性的海量证据进行抽样取证,提升讯问能力、突破口供难题,增强电子取证技能,加强侦查队伍能力建设,实现高效取证的同时确保证据符合审判中心主义下的证据证明力要求。  相似文献   

10.
辩护取证和侦查取证构成了刑事调查的二元结构。在其相互制约中,可最大程度地接近案件事实。在研究犯罪嫌疑人辩护权与辩护律师相应权利的基础上,探讨新刑诉法实施后,辩护律师所具有的调查取证权利。律师还不能向警方申请阅卷,也不能在会见在押嫌疑人时向其核实证据;但在会见中,他们拥有不被监听的特权。而且,辩护律师有以"见证人"身份监督强制取证措施的权利。在监督侦查活动中,他们可以提出排除非法证据的要求。在侦查阶段,辩护律师的取证权,一般是外部调查取证权。辩护取证和侦查取证具有权属不同、手段多少不同、活动范围不同、活动的方向不同等特点,其体现的是控辩双方的法律制约与平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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