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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当前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利益博弈下各自开展体制转移造法活动、多哈回合谈判停滞不前、美国301条款继续实施,均给TRIPs协定带来一系列挑战与质疑.但同时TRIPs协定实现了知识产权争端解决由“权力导向”到“规则导向”转移、在公共健康领域做出了第一次修订努力、当前成员国仍通过立法措施、争端解决及裁决遵守等方面积极遵守TRIPs协定下的义务.未来国际知识产权保护走向未卜,对WTO体制抱有过于悲观的态度为时尚早,当前我们仍应当重视WTO体制在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2.
朱颖 《知识产权》2006,16(5):87-91
美国重视知识产权的作用,因而通过国内立法严格保护知识产权。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知识产权已成为国际贸易的一个重要因素。为了在国际范围维护美国的利益,美国就产生了“特别301条款”,并修改了“337条款”,但美国并不满足与此,结果促使了多边贸易体制中产生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但美国仍觉不满,随着推行“竞争性自由化”战略,美国在区域和双边领域产生了一系列的自由贸易协定,美国借助自由贸易协定把美国国内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写入协定文本。  相似文献   

3.
如何处理自由贸易与知识产权的关系,成为FTA(自由贸易协定,Free Trade Agreement)谈判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之间尤为关注的焦点问题。自然法学思想倡导“自然权利”和“人权”的基本理念;利益法学的核心概念是社会秩序的背后利益;在FTA确定的法律秩序范围内,自由贸易和知识产权关系的平衡关系各种利益的协调,梳理了东西方FTA与知识产权法哲学辩证关系,提出了FTA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协调路径。  相似文献   

4.
张猛 《知识产权》2012,(10):80-89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发展与演进一直伴随着体制转换的过程.《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代表着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与多边贸易体制的联合,《自由贸易协定》(FTA)代表着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多边体制的双边主义转向,而《反假冒贸易协定》(ACTA)的制定则表明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与多边贸易体制的联合出现了松动,产生了由多边体制向复边体制发展的动向.对这一过程的梳理及对其所暗含的利益博弈的分析,可以在一个更为广阔的学术脉络上理解后TRIPS时代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立法与执法的新趋势以及《反假冒贸易协定》的制定背景与意图.  相似文献   

5.
从一定角度看,知识产权法上的公共利益可以诠释为与知识产权人利益相对应的、不特定的、众多的、潜在的各种知识产品使用者(公众)对受知识产权保护的知识产品加以获取与使用的利益.在国际层面上,这一利益与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存在交叉.以促进公共利益为目的和原则是各国知识产权法乃至早期国际知识产权公约的历史传统.以 《TRIPS协定》为核心的当代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对知识产权实体权利进行猛烈扩张,并纳入国际贸易制度予以保护,严重偏离公共利益原则,与发展中国家健康权、食物权等基本人权困境存在正相关关系,警示现行知识产权制度需要进行一定的修正.未来知识产权制度的改革需要重拾公共利益传统,可以在 《TRIPS协定》框架下,对现行国际知识产权制度进行“一收一扩”: “一收”即将知识私权的权利边界进行适当收缩和限制,扩大和加强公共领域保护; “一扩”即把传统资源剥离出公共领域,纳入知识私权范畴.  相似文献   

6.
杨健 《北方法学》2019,13(6):94-106
随着中美贸易战的持续发酵,国际社会争议的知识产权保护标准问题日益突出。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不断向发展中国家施压,逆全球化思潮下的贸易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抬头,同时现有知识产权国际保护规则的困境催生了"TRIPS-Plus"的发展。西方国家在寻求采用比TRIPS协定要求更高的保护标准,而发展中国家需认真对待和审慎为之。在全球经济治理的大背景下,有必要探讨"超TRIPS标准"的内涵、表现,以及梳理其历史发展演变,探讨其内在原因及可能的发展趋势。尽管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及最不发达国家之间的利益冲突不可避免,在"超TRIPS标准"问题上存在不同的理解与主张,但经济全球化是世界经济发展的潮流,在知识产权领域,无法脱离经济全球化大环境与大背景,无法回避"TRIPS-Plus"不可逆的发展趋势,国际社会各成员应坚持合作共赢,共享知识产权价值,共同理性面对知识产权保护的"TRIPS-Plus"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7.
世界贸易组织成立后,发达国家并未满足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所确立的知识产权保护标准,而是迅速形成了新的谈判方略,即把谈判重心由阻力较大的世界贸易组织转移至更易达成协定的区域场合,通过缔结分散的区域贸易协定竞争性地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标准.此种谈判方略的推进使得发展中国家日益丧失根据具体国情制定和实施适当知识产权政策的自主空间.有鉴于此,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应通过建立知识产权发展同盟、发展产业磋商与咨询体系、参与国际组织和智库活动、制定内部谈判指南等途径,改进谈判策略、强化谈判力量、提高谈判技术,引导形成更加民主和平衡的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机制.  相似文献   

8.
《反假冒贸易协定》谈判述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为抑制全球盗版和消费品仿冒行为,美国和其他发达国家正在就<反假冒贸易协定>进行谈判.<反假冒贸易协定>谈判的内容主要涉及更为严格的知识产权执法标准,旨在加强国际合作、改善知识产权的执法实践、建立更高标准的知识产权执法的法律框架,以增进对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该协定的谈判关系着国际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方向,应当对该协定的谈判及其进展给予密切关注,并及早探讨应对之策.  相似文献   

9.
知识产权的法律限制体系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权利保护与权利限制是法学上的永恒命题,知识产权也不例外。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在保护权利人利益和创造性的同时,也推进了整个社会的技术进步,实现权利人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的平衡。 从某种意义上说,知识产权的限制可以上升到关注国家的发展利益的高度,这对发展中国家来说,尤其具有重要的意义,发展中国家在发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的高标准化规制下,日益处于“边缘化”的被动地位。 有鉴于此,本刊特编辑三篇有关知识产权权利限制方面的文章,以飨读者。无意于穷尽所有,但求引得更多的争鸣和关注为盼!  相似文献   

10.
简评TRIPS—Plus知识产权执法及其合法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自《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协定)生效以来,以美国和欧盟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在国际知识产权立法方面,在单边、双边、区域和多边层面,不断推行高于TRIPS协定所规定的知识产权执法标准。因其内容、方式、效果等都具有鲜明的TRIPS—Plus特征,不仅围绕TRIPS—Plus知识产权执法的合法性,而且再就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的“最低标准”和“最高标准”问题,全球展开了激烈地争论。对TRIPS—Plus知识产权执法及其合法性进行分析与评述,便于我们正视国际知识产权执法领域的新动向。  相似文献   

11.
知识产权边界范围和权利内容的不断扩张,对私人利益过度追求而导致“知识产权滥用”行为的大量产生,都表明知识产权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偏离了激励创新、维护公平竞争和增进社会福利的目标,知识产权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发生“异化”.在国际知识产权制度体系中,由于存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间博弈力量的不平衡,更容易导致知识产权制度在国际范围内被“异化”,继而将“异化”导入个体的国家,尤其当创新已经成为新一轮经济增长的驱动力,发达国家更是希望通过主导国际知识产权规则来维护其政治经济利益,这将加深知识产权制度的异化程度.但是,世界格局正在发生变化.伴随着新兴经济体国家的崛起,中国已逐渐成长为一个具有相当政治经济地位的大国,必须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加入国际知识产权体系构建过程中,由被动应对到主动出击,参与和引导制定符合中国利益的知识产权新规则.  相似文献   

12.
对传统知识进行保护已经成为国家间的共识,但对于采取何种方式进行保护,各国间则充斥着不同甚至是相互对立的声音.传统知识跨国盗用的日益猖獗使得对传统知识进行国际保护十分必要.鉴于目前 《TRIPS协定》框架下传统知识保护多边谈判僵持不下并且发达国家努力通过双边自由贸易协定迫使发展中国家接受其提出的不合理传统知识保护主张,我国应积极推动在WIPO框架下签订“传统知识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公约”,以期时机成熟时,此公约可以被并入 《TRIPS协定》中为传统知识提供国际知识产权保护.  相似文献   

13.
彭岳 《河北法学》2011,29(11):146-153
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中的"非排除措施"条款通常出现于条约正文或相关议定书之中,是平衡东道国国家利益和投资者私人利益的标尺,具有显著的风险分配功能。与"非排除措施"相关的法律问题主要包括条款解释、审查标准两个方面。条款解释的"两阶段"理论有助于减少法的不确定性,值得肯定;在审查标准中应引入善意原则,以防止国家滥用"非排除措施"。在中美双边投资保护协定的谈判中应引入"非排除措施"条款,以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相似文献   

14.
刘彬 《环球法律评论》2020,42(1):176-192
中国已签订的自由贸易协定在商界利用率不高,经贸规则止步于对世界贸易组织的简单模仿,总体上偏向于扩大市场准入的传统功能且效果有限。当代国际经济法面临体系性重构,由西方主导的“规则制华”政策的影响与日俱增,但该政策背离了全球治理的正确方向。鉴于此,当下中国自由贸易协定应积极转向规则建构功能:一是以自身利益为内在基准进行议题盘点,突出自身的规则诉求;二是以制度扩散为外在目标,追求国内制度外溢与对外制度供给,并以“效率提升型”制度为供给特色,从而将本国自身利益与国际公共利益结合起来。“合理利用区域机制,通过自由贸易协定进行规则再造,对‘一带一路’中小伙伴进行制度供给”的改革思路符合中国的实力现状,这一思路既能促进全球化背景下的经贸合作利益,又能保障新兴大国对内的公共政策自主权与对外的制度话语权。  相似文献   

15.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的变革与发展   总被引:35,自引:0,他引:35       下载免费PDF全文
吴汉东 《法学研究》2005,27(3):126-140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是当代国际经济、文化、科技贸易领域中的一种法律秩序。国际保护标准在缔约方之间的一体化、国际保护规则从实体到程序的一体化、国际保护体系与国际贸易体制的一体化,反映了当代知识产权制度的基本特征。《知识产权协定》作为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主要法律制度,在其推行过程中显见不足,其主要表现是知识产权与其他基本人权(包括精神权利、表现自由、隐私权、健康权、发展权等)的冲突;此外,在知识产权国际论坛上,诸如传统知识、遗传资源、地理标志保护问题的争议,导致了国际知识产权领域中新的利益格局的形成,从而引发了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的变革与发展。  相似文献   

16.
取得时效制度的适用范围不应当包括知识产权。首先,知识产权客体的“共享性”与“非唯一性”特征决定其既不能满足物权法上“占有”的要求,亦不具备“准占有”要求的使社会一般人信赖其为真实权利人的“外在权利表征”。其次,知识产权制度本身不会形成“权利真空状态”期间,且知识产权的权利限制制度可以避免权利人怠于行使权利及因此造成的资源浪费。适用取得时效会使知识产权人与非权利人利益失衡,不利知识创新。建议将长期使用且被人熟知的老字号适用取得时效制度取得商号权作为例外情形。  相似文献   

17.
于志强 《中国法律》2011,(5):39-41,106-108
在全球化背景下,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已经成为国家与国家之间特别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最具利益分歧的争议焦点之一,在这种条件下。TRIPs协议只能制定最低标准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但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双边及区域贸易协议常要求发展中国家执行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标准。  相似文献   

18.
合理使用制度是知识产权领域中的一项特殊制度,其存在之目的即为平衡知识产权人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对商标设立合理使用,可以平衡商标权人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使商标权制度运行更为合理、和谐。我国应根据商标合理使用制度国内外发展的现状,结合司法、行政执法的现实需要,建立符合国情的商标合理使用制度。  相似文献   

19.
罗斌 《法制与社会》2011,(21):26-29,41
随着《知识产权协定》的签署,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和地区逐渐认识到全球范围的多边会谈不易达成符合发达国家利益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于是试图以双边或多边的投资或贸易保护协定推行高标准的知识产权保护,因此形成了TRIPs-Plus条款。本文分析了该类条款的法律特征,及在其他国家间产生的影响,旨在为我国今后参与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和签订自由贸易协定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启示。  相似文献   

20.
张雪洁 《法制与社会》2010,(34):372-373
在全球公共健康危机发生后,国际社会开始普遍关注人权和知识产权之间的相互关系问题,所探讨的热点就是人权标准和TRIPS协议实施之间的冲突。《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即TRIPS协定,有其负面作用,即它的实施与基本人权存在冲突,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利益没有达到平衡。本文从对知识产权的属性、其与人权之间的冲突,协定个别条文的内涵分析出发,试探寻如何完善TRIPS协定在强调保护知识产权的基础上兼顾人权,已期达到平衡发展中国家和发选国家之间的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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