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2008,(2)
南平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批准延平等七县(市、区)乡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请示》(南政综[2007]323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延平区大横镇等28个乡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批复如下:一、延平区乡镇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 相似文献
2.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2008,(2)
漳州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请求审批龙海市等8个县(市、区)乡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请示》(漳政[2007]117_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龙海市榜山镇等30个乡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批复如下:一、龙海市乡镇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 相似文献
3.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2008,(2)
龙岩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请求批准新罗等七个县(市、区)建制镇(乡)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请示》(龙政综[2007]387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新罗区苏坂乡等56个乡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批复如下: 相似文献
4.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2008,(7)
龙岩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请求批准龙岩中心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请示》(龙政综[2007]417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龙岩市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批复如下:一、一级保护区范围:北门水厂取水井周围30米,大洋水厂取水井周围100米,以及西桥水厂、东宫水厂、莲花水厂和曹溪水厂取水井周围50米范围区域。 相似文献
5.
6.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2008,(7)
三明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请求批准永安市南区水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请示》(明政文[2007]174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永安市南区水厂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批复如下:一、一级保护区范围:洛溪水库大坝至上游洛溪水电站拦水坝水域及其两侧汇水陆域。二、二级保护区范围:洛溪水库的整个汇水流域(一级保护区范围除外)。 相似文献
7.
8.
9.
10.
11.
12.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2021,(2)
正闽政文[2020]214号福州、漳州、泉州、宁德市人民政府:《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报批长乐区玉田镇尖竹水厂尖竹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请示》(榕政综[2020]169号)、《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龙海市、诏安县等三个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请示》(漳政[2020]23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呈请审批南安市金淘镇金淘水厂南海水库等3个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请示》(泉政文[2020]26号)、《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报批福安市穆阳镇等六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技术报告的请示》(宁政文[2020]13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划定福州、漳州、泉州、宁德等市13个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现批复如下: 相似文献
13.
14.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2008,(7)
南平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南平市第二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请示》(南政综[2007]332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南平市照溪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批复如下:一、一级保护区范围:五星桥水库、落托水库和谢墩水库库区水域及其沿岸外延至一重山脊范围陆域。 相似文献
15.
16.
17.
18.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2019,(3)
正闽政文[2019]4号南平市人民政府:你市报送的邵武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大乾水库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收悉。经研究,同意划定邵武市大乾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现批复如下:一、保护区范围:(一)一级保护区:邵武市水北镇大乾水库大坝沿大乾河上溯至上游3800米(水库回水最末 相似文献
19.
20.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2018,(5)
正闽政文[2018]3号龙岩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批准漳平市吾祠乡、灵地乡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及其原有水源保护区取消方案的请示》(龙政综[2017]272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吾祠乡留地洋村楼坑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取水点(坐标:N25°35′11″,E117°39′21″,H=800米)以上整个汇水流域,总面积0.17平方公里。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