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我国证券内幕交易表现出主体多元化、行为交叉化、交易隐蔽化的特点。内幕交易损害投资者利益,破坏证券市场环境,导致证券市场投资信心缺失,严重阻碍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依法规制证券内幕交易,应当确立证券内幕交易因果关系推定原则,实行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倒置;法官在差价法和获利法的基础上综合各种因素行使自由裁量权,确定证券内幕交易的损害赔偿数额;通过强化信息公开披露制度,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等方法完善我国证券内幕交易禁止制度。  相似文献   

2.
在证券虚假陈述因果关系方面 ,应当根据我国目前证券市场的现实状况与客观需求 ,借鉴美国作法 ,采纳“推定信赖”的原则 ,减轻原告的举证责任。另外应适当借鉴国外立法经验 ,建立和完善我国证券虚假陈述赔偿责任制度。在赔偿原则与赔偿范围方面 ,应在填平原则的前提下 ,对受损投资者的间接利益损失予以支持 ,增加造假者的代价。  相似文献   

3.
在安全生产领域中行政监督人员的监督过失往往被以玩忽职守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其行为与最终危害结果因果关系之间所呈现的"间接性"使得因果关系的认定出现混乱状态。对此,应当结合玩忽职守罪的特殊犯罪构造,以"三阶判断"考察不作为行为与最终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限制刑法的扩张适用。同时,在安全生产领域应当引入信赖原则,以完善对于非法定免责事由的规范性考察。  相似文献   

4.
在确认环境犯罪的因果关系的问题上,我国传统的因果关系理论面临一定的挑战。借用日本及欧美各国的相关理论和原则,在危害环境犯罪因果关系的认定上,应当引入推定原则。有限地运用与合理地延伸因果关系推定原则是对刑法因果关系理论的一个新的发展。  相似文献   

5.
证券市场是资本与信息交融的资讯市场,投资者有权利用所知信息作出投资判断。在规范的市场中,投资者因市场风险受损只会归咎于自身投资技能欠缺。如果内幕交易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就会扰乱证券市场秩序,使投资者觉得市场不  相似文献   

6.
操纵证券市场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操纵证券市场的本质是价格操纵 ,操纵价格是一种最常见的证券欺诈方式。操纵市场行为可大体分为“虚伪交易型”、“实际交易型”、“恶意散布、制造虚假信息型”与“其他操纵行为”等四大类。建立完善民事赔偿责任制度能够有效的遏止操纵市场行为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7.
一 问题的提出证券的欺诈行为是指在证券发行、交易及相关活动中 ,当事人违反法定义务 ,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造成他人损失的行为。《禁止证券欺诈行为办法》第 2条规定 :“本办法所称的证券欺诈行为包括证券发行、交易及相关活动中的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欺诈客户、虚假陈述等行为。”证券的欺诈行为是证券市场发展的毒瘤 ,无论是内幕交易、操纵市场 ,还是欺诈客户、虚假陈述都是对投资者的一种欺诈 ,是对证券市场发展的一种破坏。最典型的证券欺诈———内幕交易案例是美国历史上著名的“海湾硫磺公司案”。 1963年下半年 ,美国德克萨斯…  相似文献   

8.
污染环境刑事案件中对于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以及客观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因果关系的认定存在着很大的困难.笔者主张严格责任原则不足取法,但应当采用过错推定原则认定主观过错.同时,在排除有罪推定的前提下,适用环境民事侵权诉讼中的因果关系推定原则,以使污染环境的犯罪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惩治,但也要进行严格限制适用.  相似文献   

9.
证券投资本质上就是关于信息的处理和博弈过程,在证券交易市场中,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行为是一种交易欺诈行为和不公平竞争行为,不仅破坏了证券交易市场秩序,而且严重损害了不知情且不特定的投资人的利益,从而削弱了投资者的投资信心,使证券市场逐渐低迷。故有必要对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进行规制,从立法和监管两个角度,如完善禁止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的法律制法规和构建多元化的证券监管体系,从而净化证券市场环境,强化投资者保护。  相似文献   

10.
在新股发行中,往往涉及对盈利、公司未来经营目标等预测性信息的披露。这种信息披露在保护投资者利益、遏止内幕交易、增加证券监管效率以及促进资本高效配置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美国的安全港制度在不影响证券欺诈责任承担的基础上,为预测性信息发布者提供了一个保护性措施,从而鼓励预测性信息的发布,值得我们借鉴。  相似文献   

11.
本文从立法内容与法律责任两方面对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欺诈客户、虚假陈述的行为及不规范性信息披露制度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中外比较。建议证券监管部门应该对禁止的交易行为进行严格的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并尽快建立民事赔偿制度,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相似文献   

12.
民事欺诈是民法的基本制度,其旨在保障民事主体的意思表示自由,对贯彻私法自治的基本原理具有重要的制度价值。我国民事欺诈制度历经无效的一元模式、无效与可撤销的二元模式,最终确立了可撤销的一元模式,但其构成要件还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具体而言,应当确立欺诈的重大性要件、因果关系要件和违法性要件在欺诈认定中的构成要件地位。在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的场合,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的理解应视不同的交易场景进行具体判断。在未成年人实施欺诈的场合,应视交易的具体场景和交易内容予以区别对待。  相似文献   

13.
券商内幕交易行为是内幕交易行为的一种,但因其所涉主体的特殊性而成为证券法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从实体法角度而言,内幕交易作为一种证券欺诈行为殆无疑义,而券商从事内幕交易无疑也首先要从反欺诈的角度进行研究,其主要适用规则即著名的联邦10b-5反欺诈规则;从程序法角度而言,阻止券商从事内幕交易的关键在于中国墙的设置,这是一种设立于券商内部的信息隔离机制,也构成了券商豁免于反欺诈指控的抗辩。最后,对于传统上豁免于法律规制的券商证券分析活动,也因为存在卷入内幕交易的可能而在晚近被列为法律规制的对象,其主要的规制方法是程序性的,这不仅体现在相关法律法规中,而且也体现在一系列的行业自律规则和行业标准中。  相似文献   

14.
在数字经济时代,人脸识别为社会管理等领域带来便利,但也带来隐私、财产、伦理等侵权风险,适用侵权责任法规制是防范风险的重要路径。在侵权领域采取过错推定的归责原则,并区分收集照片与收集人脸信息的不同认定违法性。就因果关系而言,适用传统的相当因果关系理论即可对侵权人追责。人脸识别信息损害的后果通常不马上显像出来,而表现于泄露后被他人误用的风险,应作灵活解释,在一定条件下认可未来风险构成损害。  相似文献   

15.
货币具有高度流通和易混合性,通常适用"占有即所有"原则。但对于特定化之货币,存有例外。存款货币所有权属于银行,存款人对银行享有债权,同时对货币价值享有完全的合法支配权,该信用货币交易功能与现金等同,具有准物权属性。错汇至受款人名下被法院查封或银行冻结账户的信用货币,受款人为货币价值名义占有人,不享有支配权,错汇款项并非其责任财产。因账户资金特定化且未与受款人其他货币财产混合而进入流通环节,不适用"占有即所有"原则,汇款人不丧失对信用货币的价值所有,其有权主张准物权性的价值返还请求权。对错汇至被银行冻结的受款人账户款项,汇款人有权请求银行解除冻结并返还,银行对受款人账户中归属于汇款人的货币价值无权行使抵销权,其因扣划行为而获益,该获益与汇款人的损失之间具有直接因果关系,汇款人可以向银行主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  相似文献   

16.
我国立法对缔约责任构成要件规定的不明确,理论上对此看法并不统一,所以有必要对缔约责任构成要件予以探讨.为平衡当事人间的利益,均衡交易安全保护与鼓励交易的立法政策,缔约责任的承担原则上应要求责任人有过错,同时应在特殊场合承认无过错责任.在判断过错时,要在个案中考虑责任人对缔约对方的信赖能否预见.受害人的信赖是缔约责任产生的前提,但缔约责任的发生与合同是否成立有效无关.在因果关系上,信赖利益受损与致损缔约行为间的因果关系具有间接性.  相似文献   

17.
作为结算支付工具,信用证在国际贸易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独立抽象"交易原则使之具有快捷、经济和便利的优点,但同时也为信用证欺诈提供了滋生的温床.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本文从信用与信息本质关系的角度来探寻信用欺诈的成因,并提出通过构建信用激励与约束机制来防范欺诈风险.  相似文献   

18.
证券市场中利用内部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行为有悖证券交易中的公平原则,也损害了广大中小股票投资者的利益,同时也使证券市场的经济效率和经济秩序遭到破坏.美国司法实践中对内部信息的界定、内幕交易行为的认定及其被广泛采用的"公开否则戒绝原则"将对规范我国的证券市场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相似文献   

19.
共同危险行为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共同危险行为的主观要件,只要是数行为人非共同故意即可;其客观要件,只要是不能确知实际加害人即可,而不需要各行为的客观关联性;其因果关系,倾向于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为择一的、推定的因果关系;其法律效力,倾向于各行为人对受害人承担连带责任,内部的责任分摊以平均分摊为原则,以比例承担为例外;同时允许部分共同危险行为人以自己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为由得以免责。  相似文献   

20.
刑事推定的正当性与规则设计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刑事推定的正当性主要体现在合理免除或是分配举证责任、破解证明困难而造成的诉讼僵局。刑事推定具有"基础事实+常态联系→推定事实"的特定结构,其成立的条件是基础事实必须查证属实,法官所据以推定的常态联系必须可靠,推定结论不被推翻。刑事推定应在遵守基础事实与常态联系可靠性原则、谨慎适用原则、直接推定原则、允许反驳规则等推定一般原则外,还应体现有利被告人推定可普遍使用原则以及不利被告人的推定限制使用规则两个特有原则。刑事推定核心规则的核心问题在于对不利被告人的推定的法律规制问题,主要是严格限制不利被告人推定的适用范围,特别是对不利于被告人的法律推定的确定应规范、合理。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