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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在实际经济生活中 ,各类企业经常被三角债所困扰。1999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有了专门解决三角债问题的法律规定 ,即该法第七十三条所规定的代位权。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也于同年12月通过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以下简称合同法司法解释 ) ,对此问题也作了具体规定。要正确运用法律解决三角债及类似问题 ,必须对代位权的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有全面的认识。一、代位权概述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而对债权人的债权有害时 ,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 ,可以请…  相似文献   

2.
模糊债权是指债权人在实现债权的过程中,已经出现某种瑕疵,需经特定的程序予以重新确认的债权。模糊债权属于法学的范畴。它的基本特征是:(一)模糊债权的前提是原始债权已经产生。当事人之间,基于某种经济法律事实,形成相应的经济法律关系,从而使债权人享有债权,该债权即为原始债权。所以,从一般的法律关系来看,原始债权是客观存在的。如:由销售一部汽车给乙,乙应当付汽车款8万元,但未支付,甲因此享有8万元债权。(二)在实现债权的过程中,已经出现某种假疵,该想疵为债权人最终实现债权设置了障碍。所以,模糊债权是实现债…  相似文献   

3.
编辑同志:甲公司诉乙公司欠购销货款100万元,乙公司则称甲公司欠其建筑工程款120万元,依据合同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要求予以抵销并要求甲公司返还剩余欠款20万元。对此,在如何列当事人的问题上,合议庭有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可以将乙公司列为被告和反诉原告,甲公司作为原告和反诉被告一并解决双方互欠款问题;另一种意见则认为,虽然实体法规定两个债务可互相抵销,但程序法规定反诉必须是基于原告诉请的同一事实和同一法律关系而提出,否则不构成反诉。本案甲、乙双方虽互欠款,但两债务非基于同一法律事实,不能将乙公…  相似文献   

4.
《人民司法》2013,(11):111
Q编辑同志:甲公司有乙、丙两个股东,某政府批准甲公司成立的批文中曾经明确:注册资本以总投资为准。该公司总投资在2000万元,但最后注册资本却为1200万元,注册资本不实为800万元。甲公司的债权人丁公司认为乙、丙两公司虚假出资,请求追加两公司为被执行人,并在差额范围内承担责任。经查,乙、丙两公司1200万元的出资已经到位。  相似文献   

5.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其所有或经营管理的一定财产.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法律行为。由于优先受偿是抵押关系的一个重要法律后果.所以.抵押权的设立对第三人的利益影响很大。例如,甲和乙先后借给丙10万元,甲与丙以丙所有的两间房屋作为抵押物设立了抵押权;而乙既不知道甲、丙  相似文献   

6.
王树远 《山东审判》2004,20(6):102-104
一、基本案情 甲水泥厂与乙建筑公司之间有多年买卖水泥的业 务关系,至2002年5月,乙建筑公司欠甲水泥厂水泥 款及装卸费共计238万余元。为索要欠款,甲水泥厂提 起诉讼,并提供担保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于2002年5 月裁定冻结了乙建筑公司在丙房产公司处的债权(工 程款)240万元。该买卖水泥合同欠款纠纷案经判决生 效后,于2002年10月进入执行程序,法院向丙房产公 司送达了《履行到期债务通知》,要求其履行到期债务 以执行甲水泥厂对乙建筑公司享有的债权。但丙房产 公司提出异议,以与乙建筑公司"未形成确定的债权债 务关系"等为由,拒绝履行其对乙建筑公司的债务。法 院依法不对其异议的真实性予以实体审查,也未予以 强制执行。因乙建筑公司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法院遂 裁定中止执行。  相似文献   

7.
案情简介:甲公司与乙酒厂签订一份白酒买卖合同,约定乙酒厂为甲公司提供价值12万元的白酒,但该白酒需贴另一著名白酒厂家的注册商标。乙酒厂按照合同如期供货,甲公司在支付5万元货款后,拒绝支付剩余款项。乙酒厂遂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支付货款并承担利息损失。法院以买卖合同纠纷受理本案。在庭审中查明了上述事实,法庭认为该合同违反法律规定,侵害了某著名酒厂的商标权,属于无效的民事合同,合同双方的行为损害国家和第三人的利益,判决:追缴双方因合同已得的财产5万元和应得的财产7万元。法院的判决是否正确?笔者拟就此案所反映出的几个问题…  相似文献   

8.
“三角债”、“连锁债”的大量存在,使很多债务人在负有债务的同时也享有债权。这就产生了这样一个问题,即:享有债权的债务人资不抵债无法清偿时,又不积极地主张债权或者有意识地不主张债权,甚至放弃债权,该怎么办?因为债务人这样行为的结果是自己逃避了应该清偿的债务,使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要解决这一问题,除了在合同中规定担保措施以保障债权实现以外,现实可行的办法就是建立债权人代位清偿制度。  相似文献   

9.
邱艳 《经济与法》2001,(3):26-27
笔者前不久遇到这样一案:甲企业以一张5万元的支票向乙企业购货时,正是星期五银行停止营业后。乙企业担心发生“星期五支票”问题,便拒绝甲企业的购货要求。这时丙企业以甲企业保证人的身份与乙企业签订一份保证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是:如果甲企业的支票有问题,由丙企业向乙企业承担一切责任。甲、乙、丙三方在协议上签字、盖章。  相似文献   

10.
王健 《四川审判》2002,(3):44-44
甲单位与乙公司签订装饰工程承包合同,工程竣工后,甲单位尚欠乙公司工程款89万余元。双方于1999年11月26日签订分期付款协议书.约定同年12月30日前由甲单位向乙公司给付50万元,次年6月30日前给付30万元,12月30日前付清余款本息,如有违约,按违约金额10%计付违约金。第一批应付款项逾期后,甲单位未履行约定义务,乙公司多次催收未果,提出解除分期付款协议,甲单位不从,酿成讼争。原告乙公司以解除分期付款协议为由,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甲单位给付所欠全部款项,被告认为仅此50万元逾期,其余均属未到期债权。不应承担全部给付义务。  相似文献   

11.
宁夏惠农县王永福问:1995年7月12日,甲、乙二人签订了一份汽车买卖合同,约定甲将其自有卡车一辆以4万元人民币卖给乙,乙付款一半后可办理过户手续,余下一半车款在同年10月31日前付清,乙去、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付清车款,除按同期银行利率支付违约部分利息外,每日还应支付违约部分金额2%的违约金。合同签订后,乙方先付了2万元车款,办理了过户手续。但另2万元车款在到期时未支付,现仍以无钱为由拒不支付。在处理中,对当事人违约金的处理,出现了4种意见:①双方约定的违约金比例过高,法律不予保护;②应按钮矿产品购销合同》的规定…  相似文献   

12.
1992年5月2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中外合资企业)及乙公司的中国合资方某塑料制品厂协商签订了1份转股合同。合同规定:塑料制品厂将其在乙公司中5%的股份以100万元的款额转让给甲公司,合同签订后5日内由甲公司给付乙公司100万元;塑料制品厂负责向当地外经委申报转股事宜(未规定申报期限)。转股合同签订后,甲公司即将100万元转股款给付了乙公司,但塑料  相似文献   

13.
四、破产程序中担保债权的处理问题  (一)关于保证债权的处理  在破产程序中,往往涉及与破产企业有关的保证债权,但由于保证方式不同、破产企业在保证法律关系中的地位不同,加之有关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不够完善,使审判实务中对与破产企业有关的保证债权的处理比较混乱。迫切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第一,在破产企业是保证人的情况下,债权人是否可以申报债权。如果在保证期限内保证人破产,主债务人已经履行完债务的,保证人的保证义务解除,债权人及被保证人均无权参加破产财产的分配,自不待言。问题是,在主债务人未履行主…  相似文献   

14.
江苏省吕海生问: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进行养鱼。~个体鱼贩买鱼后未付款,写有欠条。现由己去拿大款.由于其大意,看错了票面,导致少收回5000元。请问:此事故是不是共同经营的事故,甲、丙对这笔损失是否应连带承担责任?本刊法律部答: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甲、to、丙三人之间的关系属于个人合伙法律关系。合伙人的经营活动,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这是法律明文规定的。在本案中,合伙人对个体鱼贩享有的债权,是经营活动的结果,乙前去讨债也是为了全体合伙人的利益,执行的是合伙事务。但乙在执行合伙事务时…  相似文献   

15.
随着现代商品生产的快速发展,大批企业蓬勃出现。如何解决企业资金短缺及依法融资的问题,不仅成为困扰各国经济理论界、经济实业界的世界性难题,而且也成为各国立法所面临的重要问题。当前,一些中小企业为规避"企业之间不准相互借贷"的禁止性规定,采取了较为隐蔽的方式进行变相融资,以逃避人民银行的监管,扰乱了国家的宏观金融管理秩序,极易造成企业间新一轮"三角债"的产生。  相似文献   

16.
《法庭内外》2006,(12):59-60
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30万元,超过还款日期已经接近4年了,这中间乙公司没有向甲公司主张过债权。今年初,乙公司找到我公司,提出希望我公司为其提供保证担保。虽然知道甲公司欠款已过诉讼时效,但考虑到我公司与乙公司的长期合作关系,以及甲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的实际情况,我公司便与乙公司签订了保证担保协议,保证期间为一年。  相似文献   

17.
一件特殊的强制执行公证案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案情简介] 自1994年以来,甲、乙两公司在多次经济往来中先后产生三项债权债务,截至2002年5月9日,乙公司尚欠甲公司数千万元人民币尚未偿还.甲公司向乙公司多次索债未果,遂将乙公司告上了法庭.在诉讼审理阶段,甲公司进行公司改组,改组后将其名下对乙公司的全部债权转让给丙公司.  相似文献   

18.
[基本案情]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在1998年对某县某镇某片区进行旧城改造。其间,甲公司将其中的一部分非主体工程分包给一国有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2000年该片旧城改造全线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甲乙双方进行了工程款结算,甲公司尚余30万元未支付给乙公司。后甲乙两公司因另几个工程的结算发生纠纷,于2002年初诉至法院。诉讼中,乙公司法定代表人丁某免除了对甲公司的这笔30万元应收款的债权。不久有群众对丁某的行为向司法机关举报。犤分歧意见犦第一种意见认为,丁某的行为不应被追究刑事责任。理由是:从刑法修正案第2…  相似文献   

19.
他的债权能得到法律保护吗?吴久宏甲(女)与乙(男)关系暖昧已久(双方均有配偶),二人商定与各自配偶离婚后再彼此结婚。甲率先与其大离婚,在离婚过程中从乙处借得13000元,作为给付其夫共有房屋的折价款,同时立借据一张交乙保存。之后,乙与其妻办完离婚手续...  相似文献   

20.
王方遒 《政府法制》2006,(21):24-25
债权人代位权制度是我国《合同法》规定的一项崭新的法律制度。它的确立使我国民法债的担保体系在理论上进一步完善,司法实践部门尤其是企业界期盼着该制度能够在解决“三角债”以及优化交易环境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一、代位权的特性一般认为,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为确保其债权的受偿,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于第三人(下称次债务人)的财产权利而危及债权时,得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债务人行使财产权利。作为债权对外效力的表现,债权人代位权具有以下特性:1.法定性。代位权是债权的法定权能,无论当事人是否约定,债权人都享有该项权利,即债权一旦产生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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