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18 毫秒
1.
国际贸易合同的成立,一般都经过买卖双方的交易磋商,一方的报价发盘被对方受价人有效地接受,就算达成了交易,双方之间就建立了合同关系。因此在实际业务中,除了磋商中双方都同意以签订书面合同为难,按国际惯例,多数国家的合同法,都是以报价的有效接受为买卖合同的成立条件,并非是笼统地以书面合同为合同生效的条件。报价(offer)又称发盘,是报价人将商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报给对方,如果是报价人愿按所报条件达成交易的肯定表示,这就是法律上的要约,外贸实务称之为实盘(firmoffer)。因此也可以说,实盘报价是报价有在报价有效…  相似文献   

2.
“格式之争”的法律效力分析薛国荣姜海峰随着社会经济活动频率的加快和法律意识的增强,为了提高合同订立的效率,合同双方常通过交换各自印制的标准格式(standardform)文件的方式进行交易磋商。标准格式文件是预先对有关条款作详细规定,在其空白处填写上...  相似文献   

3.
拆封授权合同是随着高科技的发展和新的交易方式不断更新而产生的一种新类型的合同形式 ,是指出卖人出卖其标的物时将未经买受人阅读并同意的某些条款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一并交付 ,并产生与合同同等效力之契约。这一合同类型的出现 ,对于合同法的主题———契约自由是严重的挑战。如何解决该种新类型的合同纠纷 ,成为司法界面临的难题。一、拆封授权合同产生的原因拆封授权合同产生的原因在于交易方式的变化 (典型的是网络交易 )和交易标的特殊性。现代社会交易中 ,当事人双方都希望加快交易速度 ,缩短交易中的条款磋商和讨价还价时间 ,软件…  相似文献   

4.
“格式之争”法律研究薛国荣姜海峰随着社会经济活动频率的加快和法律意识的增强,为了提高合同订立的效率,合同双方常通过交换各自印制的标准格式(standardform)文件的方式进行交易磋商。标准格式文件是预先对有关条款作详细规定,在其空白处填写类型、数...  相似文献   

5.
我国合同法中的缔约上过失问题研究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韩世远 《法学家》2004,(3):122-129
缔约上过失与合同成立或效力的类型没有必然的对应关系,纵在合同有效成立场合,仍可存在缔约上过失."恶意磋商"包括恶意开始磋商、恶意继续磋商和恶意终止磋商三种类型.缔约上过失赔偿责任通常为过错责任,个别场合也可以是无过错责任.作为缔约上过失的法律效果,除赔偿责任外,个别场合也可体现为其他的法律效果,比如合同解除、减少价款、拒绝履行等.  相似文献   

6.
李婧 《法制与社会》2011,(21):96-97
在阐述网络交易合同基本理论问题的基础上,就网络交易合同信用问题进行探讨,主要以网络交易合同订立、履行、解除的过程为线索,对网络交易合同主体、意思表示、条款、标的以及履行、解除等存在的信用缺失问题进行分析,为保护网络交易消费者的利益,应对网络交易合同信用问题进行法律规制。  相似文献   

7.
我国《合同法》第61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由此规定可以看出,解决空缺条款合同主要有两种方式。  相似文献   

8.
由于我国现行合同法律不甚科学的原因,在司法实践中,许多本来是应该和能够维持有效的合同,往往因订立合同时当事人的缺失而被大量地宣布无效。从而导致我国每年有数千亿元金额的合同没有得到履行,造成的各种有形和无形的损失是相当惊人的。应该看到,即使是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现实生活中也有大量的交易是通过那些看来并不完善甚至有缺陷的合同来实现的,面对这些不尽人意的合同.法律的着眼点是促进交易开展和保护交易安全,而不是把交易当事入训练成吹毛求疵的专家。因此,在发达国家,合同无效的比例以及合同被宣告无效的现象,远…  相似文献   

9.
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缔约过失责任又称先契约责任,是在缔结契约过程中一方或双方违背了协助、通知、照顾、保护、忠实等先契约义务,使相对方基于对契约会有效成立的信赖而受到损失。   建立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的意义在于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维护市场交易的安全,有利于交易的促成。在没有合同关系或合同没有生效的情况下,当交易一方或双方遭受损害时,无法追究当事人的合同责任。而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的建立,弥补了这种缺陷,使交易双方一旦在市场交易中受到损失,能及时以多种方式寻求法律保护。   缔约过失责任问题,自罗马法以来,一直成为立法及学者…  相似文献   

10.
电子合同本质上是以无纸化信息来表达当事人意思而订立的合同。在计算机与互联网的推动下,电子合同正以无可比拟的优势迅速应用到各种商务活动中。与此同时,电子合同的大量应用也给现有的法律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需要新的法律规范与之协调和配合。电子合同的证据效力是电子合同应用中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因为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案件事实需要当事人用证据来证明,如果数据电文不能被仲裁或司法机构接受为证据,那么电子商务交易就没有基本的法律保障,成为一种颇具风险的交易形式。《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电子商务示范法》规定了电…  相似文献   

11.
一、在网络交易中,提供交易平台的网站与交易双方之间构成居间合同关系的,网站负有合同法所规定的居间人的义务,如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合同双方如实报告,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如果违反这些义务,网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12.
商品房买卖预约合同解除后的定金处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裁判要旨】房屋认购书是预约合同,当事人负有达成本合同的磋商义务。因不可归责一方当事人的事由没有达成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存在违约情形的,预约合同解除,交纳定金一方当事人有权要求对方当事人返还。  相似文献   

13.
房地产交易最重要的环节——房地产交易合同是房产流转关系中的中介和桥梁.是实现交易的形式.与交易安全有着极为密切的因果关系。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不仅关系到交易关系的稳定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而且关系到商品房市场的健康发展。合同的效力。对保护交易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房地产交易合同尤为如此。合同的有效要件纷繁复杂,稍有不慎,合同的法律效力将受到严重影响.从而直接危及房地产交易的安全。  相似文献   

14.
一、电子商务合同成立的法律问题   电子商务合同是以电子信息形式,通过网络订立的商品、服务交易合同。实践中,电子商务合同多通过电子数据交换 (Electronic Data Interchange)方式达成,其内容是以可读形式存储于计算机存储介质上的一组数据信息。由于用户使用的计算机具有自动审单功能,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完全是在计算机模拟智能操作下完成的,因此不存在传统意义上的缔约磋商过程,电子商务合同的缔约主体、要约与承诺、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均与传统意义上的合同有着显著的区别。   (一 )关于计算机能否作为缔约主体的问题 …  相似文献   

15.
朱华 《法庭内外》2006,(10):42-43
有这样—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北京小白羊超市连锁总店租赁北京中铁鑫业投资有限公司位于昌平区西环路的房屋用于超市经营,双方签订了租赁合同。在租赁合同履行3个月后,小白羊超市开始拖欠租金,以后双方一直就合同租金以及协商终止租赁事宜进行磋商。在尚未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小白羊超市开始陆续将货物运走,中铁公司遂强行采取封店措施,为此在封店过程中,双方人员发生冲突。  相似文献   

16.
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国际化程度的提高,在大型企业供应合同、采购合同和工程建设合同等实践应用环节,长期合同在企业中运用的数量和经济占比总量逐渐增加。长期合同的长期性和不可预见性导致合同双方对未来履约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事项不能进行准确预估,存在对原有合同约定条款需进行再次磋商和调整的环节。在欧洲示范民法典草案和欧洲合同法原则框架下,以长期合同主要条款调整和次要条款调整视角展开研究,从欧洲示范民法典草案下按照以行为体为中心的默示条款、以交易为中心的条款、长期合同的终止和欧洲示范民法典草案特殊部分的目的等四个方面进行阐述,并列举服务合同、保险合同、商事代理、特许经营及经销合同等对欧洲示范民法典草案相关的默示规则方法运行的方式,对基于欧洲示范民法典草案和欧洲合同法原则框架下的我国长期合同调整研究给予借鉴和参考,以期对长期合同的调整和保护给予相应的对策补充和法律完善。  相似文献   

17.
网络媒介平台本不负有为网络交易服务的功能,但在网络交易大潮中,信誉良好的网络媒介平台也参与对网络交易提供服务,因而存在网络媒介平台转化为网络交易平台的可能性,性质发生了转化的平台提供者就会发生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规定承担责任的后果。网络媒介平台转化为网络交易平台需要具备多种要素,但是最根本的要素,是为网络交易当事人提供订立网络交易合同的“下单”服务,即对消费者与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订立网络交易合同提供平台服务。具备了这个要素,这种转化就具备了最根本的动因,就会发生网络平台服务性质的转化,网络媒介平台提供者的身份就转变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对于在其网络上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就应当承担附条件不真正连带责任或者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18.
标准合同相关问题研究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标准合同相关问题研究西南政法大学黄秋生一、引言标准合同对传统民法理论的冲击导致了这样一个事实:标准合同横遭指责。然而,法学家们的这种指责并没有使标准合同在民法原则面前象个听话的孩子,标准合同从其勃兴到成为普遍的交易形式的严峻现实,似乎已不是指责所能了...  相似文献   

19.
黄加宁  谢颖 《法治研究》2009,(11):52-56
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转让合同系法律规定依审批生效的合同之一。在实践中.存在实际交易的合同与经审批的合同不一致的情况,对该两份合同之间的关系、合同的效力等问题.现行法律法规均未有明确规定。本文通过对宁波金国宝酒店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的分析.就外商投资企业中股权转让的有关法律问题作一理论探讨。笔者认为。在股权交易方已经按照真实合同所确认的金额进行交易并履行完毕,阴阳两份合同之间的差异得到实质弥补。并且股权转让的行为也已获得审批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可以认定未经审批的涉外股权转让合同成立并且生效。对履约过程中的违约行为各方当事人均应自行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相似文献   

20.
<正> 在国际贸易实践中,双方当事人为了订立一分货物买卖合同,通常要经历要约邀请(或曰要约引诱)、要约、反要约、承诺、签约等几个程序。在这些程序中,只有要约和承诺是达成交易的法定必经程序,其余各项程序只不过是为了成立合同而作的一般性磋商,不是成立合同的必经程序。世界各国法律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有效成立的规定不尽相同,但都认为要约是成立合同的首要程序,它是要约人表示愿意以缔结合同为目的而作出的一种内容十分明确、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