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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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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各级人民法院设立审判委员会。审判委员会的任务有三:一是总结审判经验,二是讨论重大的或者疑难的案件,三是讨论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可是,在长期的审判实践中,"审批案件"已成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的"主要任务"。针对这一现状和审判委员会在"审批案件"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作者认为,为了有效地实现"公正与效率"的世纪主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审批案件"制度应予取消,相应地应强化合议庭和独任审判员的职权,并建议尽快修改法院组织法,重新明确审判委员会的职责和议事规则,对审判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及回避制度的执行、讨论案件的范围、条件和规则、启动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程序、经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裁判文书的署名等,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相似文献   

2.
《法学》1991,(10)
《人民法院组织法》第1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合议制。除一审部分简单民事案件、轻微刑事案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外,其余都由合议庭进行审判。在第11条中又规定了审判委员会任务之一是讨论重大的或者疑难的案件。合议庭与审判委员会是什么关系,合议庭对具体案件的处理意见与审判委员会不一致时该怎么判决,《人民法院组织法》中没有说明。只有在《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试行)》“审判组织”这一章中作了规定,即“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应当(必须)执行”。审判实践中都是根据这个规定,按照审判委员会多数人的  相似文献   

3.
当前审判委员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审判委员会是人民法院内部对审判工作实行集体领导的组织。①《人民法院组织法》第10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设立审判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审判委员会的任务是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大的或者疑难的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审判委员会制度是我国司法制度的一...  相似文献   

4.
<正> 根据法院组织法第11条规定,审判委员会的任务是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大的或疑难的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作为人民法院内部的集体领导组织,总结审判经验,讨论与审判有关的问题无可厚非,实践证明也是有效的。但对于审判委员会讨论重大、疑难案件的职能则值得研究斟酌。我认为,除了根据审判监督程序,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发现确有错误,应当由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再审之外,对于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第一审重大、疑难案件的职能应予否定。理由如下:  相似文献   

5.
《法学》84年第10期刊登的宋反修《从律师出庭刑事辩护次数的减少谈起》,谈到目前有的地方律师出庭刑事辩护的次数减少,其原因与某些法院在审判中存在的先判后审这一弊端直接有关。我认为这个问题带有一定的普遍性,值得引起司法界的重视。这实质上是如何正确执行审判制度,严格依法办事,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问题。《刑事诉讼法》第一○七条规定:“凡是重大的或者疑难的案件,院长认为需要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由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可见,审判委员会需要讨论的案  相似文献   

6.
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个案制度的缺陷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审判委员会制度是我国审判制度的一大特点。《人民法院组织法》第11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设立审判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审判委员会的任务是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从司法实践来看,人民法院审理的大部分案件都要经过审...  相似文献   

7.
刑事审判组织的权与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 一、刑事审判组织权责现状我国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人民法院审判刑事案件,除自诉案件和其他不需要侦查的轻微的刑事案件可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外,应当由审判员或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各级人民法院设立审判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审判委员会的任务是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大的或者疑难的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法律赋子刑事审判组织的职权,是对刑事案件的审理和判决权。审判实践  相似文献   

8.
合议庭是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基本组织形式。我国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规定,除基层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民事案件外,其他案件均由合议庭审理。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所有行政案件都由合议庭审理。可见在我国大量的案件是由合议庭审理的。依照法律规定,除少数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需要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外,多数案件也由合议庭审理后作出裁判。 当前,在落实党的十五大提出的“积极推进司法工作改革,从制度上保证司法机关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任务中,强化合议庭职责,充分发挥合议庭在审判案件中的职能作用…  相似文献   

9.
审判委员会改革的设想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在各级人民法院设立审判委员会这一组织,是我国审判制度的一大特色。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第11条规定,审判委员会的任务分为三个方面:总结审判经验;第二,讨论重大的或者疑难的案件;第三,讨论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新中国成立以来,审判委员会制度在保证各级法院的审判质量,实行审判民主,提高人民法院的审判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一、审判委员会及其运作中存在的问题但是,审判委员会在运作过程中,也逐渐产生一些问题,集中表现在审判委员会在总结法院的审判经验方面,做得并不多,没有提出多少能从政策法律上指导法院审判工作的…  相似文献   

10.
《法学》1991,(3)
《法学》1990年第10期发表的《审判委员会决定的案件裁判书应由审判委员署名》一文,认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裁判书应由参加讨论决定的审判委员会各委员署名。笔者持不同意见。首先,审判委员会是我国特有的一种审判组织形式,它不直接审判案件,只对经合议庭审理的重大的或者疑难的案件进行讨论或作出决定。其次,《刑事诉讼法》第107条规定,“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即合议庭必须服从审判委员会的意见,当然审判委员会的意见就是合议庭的意见。第三,合议庭组成人员在裁判文书上署名并不代表  相似文献   

11.
合议庭与审判委员会作为审判案件的组织形式,两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和地位如何?现行的《人民法院组织法》(下称《组织法》)虽然没有直接给出明确规定,但在我国司法实践的过程中早已形成了两者低与高、服从与被服从的法律地位和关系。这种法律地位和关系,随着《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的规定“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和《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1999年-2003年)第二十二条“审判委员会作为法院内部最高审判组织”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合议庭工作的若干规定》(下称《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的职责划分,  相似文献   

12.
充分发挥合议庭职能作用切实保证实现刑法的任务向全荣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49条规定:合议庭开庭审理并且评议后,应当做出判决。对于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合议庭认为难以作出决定的,由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  相似文献   

13.
用行政办法管理法院的审判活动而形成的案件审批制度已成为目前我国法院审判方式改革的对象,案件审批制度没有法律依据;不能体现维护司法公正的审判原则,违背了司法行为以及司法决策的内在要求;不利于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的实施。案件审批制度应予废除,建立以审判长负责制的合议庭作为法院审判的基本组织,还审判权于合议庭。撤销法院审判机构的行政设置和法官的行政等级,实行院长下面便是法官的审判新机制。改革和完善审判委负会在“决定疑难的复杂的或者重大的案件方面的行为方式使之符合现代诉讼法的基本规则、创设审委会与合议庭案件转移管辖制度,保证法院审判的公正、合法、高效。  相似文献   

14.
审判委员会制度是一项独具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其"任务是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大的或者疑难的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2010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改革和完善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的实施意见》,再次肯定审判委员会在总结审判经验,指导审判工作。  相似文献   

15.
审判委员会制度是我国独具特色的司法审判制度。根据现行《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其“任务是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大的或者疑难的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作为人民法院内部最高的审判组织,审判委员会在审判实践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审判方式改革的推进和不断深入,强化庭审功能,强化合议庭和独任审判员的职责,  相似文献   

16.
刑诉法第一○七条规定:“凡是重大的或疑难的案件,院长认为需要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由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怎样执行好这一规定,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中一项事关重要的课题。在实际执行中做法不一。就我们地区来说,凡是审理的刑事案件都由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这种做法在  相似文献   

17.
一、关于刑事诉讼中的指定管辖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6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这是人民法院审判刑事案件指定管辖的法律依据。由于该规定过于笼统,在司法实践中对管辖不明的案件出现了许多问题。实践中,出现的问题之一是:不属于同一上级法院的几个下级法院发生管辖争议时,有的上级法院便随意指定下级法院审判或指定移送其他法院审判。其中,不属于自己直接监督的下级法院不承认其指定,致使管辖争议得不到解决。因此,当不属同一上级法院的…  相似文献   

18.
“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自1979年颁布,至今已施行20多年。在民事、刑事、行政三大诉讼法修改的同时,与之相配套的“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修改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其中,“人民法院组织法”的修改,“审判委员会”引人关注。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案件由合议庭负责,在对重大疑难案件的意见不一致时,才提交审委会。但在实践中,有的法院规定,在本院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和疑难案件必须提交审委会,特别是刑事案件,必须提交审委会;有的是合议庭定案了,但分管院长不同意这样定,案件也会提交审委会。关于“人民法院组织法”的修改,尤其是“审判委员会”,法院院长们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相似文献   

19.
《人民法院组织法》第10条规定:“合议庭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审判长。院长或者庭长参加审判案件的时候,自己担任审判长。”《刑事诉讼法》第147条第六款、《民事诉讼法》第42条也作出与《人民法院组织法》相同的规定。这就说明审判长不是一个固定的职称,而是根据审判案件的需要在组成合议庭时由院长或庭长临时指定其中一名审判人员担任的职务。因此,审判长是相对于合议庭而存在,它是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判案件时负责组织庭前、庭审和案件评议等活动的审判人员。根据我国三大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审判长的主要职责是。  相似文献   

20.
编辑同志:最近,某地检察院与当地法院联合制定了一个文件,规定了法院院长列席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会议以及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范围和具体办法。当地有的同志认为,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是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的,但法院院长列席检察委员会则找不到明确的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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