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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应当对有毒作业的劳动者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离岗时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条例还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应当对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有所禁忌的作业。应当对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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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有毒作业患职业病的劳动者都可享受工伤待遇,并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患职业病的劳动者有权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享受下列工伤保险待遇: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残疾用具费、停工留薪期待遇、生活护理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死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国家规定的其他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劳动者从事有毒物品作业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规定,保证劳动者享受工伤待遇。条例规定,用人单位无营业执照以及被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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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四虎 《四川党的建设(农村版)》2009,(6):51-51
读者朋友:你好!你说的工作要签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需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因此,你说如果单位不签合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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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党员(沈阳)》2015,(24)
<正>问: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如何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答:2003年5月30日由劳社部发【2003】12号文件发布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一部分对此做了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用工形式。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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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5月1日起,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时要增添新内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将要在劳动者未上岗前提前告知。”《职业病防治法》今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卫生部门最近也出台了8项与《职业病防治法》相配套的法规,尤其在工作场所危害控制、职业病健康管理和职业场所管理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与此同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时也将增添新内容,即劳动者在未上岗前,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有知情权。今后,用人单位如在生产中涉及有害物品,除必须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申报外,还必须告知劳动者,为劳动者提供防护条件,进行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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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信 《共产党员(沈阳)》2015,(12):47-47
问: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如何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答:2003年5月30日由劳社部发【2003】12号文件发布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一部分对此做了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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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党员(沈阳)》2002,(10)
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是国家对劳动者专业(工种)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认可,是劳动者求职、任职或独立开业以及用人单位招聘录用的主要依据。职业资格一般要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学历考试、资格认定等方式进行,由主管部门对鉴定合格者颁发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就是国家对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认定的资格证书。劳动者从事技术工种工作应取得技术等级证书,方可就业、上岗。职业资格证书作为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职业能力的保证,对劳动者流动就业和转换职业都具有“通行证”的作用,也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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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党的建设(农村版)》2009,(8):51-51
经济补偿金是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由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给劳动者的带有就业保障性质的补偿金。《劳动合同法》在第四十六条至四十七条规定了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根据《劳动合同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目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将是常态。同时在劳动合同终止时,附条件支付经济补偿也被劳动合同法最新创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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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用工形式日益灵活的今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用工关系越来越复杂,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不和谐因素也呈现增多趋势。减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冲突,加强双方之间的合作,必须以经济、心理、法规等多个角度对员工进行综合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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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以下简称监察总队)办公室.可以清楚看到墙上悬挂着:“严格执法、公正廉洁”8个大字。多年来.监察总队40多名劳动保障监察员就是凭着这个座右铭.依法行政,认真履行职责.为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以及促进天津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仅2007年至2008年.他们就检查用人单位835户次.涉及劳动者26.57万人,受理群众举报投诉421件,立案查处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案件334件.追回拖欠劳动者工资8216万元.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5.6万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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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动社会主义劳动者的积极性,离不开唤起劳动者的生产资料主人翁精神,离不开按劳分配政策,离不开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这是调动社会主义劳动者积极性动力机制的基本内容。这里有两个问题需要注意;一是这些基本内容要作为一个系统来抓,在实际工作中不能偏废:二是这些内容要形成有主次的基本格局,在实际工作中不能颠倒。调动社会主义劳动者积极性动力机制的基本内容是一个系统,因此,在实际工作中,不能“孤军作战”;既不能因大张旗鼓“砸三铁”而忽视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也不能把社会主义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与企业改革对立起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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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许多人知道首次入职后,如果未书面签约可以向用人单位索要两倍工资,但并不知道当劳动合同期满后继续在原岗位工作但未续签合同时,能否索要两倍工资?以下案例依据现行法律规定为广大劳动者答疑解惑。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