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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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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都对预选作了原则规定。《地方组织法》规定:在选举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民政府领导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乡、民族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时,大会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人数和代表依照法律规定联合提名的候选人人数合计超过选举办法规定的差额数时,进行预选。如何操作预选,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从各地以往的做法和经验来看,难以做到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进行预选,但以代表  相似文献   

2.
地方组织法第18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0人以上联名,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5人以上联名,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大会议程的意见,  相似文献   

3.
人大主席的职能问题《地方组织法》第14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并反映代表和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意见。“这就是说,人大主席在闭会期间只负有“联系、组织、反映“的职能,起着上传下达、组织协调的作用,主席  相似文献   

4.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根据宪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基本原则和几年来的实践经验,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作如下修改和补充: 一、第六条修改为:“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 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年。” 二、第八条第三项、第三十九条第四项、第五十一条第五项分别增加“环境和资源保护”。 第八条第十三项、第九条第十项、第五十一条第七项、第五十二条第四项分别修改为:“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第九条增加第六项:“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 四、增加第十四条:“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设主席,并可以设副主席一人至二人。主席、副主席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从代表中选出,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相似文献   

5.
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团为确保党委推荐的干部当选 ,将副职领导人的差额数降至最低限 ,并全部由主席团提出。笔者认为 ,这一做法不妥。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数不得超过应选人数。《地方组织法》规定 :“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人数 ,每一代表与其他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人数 ,均不得超过应选名额。”依据本条规定 :主席团只能就应选名额提出候选人而不得超出应选名额数提出差额。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 ,乡镇国家机关副职领导人员必须实行差额选举 ,副职候选人中必须有代表联合提出的人选。我们必须遵循法律规定 ,尊重代表的提名权。那种由主席团提…  相似文献   

6.
1995年《地方组织法》修改后,全国各地相继进行了乡、镇换届选举,乡、镇不再设立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副主席,而设立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因此不少同志对大会闭会后,人大主席团是否存在和履行什么职责认识不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闭会后,人大主席团是存在的。地方组织法第十五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由主席团主持会议,并负责召集下一次的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该法第十六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第一次会议,在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完成后的两个月内…  相似文献   

7.
《选举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去年制定的《黑龙江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规定,"提名确定代表候选人,要严格执行提名代表候选人的法律规定,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和选民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数,均不得超过应选代表的名额。"这些规定表明各政党、各人民团体提出的候选人,与选民或代表依法联名提出的候选人其法律地位平等。一个国家民主程度的重要标志是看其选举制度是否民主。赋予选民或代表具有联合提名  相似文献   

8.
本届省、市、县三级人大届期将满,面临换届。按照修改后的《地方组织法》的规定,目前在如何提名酝酿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候选人方面,还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是有些地方党委仍按往届选举的方法,向大会主席团推荐了多于应选人数的候选人建议名单。大会主席团在提名时,虽然也按《地方组织法》的新规定,提出了与应选人数相等的候选人,但实质上差额部分已作了"内定";二是主席团按照规定提出了与选举人数相等的候选人,但由于提名酝酿工作做得不深入,不细致,代表推荐不集中,给选举工作增加了难度。结合这些问题,为了搞好即将开始的换届选举,严肃认真地执行《地方组织法》,现就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如何提名酝酿候选人问题,谈一些浅见:——党委要依法推荐候选人。修改后的《地方组织法》明确规定:"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人数,每一代表与其他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人数,均不得超过应选名额。"这个规定从字面上看,对党委向主席团推荐候  相似文献   

9.
据报载 ,在湖北省郧县人代会期间 ,人大代表因为联名推荐候选人 ,却惹来了一系列的麻烦。一些代表被县委有关领导找去“谈话” ,所有参加联合提名签字的代表会后都受到了县纪检委、县委组织部组成的调查组的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如何签字的 ,联名表如何来的 ,其中有无“非组织活动”等。《地方组织法》规定 :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十人以上书面联名 ,可以提出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人民政府领导人员 ,人民法院院长 ,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候选人。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是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神圣权利。长期以来 ,由于种种原因 ,在一…  相似文献   

10.
新修改颁布实施的地方组织法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大在对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的选举中,正职领导人员的候选人数一般应多一人,进行差额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只有一人,也可以等额选举;副职领导人员的候选人数应比应选人数多一人至三人,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候选人数应比应选人数多十分之一至五分之一,均进行差额选举。同时还明确规定,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人数,每一代表与其他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人数,均不得超过应选名额。上述规定,是对我国地方各级人大差额选举制度的重要补充和进一步完善,同时也对地方各级人大选举的具体操作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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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乡镇人大主席团不是乡镇人大的常设机构,不能代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地方组织法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由主席团主持会议,并负责召集下一次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按地方组织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乡镇人大主席团还有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及处理议案的职权。  相似文献   

12.
近日,在一次会议上,一位领导表扬了一个乡在换届选举中,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全部满票当选,选举十分圆满成功;批评另一个乡,代表联名的候选人当选,是一次失败的选举。这位领导对选举工作的褒贬态度,笔者不能苟同,特提出商榷。主席团提名的侯选人当选,选举就成功:代表联名提出的候选人当选,选举就失败,这种看法有失偏颇。《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了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和代表联名提出的候选人,无论在提名人数限制、时间限制,还是在确定正式候选人程序、对候选人情况介绍,以及选票次序排列等等,都是平等的,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依法当选或者落选都属正常现象,不影响选举的合法性、成功性。因而,上述领导对选举的看法与法律公正的精神是格格不入的。  相似文献   

13.
一是关于提名酝酿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候选人的有关问题。《地方组织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本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提名、酝酿候选人的时间不得少于两天。”但对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在换届选举本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提名、酝酿候选人的时间没有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大多只有半天时间、甚至更少,由于没有时间的保证,代表提名就流于形式、走过场。对于代表联名提出的候选人,虽然法律规定与大会主席团提出的候选人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在具体操作中,由于代表提名的候选人未经过严格的审查程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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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修改的地方组织法,在加强地方人大和政府组织建设和健全工作程序等方面,作了一些重要的修改和补充,从而使其更加完善和符合实际。在目前各级人大换届选举时,认真学习、领会地方组织法对正确执行法律,圆满完成换届选举任务有着重要的意义。仅从选举角度看,这次修改,使我国的选举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其主要表现是:一、增强了代表联名提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候选人的积极性。修改前的地方组织法规定:对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其他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的人选,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十人以上代表联名提名。在执行这一规定的初期,各地基本上都能够正确对待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把主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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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或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实践中,一般采取各政党、各人民团体按应选名额等额提名代表候选人,再由代表十人以上联名提出差额选举所需人数的候选人。由于组织引导的原因,代表十人以上联名提出的代表候选人很少能够当选,很多代表对此提出不同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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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组织法规定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组织代表开展活动 ,并反映代表和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因此 ,代表工作是乡镇人大主席、主席团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强化措施 ,健全制度 ,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 ,实现乡镇人大主席团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要指导建立代表活动小组 ,定制度、定计划 ,开展经常性活动 ,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组织代表开展调查、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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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研究》 2 0 0 0年第 6期《人代会落选常委会岂可任命》一文作者认为“某县人代会上 ,某候选人在差额选举副县长中落选。后因国家重点工程建设给该县追加了一名副县长 ,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又个别任命其为副县长”这一做法不妥。理由是“某候选人落选 ,说明绝大多数代表对其任副县长持否定态度。”这一观点值得推敲。《地方组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本级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员 ,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 ,以得票多的当选。其中就包含一种情况 :即落选人有可能曾获得过半数选票 ,而因为应选名额限制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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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静 《人大研究》2005,(1):14-16
一、对《地方组织法》第二十二条的准确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以下简称《地方组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的地方国家机关正职领导人员 ,“候选人数一般应多一人 ,进行差额选举 ;如果提名的候选人只有一人 ,也可以等额选举”。这一法律规定明确表明 ,对地方国家机关正职领导人员的选举首先应该坚持差额选举 ,只有在例外的情况下才可以实行“等额选举”。这一例外情况 ,即实行“等额选举”的前提条件 ,就是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和代表经过充分酝酿、协商、讨论后 ,“提名的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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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定: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四项「市辖区九人至二十一人;」的规定,修改为:「市辖区九人至二十一人,人口特多的市辖区至多不超过二十七人;」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五项「乡、民族乡、镇三人至十三人。」的规定,修改为:「乡、民族乡、镇五人至十五人,人口特多的乡、民族乡、镇至多不超过二十五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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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人民代表报》 2 0 0 3年 9月 11日一版报道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由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决定任免站 (所 )长。其做法是 :先由乡、镇站 (所 )长竞争上岗 ,党委研究 ,乡、镇长提请 ,人大主席团决定任免。笔者认为 ,由乡镇人大主席团任免站 (所 )长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地方组织法》第十五条规定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 ,选举主席团。由主席团主持会议 ,并负责召集下一次的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为主席团成员。”很显然 ,地方组织法没有规定乡镇人大主席团可以常设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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