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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15 毫秒
1.
“一带一路”倡议目前所涵盖的69个国家在参与国际知识产权争端解决的过程中遇到了一些困境.面对现有知识产权争端解决机制的缺陷和新的知识产权贸易发展趋势的挑战,“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需要冲破牢笼,寻求具有“一带一路”特色的、符合“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利益的知识产权争端解决机制.然而“一带一路”是否要构建、如何构建独有的知识产权争端解决机制,是“一带一路”沿线各国要面对的难题.本文在分析现有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国际趋势,对“一带一路”各国构建新型知识产权争端解决机制提出了设想.  相似文献   

2.
“一带一路”沿线横跨亚欧板块,涵盖东亚、东盟、中亚、南亚、西亚、中亚、独联体和中东欧共65个国家。沿线各国的企业与投资者在开展频繁的商事投资与经济活动时,难免会产生争端纠纷。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必要发挥商事仲裁具有的一系列显著优点,并建立起一套高效的跨国争端解决机制。目前,建立“一带一路”争端解决...  相似文献   

3.
刘炯 《人民法治》2018,(12):24-25
“一带一路”倡议为中国企业在基础设施、轨道交通、城市发展等领域提供了大量投资和融资机会。与此同时,由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既有发达地区也有发展中地区,法律制度和社会背景也不尽相同,这都会导致复杂的政治、经济、商业环境和法律风险。近年来,国际社会关注的领域之一是如何加强执法力度用以打击国际商业交易中的洗钱活动。受内部治...  相似文献   

4.
“一带一路”倡议作为全球治理的中国方案,最终必须建立在制度化的基础之上,只有以制度作支撑,才能确保“一带一路”倡议的最终实现和长期稳定的发展。国际合作机制的建设和创新是“一带一路”制度建设和推进“一带一路”发展的需要,也是中国提升国际规则话语权的需要。随着高质量发展“一带一路”的深入推进,国际合作机制的“融入型”范式已经显得不适应,必然需要向“内生型”转变,从“一带一路”建设的实际需求出发,构建新的国际合作机制。为此,需要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要求,实现国内法律制度建设与国际法律制度完善之间的良性互动,从而提升我国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将需求转化为国际制度和将国际制度转换为高质量发展动力的“内化”能力,加快“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机制的建设。  相似文献   

5.
李辽 《法人》2023,(5):52-55
<正>随着人民币国际化进程有序推进和“一带一路”建设规模扩大,中国企业跨境投资项目逐渐增多。相比企业在国内投资,跨境投资面临的情况更复杂,风险更大。近年来,我国政府对中国企业开展海外投资业务过程中的经营合规风险愈发重视,陆续出台《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办法》《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涉及企业跨境投资的管理办法和文件,  相似文献   

6.
我国国际争端解决机制尚未在"一带一路"沿线国间自然形成中心地位,构建调解、仲裁、司法三位一体的"一带一路"争端解决中心应从当下和未来两个层面进行价值考量:调解、仲裁和司法三位一体模式的争端解决中心是国家海外贸易及投资权益维护举措的应急与补缺;是推动相关争端争端交由"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共同参与的争端解决机构进行裁判的试验场。以此为近期目标,"一带一路"争端解决中心建设需要理性地接纳境外仲裁机构进入中国并与中国争端解决机构合作;需要改变司法主权过度扩张的观念以促进司法协助和合作;需要推进调解机制的国际协调及"软法规制"。"一带一路"多元争端解决中心的近期功能受制于沿线国的信任度以及当事方的意思自治,而其承载的诚信文化沟通、"一带一路"区域仲裁机构形成以及国际化人才培养的三大远期功能将是建设该中心的核心价值所在。  相似文献   

7.
受气候变化影响,中国利用北极航线开展商业通航指日可待,北极航线对于中国的价值和意义有待在“一带一路”战略下解读.北极航线相比传统航线具有经济成本优势以及担当能源通道、带动产业发展和促进北极区域合作等战略价值;与此同时中国利用北极航线仍面临理论和实践上的挑战.纵观“一带一路”战略布局,北极航线的意义在于其可以成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海上通道、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拓展航线以及中国对外经贸网络重要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8.
余小雪 《人民司法》2023,(22):58-61+74
<正>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促进东北亚区域“一带一路”国际合作,依法妥善化解东北亚区域“一带一路”倡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国际商事争端,2021年11月23日,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延边州司法局及延边州仲裁委建立延边东北亚区域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中心。中心建立后,法院在协同司法局、仲裁委员会通过中心解决纠纷的过程中,出现了纠纷的源头化解率低、高素质涉外审判人员配备不足、域外法查明及适用率低、平行诉讼及涉外民商事判决的承认与执行上的一些问题。  相似文献   

9.
在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提出“一带一路”倡议3年半后,“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在北京召开,吸引了130多个国家参与.5月15日晚上,高峰论坛随着习近平发表圆桌峰会闭幕词而落下帷幕. 中国用大手笔告诉世界:中国将丝路基金规模增加到了3000亿元人民币,还向发展中国家和国际组织提供600亿元人民币援助,建设更多民生项目,惠及相关国家和人民.在这次论坛上,习近平提出,将“一带一路”建成和平之路、繁荣之路、开放之路、创新之路、文明之路.  相似文献   

10.
对外投资风险和对外投资中可能产生的争端是在实际的贸易合作过程中投资者必须考虑的因素之一。毋庸置疑,在对外投资过程中出现的各类投资争端是无法避免的,目前,世界上现有的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也不能够全面、有效地解决"一带一路"建设和贸易合作中所出现的投资争端。文章认为,为了更好地实施"一带一路"倡议并保障对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需建构符合"一带一路"建设和贸易合作实际的对外投资争端解决机制。建构对外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现实意义非凡,为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贸易合作的投资者带来更多的信心、信任和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11.
何志鹏  于润田 《中国司法》2023,(11):106-110
<正>发展是共建“一带一路”的最大公约数,((1))法治是推动“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基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中国愿同各国一道,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构建公正、合理、透明的国际经贸规则体系,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更好造福各国人民。”((2))因此,在“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周年的重要节点上,有必要从法治的维度出发,探析“一带一路”倡议中蕴藏的法治意涵,以法治的价值观念和实践要求更好地完善“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指引“一带一路”的高质量发展。  相似文献   

12.
在“一带一路”战略中,东盟国家是我国企业“走出去”的重要贸易市场和贸易伙伴.然而,由于东盟各国在经济和产业发展方面的不平衡,导致各国知识产权环境存在较大差异.作为东盟市场知识产权维权和风险防控当事人的中国企业,在面临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差异化风险、知识产权侵权与被侵权风险、知识产权诉讼风险以及知识产权贸易壁垒风险的情况下,需要构建完备的知识产权风险防控体系.只有做到积极预防风险、沉着应对风险、冷静反思风险,我国企业才能在东盟市场上从容不迫,占据优势地位,在收获巨大经济利益的同时,助推我国“一带一路”战略的发展.  相似文献   

13.
构建“一带一路”自由贸易区网络是实施“一带一路”战略的重要措施.“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签署的自由贸易区协定存在着碎片化、自由化程度低、覆盖面窄等问题.构建统筹和协调的“一带一路”自由贸易区网络面临着与重要经济体的利益分歧、高门槛的贸易壁垒、区域内法制和政治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等诸多挑战.我国需要坚持服务“一带一路”战略的核心目标,遵循主权和互信共赢的合作原则进行宏观层面的布局,推进高水平贸易协定谈判、设计协定范式,加强区域内外重要经贸安排的对接、协调和互动等.  相似文献   

14.
国际法与“一带一路”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李鸣 《法学杂志》2016,(1):11-17
“一带一路”作为国际经贸交往与合作的构想,必然与国际法发生密切关系,“一带一路”肯定将是国际法学界研究的对象.从国际法角度研究“一带一路”有四个目的,即助力“一带一路”建设,促进对国际法的深入研究,推动中国国际法理论体系构建,带动国际法交叉学科发展.从国际法角度开展“一带一路”研究的方法由两条路径合二为一构成,一条是现实主义与理想主义相结合的路径,另一条是国际法作为一个过程的路径.从国际法角度研究“一带一路”有六个重点领域,即国际法基本原则、海洋秩序、国际经济法、保护中国海外利益、提供国际公共产品和网络法.  相似文献   

15.
蒋德翠 《河北法学》2020,38(5):104-116
随着"一带一路"建设各项措施的推进,中国与东盟的投资合作有了迅猛发展,然而,投资合作的发展速度与投资冲突的产生成正比。当前中国与东盟签订的一系列协定虽为双方投资争端的解决指明了方向,但这些解决投资争端的方式在实践中存在着制定脱离于实践、适用范围受限等不足,其已不足以充分解决新增投资领域的诸多争端。对此,应立足于中国-东盟自贸区自身的特征,结合投资争端的特殊性,从适用主体、适用范围、解决程序等方面对中国-东盟自贸区投资争端解决规则进行优化,以期适应自贸区的长足发展。  相似文献   

16.
"一带一路"倡议是一项涉及面极广的跨世纪工程。制订一套与之相适应的争端解决机制能为中国实际主导并参与制订相关规则提供强力支撑。现有解决商事争议、国家间经贸争议和投资争议的争端解决机制均有其各自的不足,且多体现普通法诉讼程序和技巧,不大符合"一带一路"倡议大部分参与国的实际情况。作为"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国,中国应引领制订、完善"一带一路"争端解决机制,包括争端解决机构的设立。应在充分分析国际上现有机制运作情况的基础上,提出一套涵盖斡旋、调解与仲裁的制度,既充分反映中国传统文化的大智慧,又对国际上的现行制度有所扬弃。  相似文献   

17.
岑鑫 《人民法治》2020,(2):40-43
问题的缘起“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为我国企业走出去创造了巨大的机会。截至2019年7月,我国境内投资考共对全球153个国家和地区的4088家境外企业进行了非金融类直接投资,2019年1~7月累计实现投资4329.2亿元人民币,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5491.3亿元人民币,新签合同额达8201亿元人民币。  相似文献   

18.
李西霞 《河北法学》2020,38(1):138-149
在全球形势深度变革的情势下,中国提出“一带一路”倡议,倡导与沿线国家共同打造命运共同体,体现出经济层面上的国际合作和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更加公正合理的努力。“一带一路”倡议不是国际法上的国际协定,因此在现行国际秩序中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宜建立以自由贸易协定机制为支撑的“一带一路”长效合作机制。国家层面的自由贸易协定,符合世界贸易组织法,可为多个议题设定实体性和程序性规则,增加法律的确定性;同时又能借助自由贸易协定的机制创设功能,掌握区域性国际规则制定的主导权,并进而影响全球性国际规则的重构,这是全局性的战略考量。  相似文献   

19.
《政法学刊》2019,(3):33-39
在涉"一带一路"工程商业争端案例中,我国法院对被告为外国政府的案件行使管辖权,表明我国法院在实践中已经实际放弃了绝对豁免论,对限制豁免论进行了有益探索。绝对豁免论限制了我国企业通过本国法院进行救济的途径,也给司法实践带来困惑和障碍;限制豁免论符合世界趋势、正在成为习惯国际法,我国立法、司法实践中发生着豁免立场的缓慢转向,结合学术界主流观点,限制豁免立场更有利于保护我国利益。由于颁布统一国家豁免法的时机尚未成熟,判例确立限制豁免规则在我国的不可行性,通过制定单行法的方式解决我国"一带一路"项目纠纷中国家管辖豁免无法可依的问题不失为一种有效途径。颁布限制豁免原则的单行法,一方面使我国企业在国内法院起诉外国政府具有可能性,为"一带一路"工程商业争端解决提供国内司法保障;另一方面使法官以法为据,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和法院的国际影响力。  相似文献   

20.
《法治与社会》2016,(5):78-79
“一带一路”是中国提供给世界人民共商共建共享的重要合作平台,也是陕西实现跨越发展、扩大全方位主动开放的重要历史机遇. 一、紧抓历史机遇建设丝路新起点 根据“一带一路”战略,陕西作为古丝绸之路的发祥地,是实施“一带一路”战略的重要节点,承担着建设内陆开发开放新高地的重要职责,肩负着建设向西开放重要支点的历史使命,同时,“十三五”时期又是推进陕西经济社会转型跨越、提质增效、健康发展的关键时期,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在“十三五”时期再上新台阶,实现追赶超越,陕西要找准自身定位,坚持追赶超越、坚持开放带动、坚持创新驱动、坚持绿色发展、坚持示范引领,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独特优势,更加积极主动地融入“一带一路”大格局,努力打造内陆改革开放新高地,全面加快追赶超越步伐,打造陕西经济“升级版”,为“一带一路”建设贡献陕西力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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