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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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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社会化”与“监狱人”的逻辑悖论辨析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社会化的外延大于再社会化,再社会化的外延又大于强制再社会化。近年来,关于“罪犯社会化”的提法不准确,不严密。监狱对罪犯实施的惩罚与改造属于强制再社会化的范畴。罪犯并不是非到监外服刑才能社会化,限刑的本身已属于强制再社会化,没有必要在此之外再搞体外循环的“社会化”。  相似文献   

2.
关于现代人的健康,不仅指生理、心理健康,而且包含“社会适应”健康的内容。对于在押罪犯的健康权,我们也应当用现代健康的理念来认识和分析,罪犯的“社会适应”健康问题同样应该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因为罪犯是社会适应不良或失败的产物。狱内社会化和再社会化是罪犯实现“社会适应”健康的必然途径,包括它的内容和形式是匹配的。从监狱实际出发,不断满足提高罪犯“社会适应”健康的需要,以利于进一步提高罪犯改造质量。  相似文献   

3.
家访作为一种新兴的教育改造手段,是帮教形式的外延,能有效地稳定罪犯情绪、调整服刑心态、解决实际问题、引导罪犯积极改造,对监管安全稳定、监狱社会形象树立和推动监狱工作社会化进程有着积极作用。它有利于贯彻落实“首要标准”的要求,是对推动社会主义监狱管理制度文明进程的一种积极尝试和探索。  相似文献   

4.
罪犯心理矫治给“三大改造手段”注入了新的活力,在改造罪犯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其独特的改造功能是传统“三大改造手段”不能替代的。罪犯心理矫治与“三大改造手段”改造罪犯的角度不同,但目标是一致的,都是将罪犯改造好。在改造罪犯过程中要充分运用心理学的原理和方法贯穿在狱政管理、教育改造、劳动改造的过程中。罪犯心理矫治与“三大改造手段”,协调一致,整合运用,能提高改造罪犯工作的整体效应。  相似文献   

5.
在现代社会,监禁刑的执行存在着若干悖论:罪犯监狱化和罪犯再社会化的矛盾,监禁刑措施所产生的监禁痛苦与刑罚人道化以及刑罚矫正功能的矛盾,封闭的监禁机构与开放的社会之间的矛盾等。其中最为突出的是罪犯的监狱化问题,监狱化的核心内容和主要结果是对罪犯亚文化的学习与接受,表现为犯罪化和机构化。由于罪犯监狱化过程实质是一种反社会化过程,所以监狱化的存在使得以监禁为刑罚手段而进行矫正罪犯、促进再社会化等目标大打折扣甚至归于失败,监狱行刑悖论的基本形式——罪犯监狱化与罪犯再社会化的矛盾由此展开。行刑社会化能够有效地缓解监禁刑所存在的上述矛盾。  相似文献   

6.
监狱工作贯彻落实“首要标准”,在理论上有许多课题需要研究,在实践中有许多工作需要开拓创新。基层监狱民警的“真心”、“狠心”、“耐心”就是落实“首要标准”,提高改造质量的基本条件;基层监狱民警对服刑期间罪犯提出改造指导性意见以及对即将刑释罪犯提出谋生就业意见,就是落实“首要标准”,提高改造质量的重要途径。  相似文献   

7.
程操 《中国监狱学刊》2006,21(2):105-108
近年来短刑期罪犯管理教育问题日益突出,成为基层管教一线普遍反映的“难管地带”。笔者从改造实践出发对短刑犯概念的外延进行重新审视,提出以“罪犯身心特点标准”界定短刑犯;总结短刑期罪犯改造的一般阶段性特征;强调在现有制度条件下对各种管教措施的整合与完善,构建以“级差处遇”为核心的罪犯分级累进处遇体系,同时并行性的辅之以其他有效的监管改造措施,从而有效地监管改造短刑期罪犯。  相似文献   

8.
“和合”思想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特质。恢复性行刑在于修复罪犯与受害人关系,恢复正常的社区和社会秩序,故恢复性行刑理念与“和合”精神不谋而合。契合“和合”思想与监狱恢复性行刑,重在实践:积极营造监内“和合”文化,建立向受害人和相关人悔罪机制,赋予罪犯劳动改造制度新的内涵,促进监狱与社会的和谐互动。  相似文献   

9.
对“重返社会”的再探讨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重返社会模式着眼于改变受刑人与环境因素的联结方式,以非监禁化、行刑社会化为其特征。虽然监禁刑与罪犯顺利重返社会存在固有的悖论,但教育改造仍然是罪犯适应社会的重要途径。应当立足现实,推动其合理运作,充分发挥其积极效用。  相似文献   

10.
我国监狱长期存在利用罪犯来协助干警维持狱内秩序,组织罪犯劳动生产的“事务犯”。但随着社会发展和监狱工作标准的提高,取消“事务犯”,加强干警对罪犯的直接管理已是迫在眉捷。监狱基层要充分提高认识,强化依法治监理念,切实推进对罪犯的直接管理。  相似文献   

11.
“一警一箱”的价值及其推广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一警一箱”这一新的工作方法既有利于罪犯及时、便捷地向民警倾诉、投诉,也有利于增强民警改造教育罪犯的责任感。改造罪犯工作有许多东西要改革、要研究,“一警一箱”工作模式给予我们的启示是教育改造罪犯要不断创新。  相似文献   

12.
“惩罚改造”不能作为监狱基本价值的全部内容,“惩罚改造”和“罪犯人权保障”的有机统一,才完整构成中国监狱的基本价值,才符合依法治国和依法治监的要求。罪犯的人权保障不仅只反映罪犯和监狱的关系,它实际上反映的是社会全体成员相对于国家的法律地位。注重人权保障才能使监狱法制具有良法的品性。  相似文献   

13.
教育改造是我国监狱改造罪犯的一个重要手段,在教育改造过程中,必须重视罪犯态度的转变,罪犯态度的转变是教育改造的“中间机制”的关键环节,有效促进罪犯态度转变应从多角度入手,应重视对罪犯认知成分的改造、积极情感的培养和良好行为倾向的养成.  相似文献   

14.
李华斌  陈冰 《中国审判》2014,(12):40-41
“广东未成年罪犯总数居全国之首,占全国的比例超过八分之一,是少年审笋蟥擀大省。”广东高院分管少年审判工作的副院长王勇开门见山地说。为此,为推进少年审判科学发展,广东法院以“改革创新、领潮争先?’为目标,突出少年审判的精细化、特殊化、协同化和社会化,积极创新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广东特色少年审判运行机制。  相似文献   

15.
罪犯的道德教育对于实现“首要标准”的要求具有重要的意义。从当前罪犯道德教育存在的问题出发,根据“首要标准”的要求,为罪犯道德教育确定合理的目标,选择一种类似“恢复性司法”情境的罪犯道德教育路径,将有利于促进罪犯认罪悔罪、培养宽容的道德人格。这对于提高罪犯道德教育的实效,降低其出狱之后的重新犯罪率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6.
监狱工作是社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监狱工作离不开社会有关部门的支持。监狱工作社会化是指监狱机关在改造罪犯的过程中,在严格依法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挖掘社会资源,利用社会力量促进罪犯改造的各种手段的总和。推进监狱工作社会化既有法律依据,也有实践依据。在现实背景下,为贯彻落实“首要标准”,提高罪犯改造质量,使监狱工作整体协调发展,适应国际行刑社会化发展趋势,必须大力推进监狱工作社会化。要克服当前对监狱工作社会化认识不足、社会资源运用不足、体制机制不顺以及推进监狱工作社会化的环境亟待优化等问题,需要各级领导重视监狱工作社会化,理顺监狱工作社会化的体制机制,完善推进监狱工作社会化的法制环境。同时监狱机关要做好对外宣传工作,争取更多的社会力量支持监狱工作。  相似文献   

17.
正监狱管理包括两个层面:第一层面主要实现惩罚和改造罪犯,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功能;第二层面主要解决罪犯这一特殊群体与社会割舍不断的婚姻家庭及罪犯社会化、再社会化管理等问题。目前,全国监狱年均押犯160万名。这些押犯的医疗、教育、养老等问题仅靠监狱无法解决,刑释人员出狱后与社会对接及预防再犯罪、社会化等问题,亦不是监狱所能独立承担的,都涉及罪犯第二层面的管理问题。借鉴社区管理模式,建立专门"监狱社区",社区成员是监狱里的服刑人员,监狱主要负责对服刑人  相似文献   

18.
“下岗”这一社会现象深深影响着服刑改造的罪犯,使相当一部分罪犯走入心理误区,给教育改造工作带来负面影响。准确把握罪犯的这一心理变化,有针对性地运用科学的矫治方法,引导罪犯正确对待“下岗”,积极投入劳动改造,是广大管教干警做好这方面工作的关键。  相似文献   

19.
刘世恩 《法治研究》2009,(10):36-39
监狱在处理服刑罪犯因病死亡之类事件时,常会遇到罪犯家属的质疑,其主要原因是《监狱法》对“罪犯死亡鉴定”的规定违背了“任何人不得成为自已案件的法官”这一程序正义的基本要求。此外,还有监狱现行的罪犯医疗机制等原因。为此,需要修订《监狱法》中“罪犯死亡鉴定”的规定并采取相应的配套措施,建立罪犯基本医疗保障相关机制,实现监狱保稳定保安全的工作目标。  相似文献   

20.
关系犯是与监狱或监狱警察有某些利害或利益关系的罪犯。从实践上界定,关系犯可以分为两类,一是与监狱有利益或利害关系的罪犯,即“与公型关系犯”;一是与监狱人民警察个人有利益或利害关系的罪犯,即“与私型关系犯”。“与私型关系犯”在改造群体中具有相对的隐蔽性,能够得到干警“弹性执法”的好处,还有些干警在管理和使用上分开为关系犯提供方便,在减刑、假释等方面公开提供优惠条件;“与公型关系犯”在改造群体中具有公开性,他们往往以对监狱有贡献自居,向监狱讲条件要好处。“关系犯”改造意识普遍淡化,应当给以充分的重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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