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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62 毫秒
1.
2021年12月20日下午,据浙江省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通报,网络主播薇娅存在隐匿个人收入、虚假申报等偷逃税款行为,依法对其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 网络主播偷逃税现象屡见报端,"吃瓜"之后,或许我们应该有更多的思考.常见的偷逃税包装术有哪些?如何更好地规制涉税乱象?带着这些热点问题,记者采访了上...  相似文献   

2.
1 基本案情 被告人马某某,原某市区税务稽查大队稽查员.2007年10月9日,该区税务稽查大队稽查员马某某、赵某某查获内销进口建材不入账的四本自制收据,计35.6万余元.据此,马某某于10月28日制作了签报,作出了补交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共计23.7万元的处理,至同年11月21日上述税款收缴入库完毕.11月26日,区税务案件侦查室又将该室收到的该建筑公司偷逃税的举报材料移送至稽查大队,该材料再次转入马某某手中.  相似文献   

3.
江舟 《检察风云》2006,(17):26-28
2006年7月28日,海南省海南中级人民法院对震惊椰岛的4.47亿余元信用证诈骗案开庭审理,法院认为,李家福在担任海南省财政税务厅财信总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期间,通过港商马家仁,采取签订虚假进口货物合同及内销合同等方法,在海南省工商银行开出不可撤销的信用证18份,骗取省工行信用证款共计5387.5万余美元,折合人民币4.47亿余元,造成省工行实际损失4182万余美元(折合人民币3.46亿余元).  相似文献   

4.
短短5个月时间,虚开抵扣税款发票金额近4.5亿元,给国家造成损失近4200万元。昨天,公安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督办、陕西省建国以来最大的虚开抵扣税款发票案在渭南中级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郭辉平、曹石平、李富祥、姚永利犯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15年、12年、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相似文献   

5.
一、完善税收管理制度国营企业利改税后,税收已占国家财政收入的95%以上。但近几年来,我国财政一直发生赤字,这与税收管理工作存在漏洞不无关系。主要表现在全国性的偷税漏税严重。据统计,在1985年全国税收财务大检查中,仅工商税一项就查出偷漏税款40亿元。1986年情况依然没有好转。其次,税务机关没有赋予其充分的税务执  相似文献   

6.
杨晓雷 《检察风云》2002,(12):20-22
2000年6月,审计署深圳特派办7名审计人员在对深圳某国有上市公司(Z公司)资产负债损益的审计中,在没有任何举报线索的情况下,发现一起案情重大且复杂,涉及“开票团伙”、税务人员、“受票人”三方共同违法乱纪,共同盗取国家巨额税款的特大虚开增值税发票案。这是一起惊动国务院,涉嫌骗税3.6亿元,价税合计25亿元,代号“706”的特大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此案暴露却缘于一次例行的企业审计。  相似文献   

7.
《法治与社会》2006,(4):8-9
我国突发公共事件损失惊人 据有关资料显示:2003年,我国因生产事故损失2500亿、各种自然灾害损失1500亿元、交通事故损失2000亿元、卫生和传染病突发事件的损失500亿元,以上共计达6500亿元人民币,相当于损失我国GDP的6%.  相似文献   

8.
涉税犯罪     
涉税犯罪的成因税收制度的不完善性我国的税收征管制度起步晚,有关税务登记、税款征收、税务稽查的衔接和制约机制尚未完善,难于对纳税人实施有效监控,某些人便利用税务制度的不完善进行偷漏税及骗税的违法犯罪活动。如税务部门对某些税款征收采取定税制度而轻于管理,对定额、实际收入和应缴税款的变化很少及时予以调整,纳税超过定额也不申报,给纳税人偷漏税造成可乘之机;有些税务征收人员对税款征收额度的随意性大,一方面在征收税款时“跟着任务走”,任务重时多征收一些,任务少时则减免,使国家的税收征管制度缺乏严肃性;另一方面也给滋生贪污、行贿、受贿犯罪提供了机会。某些单位、个人为达到减免税款的目的大肆行贿,以少量的钱物换取国家应收的税款,不仅败坏了社会风气,也严重侵害了国家的利益。  相似文献   

9.
问:如果纳税人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或者采取向税务人员行贿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怎么处理?答:如果纳税人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欠缴税...  相似文献   

10.
陈学军等人勾结海淀区国税局工作人员吴芝刚,购得大量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虚开发票达到2983份,税款金额高达人民币4.27亿元,抵扣税款人民币5.88亿元,截至起诉时,国家损失税收数额为人民币5.77亿元。 该案的案卷多达795册,足以装满整整10个文件柜。牵涉的企业达到1000多家,遍布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是迄今为止北京破获的最大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  相似文献   

11.
2001年有关部门查办的经济案件中,有一个非常值得关注和深思的问题,就是一些“小人物”屡屡做出案值高达上千万元甚至上亿元的大案。中国华融信托投资公司业务员宋文艾从1992年开始,利用职务之便,以公司名义开设多个银行帐户,做案20起,贪污、挪用公款总额超过一个亿;北京破获了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此案给国家造成税款损失达4.54亿元,作案者是北京基层税务所一名年仅26岁的小干部;中国国际航空公司财务处杨宁,只是一个科级干部,竟贪污挪用公款达2600多万元;原机械部经调司企业财务处处长陈洪喜,乘机…  相似文献   

12.
成韵 《检察风云》2012,(1):14-15
2010年下半年,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公诉处先后受理了七起走私进口生物试剂系列案件,涉案单位和个人偷逃进口税款共计人民币900万元。在审查案件过程中,检察官发现了反常之处。  相似文献   

13.
金福 《检察风云》2008,(23):14-17
2008年10月23日,江苏省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因受贿罪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法院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04年问,姜人杰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0867亿元、港币5万元、美元4000元.……  相似文献   

14.
襄垣县地方税务局现有干部职工96人,管辖各类纳税户2400余户,年担负各项地方税费征收任务3亿元左右.近年来,该局加强文化建设,提高了基层税务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树立了良好的税务形象,保证了税收任务的圆满完成.该局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相似文献   

15.
苏州市税务局现有9个税务分局,695名税务干部,负责18901个工商企业税款征收工作,1993年税收金额超过10亿元。多年来,这个局坚持“两手抓”方针,根据行业特点、工作热点和监督重点,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已形成了以税收征管查分离制、减免税集体审批制、票证审核管理制、干部聘任换岗制、双文明目标管理责任制等为主要内容的制度体系,实现了对权力的分解制衡、队伍的锻炼提高和管理的科学有效。一、建立一套有利于分权制衡的业务制度,防止徇私枉法、弄权渎职行为。一是分解工作权限,即分职划权、多人参与,做到各负其责,相互制约…  相似文献   

16.
2013年,吴起县地方税务局在延安市地税局和吴起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组织税费收入为中心,切实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全面提升征管质量和效率,大力优化纳税服务,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狠抓组织收入,确保完成任务.坚决贯彻"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始终把组织收入作为税收工作第一要务、第一责任、第一考核内容,确保全年税费任务圆满完成.全年共组织入库各项收入23.47亿元,同比增收5.1亿元,增长28.30%.其中:地方税务收入17.21亿元,同比增长21.79%,增收3.01亿元;基金(费)收入3.2亿元,同比增长21.98%,增收5699万元.税费收入总量和增量分别突破了23亿元和5亿元大关.税费总量在全市13个县(区)排位名列第一,税费增收额连续两年超过5亿元,为吴起地方经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相似文献   

17.
<正> 税务违法行为,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提保人及其他责任人员故意或者过失违反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破坏国家税收征收管理秩序,逃避缴纳应缴税款的行为。研究税务违法问题,对行政执法、行政审判、刑事审判,对正确处理税务违法犯罪案件,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根据我国行政法理论,对税务违法的构成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8.
税务代理人不缴、少缴税款行为的性质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周洪波 《法学杂志》2003,24(4):57-58
税务代理人,是指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在法律规定的代理范围内,代为办理税务事宜的单位或个人。司法实践中,对于税务代理人不缴、少缴税款的行为,应具体分析,不能一律以偷税罪论处。  相似文献   

19.
某县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税务干部私自给多个纳税户免税案件,因难于定性交有关部门做了党、政纪处理。其主要案情是: 一九八四年一月至一九八五年四月,某税务所副所长曹某,会计李某,在征税过程中,为拉关系,送人情,采取在发票上注明“已扣税”(实际末扣)的弄虚作假手段,先后为熟人、朋友免征税款二万五千九百余元,涉及到一个纳税单位和三十三个纳税个人。其中,曹某私自免税九千余元,李某私自免税一万六千余元。在曹、李  相似文献   

20.
2003年7月,被告人黄某投资成立苏州市通安食品购销站(以下简称通安食品购销站),并于2004年初以通安食品购销站名义与苏州国家税务局新区分局签订《委托代征税款协议书》,2005年续签。但被告人黄某于2004年1月至2005年12月期间,在其经营个人独资的苏州市通安食品购销站时,利用依法接受苏州市国家税务局新区分局委托代征收生猪零售环节增值税的职务便利,采用收取增值税税款后不出具增值税发票的手段,将收取的增值税税款共计人民币182808元截留侵吞,非法占为己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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