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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五三年十一月十九日第一百九十四次政務會議通過) 爲了保證人民生活和國家建設所需要的糧食,穩定糧價,消滅糧食投機,進一步鞏固工農聯盟,特根據共同綱領第二十八條‘凡屬有關國家經濟命脈和足以操縱國民生計的事業,均應由國家統一經營’的規定,决定在全國範圍內有計劃、有步驟地實行糧食的計劃收購(簡稱統購)和計劃供應(簡稱統銷),並規定辦法如下: 一、生產糧食的農民應按國家规定的收購糧種、收購價格和計劃收購的分配數量將餘糧售給國家。農民在繳納公糧和計劃收購糧以外的餘糧,可以自由存儲和自由使用,可以繼續售給國家糧食部門或合作社,或在國家設立的糧食市場進行交易,並可在農村間進行少量的互通有無的交易。二、開始實行糧食計劃供應時,可先規定一些簡便易行的辦法,逐步研究改進,使之趨於完善:(甲)在城市,對機關、團體、學校、企業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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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政报》1955,(14)
按照國務院的命令,市鎮糧食定量供應辦法就要開始實行了。這種辦法比现行的按戶核寶供應辦法更加合理。這個辦法實行以後,市鎮居民食用的糧食,就要按照居民的勞動差別和年齡大小,分等分類定量供應。工業和行業用糧則按照它們正常和實際的需要,經過本單位的計劃和主管機關的批准,適量供患。城鎮牲畜飼料由各業戶按照規定編製計劃,經過批准定量供應。這種糧食分配辦法,在我國目前情况下是最合理的。實行糧食定量供應的直接目的是提高粮食供應工作的計劃性,更合理地分配市鎮居民和其他方面需要的糧食,以便杜絕浪費,節約糧食。我國從一九五三年秋季開始實行糧食統購統銷以後,取消了糧食的自由市場,有效地限制了糧商的投機操縱;事實證明,這是穩定糧食市場、保證糧食供應的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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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政报》1955,(17)
按照國務院的命令,市鎮糧食定量供應辦法就要開始實行了。這種辦法比現行的按戶核實供應辦法更加合理。這個辦法實行以後,市鎮居民食用的糧食,就要按照居民的勞動差別和年齡大小,分等分類定量供應。工業和行業用糧則按照它們正常和實際的需要,經過本單位的計劃和主管機關的批准,適量供應。城鎮牲畜飼料由各業戶按照規定編製計劃,經過批准定量供應。這種糧食分配辦法,在我國目前情况下是最合理的。實行糧食定量供應的直接目的是提高糧食供應工作的計劃性,更合理地分配市鎮居民和其他方面需要的糧食,以便杜絕浪費,節約糧食。我國從一九五三年秋季開始實行糧食統購統銷以後,取消了糧食的自由市場,有效地限制了糧商的投機操縱;事實证明,這是穩定糧食市場、保證糧食供應的决定因素。但是,由於城市供應計畫偏寬,管理鬆懈而又缺乏嚴格的制度,以致糧食浪費未被有效制止,糧食銷售數量繼續增加,到今年春季,竟遠遠超過去年和前年的水平。如以一九五五年第一季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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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政报》1949,(1)
为了支援前線,保證軍需供給,在目前初解放新區的社會情况條件下,先提出解决一部份軍鞋的需要,特决定以付給一定代价的辦法,在城市中動員群眾製做軍鞋。具體規定如下:一、任務分配:南昌市六萬雙,赣東北行署所属地區六萬雙,南昌專員公署二万双,九江專員公署一萬五千雙,撫州专署二萬双,九江市一萬八千雙。二、代價:每雙鞋子给大米八斤(包括原料及一半工資),一切原料概由羣眾自備(如布線蔴等),糧食由省府統一分二期支拨各專署市政府。三、進行中应注意的三個問題:宣傳動员:各地應通過各種宣傳教育方式,廣泛深入的向羣眾說明製做軍鞋送前線的偉大意义,教育群众认识到做好一双軍鞋送上前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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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政报》1955,(9)
一九五五年四月二十八日目前全國農村糧食的定產、定購、定銷工作巳經基本結束。這一措施使農民進一步了解了阈家的糧食統購政策,對於推動春耕生產起了有利的作用。但許多地區,由於沒有結合上述定產、定購、定銷工作及時地作好本年三月份至六月份的糧食統銷工作,以至羣衆中對統銷工作的錯誤心理沒有得到糾正,許多並不缺糧的農民也要向國家買糧。由於一些地區的黨政工作人员特別是基層工作人員有一種錯誤的想法,即認为單純的補充糧食銷量就可以解决糧食統銷中的問題,因而對糧食統銷工作採取了简单從事、放任自流和不問是否缺糧一律平均供應的作法,加上極少数工作人員還有徇私舞弊的行为,致使這一時期糧食的銷量大大超過了國家規定的合理指標,而且這種趨勢還在發展。例如山東省三月份銷量六億三千萬斤,平均每日銷二千一百萬斤;廣西省四月上半月每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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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政报》1955,(17)
我省水上人口糧食供應,通過糧食節約運動與管理工作的不斷改進,浪費、虚假部分已有減少。但由於水上入口流動分散,情况複雜,管理上存在困難;加以我們宣傳教育工作不够深入,供應制度也不健全,因此,仍然存在人口不实、標準偏鬆、制度不一等問题,致造成虛報套購、水陸重購以及供應中亂限数量、亂限地段等混亂現象。此种情况,不僅浪費糧食,而且引起船民不滿,影響運輸。基於以上情况,為使水上糧食供應減少漏洞,便利運輸,决定對船民漁民進行一次核实人口工作,並依「市镇糧食定量供應暫行辦法」規定原則,實行「分等定量」供應。要求從十月十日起在全省范围内统一進行,爭取十月份內結束並進行總結。在進行中各地應將情况按時向省彙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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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政报》1955,(20)
本會、部一九五五年十月六日(55)汀糧倉字第○九五四號‘關於調用民兵守護糧倉的指示’第五項規定:‘無論白天、黑夜專用民兵護倉,所有大米補助,一律按當地供销糧食牌價折款發給’。茲據永興縣糧食管理局一九五五年十月十三日(55)永糧儲字第八五——三三九號報告略以該縣以往民兵護倉除自願領款者,按當地糧食供銷牌價折款發給外,凡夜晚在倉庫開餐者,則按照規定標準發給大米(不准帶回家去,只能當晚在倉庫食用)。為了適合護倉民兵夜晚站崗放哨時用餐的要求,请准予仍按原規定辦理等語。其他地區亦有同樣情况反映到省。為此,特决定:(一)凡因特殊情况必需調用民兵在白天在本鄉臨時脫產專责護倉者,其護倉補助仍按原來規定標準——每人每日大米四市斤折價發款,糧食倉庫不再供应食米;(二)凡邊沿偏僻或個别治安條件較差必須專用民兵夜間駐庫輪班放咱護倉者,在超過夜間十二點鐘以後,如必需加開夜餐,糧食部門可在原规定護倉補助標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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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政报》1954,(22)
(省府第二二七次行政會議通過,十二月一日(54)府財字第十七號通知發出) 爲了改進基本建設工程財務决算的編報,特权據中央財政經济委員會頒佈之基本建設暫行條例第六節之規定,制定本規定;凡本省行政、黨羣、文教、衛生系統之基本建設工程財務决算(除經建、企業、合作、貿易等系統另有規定者外),悉依本規定辦理。甲、基本建設工程財務决算的編報程序一、各級基建單位,基本建設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後,不論建設單位採取何種施工方式,均須於二十五日內辦理工程决算,按級上報主管部門,主管部門於十日內核轉同級財政部門批核。二、出包工程在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後,二十日內由承建單位向建設單位辦完結帳手續,其結賬辦法,應按合同规定開具工程價欵結算賬單(格式見附件,基建資金通過人民建設銀行者,適用)送建設單位簽證後,持向經辦的人民建設銀行,或代辦的人民銀行(以下簡稱經辦行)辦理結算。遇有經原批准機關批准之更改工程(變更項目、數量),則承建單位應送增加或減少工程部份之結算單交建設單位辦理結賬。更改工程應憑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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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54,(1)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同外國締結下列各種條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一條第十二項和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辦理批准手續:和平條約,亙不侵犯條約,友好同盟互助條約和其他在條約中明文規定必須經過批准的一切條約,包括協定在內。二、凡不屬於前條規定範圍內的協定、議定書等,由國務院核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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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政报》1955,(13)
為了保證城鄉人民秋前的糧食供應,保證國家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國家必須提前掌握一部分糧源。及時收回預購稻穀是提前掌握糧源的重要方法之一。我省今年預購的早稻、中稻和去年預購稻穀未收囘数,為數很大;現在早稻已開始上市,中稻收穫亦為期不遠,各地應抓緊及時收囘全部預購稻穀。依據本會五月二日‘關於預購早稻、中稻的指示’規定,今年預購的早稻、中稱,應分別在其收穫前半個月開出预購收回通知單到戶,一俟收穫,卽抓緊組織送糧,早稻限在八月中旬、中稱限在九月中旬以前(收穫較晚地區可稍推遲》全部收回入庫。但有些地區預購收囘工作現在尚未展開,其主要原因是:有些幹部在預購合同簽訂後產生了鬆懈情緒,認為既然訂了合同,付了定金,農民就會自動送糧的。必須指出:這種對預購收囘工作採取放任自流的態度是極端錯誤的,有害的。這將直接助長農民觀望、等待、拖欠等思想,其結果不但影響國家掌握新糧的計劃,而且造成國家資金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