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正>津政办发[2017]22号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市场监管委、市商务委、市文明办拟定的《天津市文明诚信市场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2017年2月13日天津市文明诚信市场管理办法市市场监管委市商务委市文明办 相似文献
2.
<正>津政办发[2009]140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建设交通委、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拟定的《天津市汽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相似文献
3.
<正>津政办发[2009]12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拟定的《天津市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相似文献
4.
<正>津政办发[2016]119号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建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委、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市总工会《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2016年12月30日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市人力社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建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水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委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市总工会 相似文献
5.
<正>津政办发[2009]13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邮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市商务委、市建设交通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市交通港口局、市工商局《关于推动我市农村邮政物流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相似文献
6.
<正>津政办发[2015]10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市建委、市环保局、市市场监管委、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拟定的《天津市绿色供应链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2015年12月22日 相似文献
7.
<正>津政办发[2015]7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商务委拟定的《天津市贸易政策合规工作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2015年9月7日天津市贸易政策合规工作规定市商务委 相似文献
8.
<正>京政办发[2015]42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市政市容委、市交通委、市农委、市水务局、市商务委、市卫生计生委、市工商局、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联合 相似文献
9.
<正>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商务委拟定的《天津市开发区引进外资竞优评比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相似文献
10.
<正>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商务委拟定的《天津市窗口商业迎奥运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相似文献
11.
<正>(2014年7月21日)沪府办发〔2014〕3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市绿化市容局、市商务委、市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本市进一步加强城市无序设摊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相似文献
12.
<正>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关于埃及苏伊士经贸合作区项目资助试行办法》,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3.
<正>津政发[2009]45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办、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拟定的《天津市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办法》,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4.
<正>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商务委《关于做好参与2010年上海世博会工作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相似文献
15.
<正>津政办发[2012]6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工商局、市国土房管局、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相似文献
16.
<正>津政办发[2017]88号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推进我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市人民政府决定恢复成立天津市建设节水型社会领导小组。副市长李树起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教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市建委、市环保局、市市容园林委、市农委、市水务局。领导小组职责为:贯彻落实国家建设节水型社会的方针政策,部署我市节水型城市 相似文献
17.
正津政办发[2016]112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委、市通信局、市网信办拟定的《天津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相似文献
18.
正津政办发[2016]10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市国资委、市建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商务委、市农委、市市场监管委、市公务员局拟定的《天津市"十三五"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2016年12月12日 相似文献
19.
<正>津政办发[2017]50号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商务委拟定的《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汽车平行进口试点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2017年3月31日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汽车平行进口试点管理暂行办法市商务委 相似文献
20.
<正> 津政发[2007]9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商务委《关于促进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