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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农民工索取劳务报酬案件快审快结。因劳务合同纠纷,王卫中等34名农民工将转包方某装饰公司、包工头阮某诉至朝阳区法院,要求支付劳务报酬共计34万余元。朝阳区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双方纠纷系建设施工合同层层转包形成的农民工劳务报酬纠纷,本案中的转包行为违反法律规定,为非法转包;根据查明的事实,某装饰公司及阮某尚欠农民工劳务报酬20万元。因34名农民工主张的劳务报酬总额已超过20万元,故朝阳区法院判决某装饰公司及阮某在20万元范围内,连带支付34名农民工的劳务报酬。一审判决后,某装饰公司及阮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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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由奉节县检察院支持起诉的三起劳动争议纠纷案全部胜诉。原告唐贵启、李美忠、郑善章所代表的65名农民工终于拿到了被拖欠了一年之久的133501元劳务报酬。
2006年,中铁十五局六公司欠谭明元劳务报酬29万余元,导致谭元明欠唐贵启、李美忠和郑善章等65名农民工应得劳务报酬133501元不能支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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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案情回放:跨村买房发生纠纷2012年5月17日,汇湾乡小河村一组村民刘某与青龙村三组村民马某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将其位于小河村一组的房屋四间作价12万元卖给马某,双方约定签订协议之日给付4万元,10月5日搬家时再付6万元,其余2万元于同年12月20日前付清,如违约按20%支付违约金。期间,刘某将房屋过户给马某。后因2万元尾款逾期未付,双方发生纠纷。刘某诉至法院,请求判决马某给付尾款2万元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马某则认为,不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因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请求确认房屋买卖协议无效,返还购房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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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石河子一对老夫妇抚育外孙6年,却没有得到女儿女婿知恩报恩,他们一怒之下将儿子儿媳告上法庭,要求女儿女婿支付“带孙费”及劳务报酬15万余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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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农民工对做出了重大贡献,但是,在对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保护上还存在很多问题,特别是农民工的工资保障问题比较突出.本文首先梳理了我国目前有关劳动者尤其是农民工群体的法律法规,涉及权利义务方面、工资支付以及拒绝支付劳务报酬入罪等法律规定,探讨了目前的法律适用情况,然后重点分析了农民工讨薪难的原因,以及为解决农民工讨薪难的问题提供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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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的大学生李凯强与宋某的交通事故纠纷,因调查取证认定,无法查证事故到底由哪一方当事人的过错造成,根据公平原则,法院判决认为,原告宋某的损失合理部分由双方各承担50%较妥。判决李凯强支付宋某1万元精神抚慰金及其他费用共计7.9万余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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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因种种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购买房屋的现象相当普遍,在房屋价格大幅上涨的近几年,由此引发的纠纷也非常多。普通的借名购房案件,如无其他原因,一般不会仅仅因是借名购房就认定合同无效。但对于借名购买经适房,则在合同效力及房屋所有权归属上,存在着截然相反的两种判决。一、对借名购房纠纷的司法判决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借名购房合同纠纷产生后,首先涉及的是合同效力。关于借名购买合同效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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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双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及买卖购车指标引发的不当得利纠纷案件。原告白某为帮其朋友办理北京市车牌,与被告查某协商通过查某为其购买北京市车牌号,并支付查某预付款10万元,后因查某未能如期办理,白某诉至朝阳区法院要求查某返还不当得利10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查某则称其并非为白某办理北京市购车指标,而是为其购买吉祥车牌号,不能办理的原因在于白某未提供北京市购车指标,10万元系定金,并非不当得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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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1999年9月,上海40名无业女青年经上海某境外就业所中介培训,应聘与韩国某株式会社签订赴韩劳务合同,该合同约定:“聘用期2年,签证按韩国规定一年一签,聘方负责办理签证手续,因聘方原因而提前终止合同的,由聘方按全勤月工资总额支付给雇员未满期的月份工资补偿费,终止期超过12个月时,只支付12个月工资,……因雇员方面原因提前终止合同的,雇员应赔偿聘方为其向政府申请入境所规定的各种费用及赴韩旅费、40万韩元押金不予退回”。合同其他内容从略。1999年11月,中国女工赴韩履行合同,2000年1…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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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4,(1):7-10
案例1:
张海峰等三人与郑州龙腾混凝土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执行案
(一)基本案情
张海峰等三名进城务工人员申请执行郑州龙腾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龙腾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判令郑州龙腾公司支付张海峰等三人劳务工资22万元及利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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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甲公司与乙酒厂签订一份白酒买卖合同,约定乙酒厂为甲公司提供价值12万元的白酒,但该白酒需贴另一著名白酒厂家的注册商标。乙酒厂按照合同如期供货,甲公司在支付5万元货款后,拒绝支付剩余款项。乙酒厂遂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支付货款并承担利息损失。法院以买卖合同纠纷受理本案。在庭审中查明了上述事实,法庭认为该合同违反法律规定,侵害了某著名酒厂的商标权,属于无效的民事合同,合同双方的行为损害国家和第三人的利益,判决:追缴双方因合同已得的财产5万元和应得的财产7万元。法院的判决是否正确?笔者拟就此案所反映出的几个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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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审结一起垫资拍摄电视剧引发的纠纷案,判决被告某公司给付原告武先生垫资款2.6万元,并支付原告相应的利息。2003年11月8日,被告某公司为拍摄电视剧与原告武先生签订垫资协议,并承诺给原告垫资报酬。协议签汀后,武先生以被告刘某艺名鹿某的名义在邮政局建卡.并向该卡打入人民币3万元。被告某公司收到款后,未按约定期限还款。后经原告多次催要.其归还垫资款4000元,余款及垫款报酬5000元拖欠至今未给付。现要求被告退还垫资款及报酬3.1万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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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支持了劳动者的主要诉讼请求,判决被告支付一名劳动者近8年41万余元的加班费及补偿金,支付另一名劳动者5年来11万余元的加班费、补偿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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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承包人应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工程。转包含肢解转包、视同转包应当认定为非法。施工分包应受严格限制,分包标的只能是非主体、非关键的专业工程(工序)或者劳务作业,必须征得发包人的同意,分包人必须具备相应资质,且不得再行分包。无论从合同法、劳动法还是建设行政法视角分析,劳务分包都是应予废止的制度。审理施工合同转包、分包纠纷,除了个案公平,还须考虑裁判的社会效果,应当让当事人为其违法行为付出代价。适当突破合同相对性,也是防范治理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有效措施。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