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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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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个人合伙中的若干法律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个人合伙纠纷在司法实践中大量出现,并从这些纠纷中反映出一些特殊问题,由于目前我国民事立法对个人合伙的规定过于原则,滞后于形势的发展,理论上的研究也尚不及时,为此,笔者针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几个个人合伙问题略陈管见。一、对个人合伙主体的认定《民法通则》明确规定了个人合伙的概念、特征和法律地位,规定了对合伙盈余的分配和债务的承担方式等,这是司法实践中处理个人合伙案件的基本法律依据。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贵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贯彻意见》)中,对个人合伙问题,作了原则规…  相似文献   

2.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合伙经营方式被广泛采用。《民法通则》对合伙的基本问题作了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作了司法解释,为处理合伙关系提供了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3.
审判实践表明,大量的合伙纠纷都是在合伙人退伙或合伙解散时对盈余分配、债务承担产生歧议而引起的,本文试就此类纠纷中两个较有争议的问题,谈谈自己的认识。一、关于债务承担比例的确定问题如何确定合伙人债务承担比例是合伙中一个重要问题。对此,民法通则第三十五条规定:“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财产承担清偿责任。”据此,有人认为只要协议中没有明确规定债务分担条款的一律适用按出资比例为债务承担比例的规定。我认为,这种理解在理论上很难站得住脚,在实践中也是行不通的。  相似文献   

4.
(一)关于合伙无效后对外责任的承担.合伙作为一种民事主体,《民法通则》予以肯定.如规定“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但是,《民法通则》未涉及合伙无效后合伙人对外责任的承担的规定.对此,审判实践中有一种意见,无效合伙人之间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理由是:无效合伙人因对外发生经济往来而产生的债务是以合伙人的名义对外经营而引起的.对此,我们认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来  相似文献   

5.
民事连带责任的法律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连带责任的设定,将各债务人的责任扩张至其他债务人,对于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和社会公正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在我国,连带责任已在合伙、雇佣、担保、联营等各种法律关系中被广泛运用,并且具有继续拓展的趋势。我国(民法通则师其他一些民事法规或司法解释也对连带责任的有关问题作了相应规定。坦是,应当看到,我国民法关于连带责任的理论研究还不够系统、成熟。一、连带责任在合伙关系中的适用对于合伙债务,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此为一般规则。为此,我国(民法通则)第35条第2款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6.
法人合伙问题研究(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人合伙问题研究(下)□姚成林法人合伙债务和法人合伙人的责任(一)法人合伙债务的形成所谓法人合伙的债务,是指法人合伙组织存续期间,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在与第三人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中所承担的债务。在这种债务关系中,承担债务的主体是法人合伙组织,履行债务的...  相似文献   

7.
“退伙”的审判实践任明星退伙是合伙企业生产经营中经常发生的情况,纠纷亦较多。为了能从理论上更好地把握退伙的有关规定,便于审判实践中处理好此类纠纷,本文拟对《合伙企业法》中有关退伙问题作些探讨。一、退伙的概念及分类退伙是指合伙人脱离合伙协议的权利义务关...  相似文献   

8.
论退伙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个人合伙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的经营组织。由于这种个体经济的经营方式,组织简便,出资方式灵活,有利于公民在经营活动中扬长避短,互相协作,发挥更大的经济效益,因此近几年个人合伙组织的发展,如雨后春笋,日益增多。随着个人合伙的的增多,诉讼到人民法院的个人合伙纠纷日趋上升,其中退伙纠纷尤为突出。因此,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对退伙问题进行一些必要的探讨,对于正确处理退伙纠纷,是有一定意义的。  相似文献   

9.
有关合伙的法律地位,其能否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民法学上历来存在争议,有主张合伙是“非法人团体说”及“准法人说”①,民法通则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规定:“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据此,我们认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享收益。”在  相似文献   

10.
合伙企业对债务有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对债务不适用破产偿还合伙,是一种古老的共同经营方式。较之独资经营,合伙便于聚集资金,分担风险,增强竞争能力;与公司法人相比,合伙又具有设立简单,经营开支少,商业信誉比较可靠的优点。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合伙已成为一种经济合作形式。为适应这种形势,《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应运而生,它解决了在此之前有关合伙的立法零散、单薄,不够完善的问题。此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私营企业暂行条例》中,把合伙划分为个人合伙、私营合伙企业和联营(…  相似文献   

11.
闫富有 《法制与社会》2012,(11):272-273
合伙法律制度的核心便是合伙人承担的法律责任问题.合伙不具有法人地位,一方面,本着刺激投资,拉动经济发展的需要,必须要鼓励合伙的发展;另一方面,合伙的特殊性质需要对合伙债权人进行特殊的保护,而这种保护从根本上来说就体现在法律对合伙人法律责任的规制上.我国目前已经形成了从《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到2006年新修订的《合伙企业法》,以及相关配套法规的一系列比较完整的合伙法律体系.合伙的种类也发展到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  相似文献   

12.
试论隐名合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隐名合伙(dormentpartner-ship)是合伙的一种特殊形式,在西方国家、特别是大陆法系国家,都对隐名合伙作了明确规定。我国1997年2月四日颁布了《合伙企业法》,但未明确规定隐名合伙,而《民法通则》及有关司法解释中是否规定了隐名合伙,学术界存在很大争议。下面,笔者想从法理角度,结合我国立法现状,对隐名合伙的有关问题作一粗浅探讨。一、隐名合伙的概念及法律特征隐名合伙起源于中世纪的康曼达(ommard)契约,由于当时教会禁止利息,出资者便采取这种契约形式与航海人(商人)合伙。出资者负有限责任,航海人贩售货物于海外,…  相似文献   

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通则》)第52条规定,合伙型联营是指企业法人之间或者企业法人与事业单位法人之间,以共同出资为基础,共同经营组成的新的非法人性质的合伙企业。目前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这种组织形式在许多地方大量涌现。但是其还有一系列的理论问题需要解决。特别是对合伙型联营的债务及债务清偿问题的研究,还停留在表面化和不系统的阶段。因而客观上造成了经济交往中债务纠纷不断增多,也影响了对这类案件的审理。所以本文就合伙型联营的债务形成,债务承担的原则以及在正常和出现破产的情况下债务清偿等问题进行一点探讨。  相似文献   

14.
退伙,是指已经取得合伙人身份的合伙人脱离合伙组织使其合伙人资格归于消灭的法律事实。近年来‘诉至法院的退伙纠纷案件剧增,究其原因,是由于我国民法通则仅规定了协议退伙形式.导致其它形式的退伙纠纷的处理无法可依,既影响了案件的公正审理,又损害了合伙人的利益,因此.完善退伙形式的立法已是当务之急。我认为,我国法律在规定协议退伙的同时,还应当规定声明退伙、法定退伙.而且对协议退伙的规定还应当完善,从而使我国退伙形式的法律形成一个规范体系。一、协议退伙协议退伙是退伙人与全体合伙人就退伙达成协议,从而使自己的…  相似文献   

15.
吴伟 《中国检察官》2008,(11):62-63
1基本案情被告人何某于2006年与人合伙开办大米加工厂,至2008年4月何某退伙时,该厂拖欠某个体业主程某大米货款人民币1万余元,何某在退伙协议书中承诺由其承担上述债务。嗣后,被害人程某多次向何某索债无果。2008年9月8日下午4时许,程某再次上门索债,适值何某外出,即打电话催何还款,并在其家中坐等。  相似文献   

16.
船舶个人合伙经营中止后尚未清算,部分合伙人擅自处分共有船舶的行为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34条有关合伙事务执行的规定,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97条有关共有物处分的规定,侵害了其他合伙人的财产权益,已经构成共同侵权,理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就合伙人在个人合伙清算前能否分割部分合伙财产问题未作明文规定的前提下,受害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要求加害人先行返还卖船款的诉求理应得到支持,至于合伙清算事宜则可留待另案处理。  相似文献   

17.
试论经济补偿□喻存中周顺昌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了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等10种民事责任承担方式,此外,该法第二十五条、第一百零九条以及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简称《意见》)的有关条款中,又规定了经济补...  相似文献   

18.
中国大陆与台湾地区对合伙法律制度的规定,由于种种原因,存在着某些差异。本文从法律渊源、合伙的法律地位、合伙的分类、合伙的成立、合伙财产、合伙债务的承担、退伙、合伙的解散和清算等方面进行了比较。一方面指出了两岸关于合伙制度的异同,另一方面也希望对大陆合伙法律制度的完善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19.
滕威 《法律适用》2012,(2):45-49
一、审判实践中的困惑:合伙诉讼地位之立法与司法规定(一)司法解释的矛盾与冲突早在198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民法通则意见》)第45条中就规定:"起字号的个人合伙,  相似文献   

20.
一、合伙人个人债务所谓合伙债务,是指在合伙关系存续期间,合伙企业以其字号或全体合伙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中所承担的债务。而合伙人个人债务,则是合伙八个人以自己个人名义对他人所欠的债务。合伙人个人债务不同于合伙债务。合伙人个人债务的债务人是合伙人个人,合伙人应以其个人名义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承担债务的财产应以合伙人个人财产和他在合伙财产中享有的份额为限,合伙人个人债务与合伙企业及其他合伙人无关。合伙债务的债务人是合伙企业,应以合伙企业名义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承担债务的财产应以合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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