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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3 毫秒
1.
本文从专利资产在证券化操作中的定位入手,分析拟证券化资产的特征与我国现行立法的要求,提出拟证券化的专利资产本质是专利权的具体权能或者已转化为合同的债权而非专利权本身,同时根据新出台的《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提出拟证券化专利资产必须以进行证券化操作的时间点为界,划分为债权类资产和收益权类资产两种具体形态。最后指出专利资产证券化制度的发展有赖于对拟证券化资产要求的放宽,通过提高无形资产评估的水平和我国专利质量来促进这项制度的发展。  相似文献   

2.
在西方资产证券化进程中,尤其是在"后金融危机时代",超额担保制度有助于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者信心,消弭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为吸取美国金融危机的前车之鉴,我国在资产证券化起步阶段应引入该制度。超额担保的本质是债权质押,其质押标的是将来债权。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下,超额担保受制于现行的质押制度和破产法律制度设计。我国应制定专门的《资产证券化法》,明确资产证券化的性质,并对证券化资产的可让与性和出质问题予以专门规定,从而使超额担保制度既符合物权法定原则,又满足现实需要。通过控制超额比率和设置利差账户,以解决超额担保与现行破产法律之间的冲突问题。  相似文献   

3.
论资产证券化中权利质押的几个法律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资产证券化是近年来出现的一种金融创新 ,发达国家已有一些卓有成效的实践。作为一种新型的融资手段 ,我国立法与司法实践已开始关注这一领域。本文试图从一个方面探索与资产证券化最为相关的担保制度中的权利质押问题 ,并着重对一般债权是否可以担保进行初步分析  相似文献   

4.
陈霞 《法制与社会》2010,(3):114-114
专利权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具有资本的性质,是市场竞争中最有力的武器。专利资产证券化是资产证券化在专利领域发展。就目前而言,专利资产证券化在整个资产证券化市场中所占的份额还很小,但已经显示出巨大的发展潜力和态势。本文指出为了推动专利资产证券化释放其在未来经济发展中的无限潜力,破除法律制度上的障碍已经迫在眉睫。  相似文献   

5.
本文在考察美国首例专利资产证券化的基础上,分析了专利资产证券化的动因、专利资产的构建、特殊目的机构的选择以及从中获得的启示。  相似文献   

6.
建伟 《法学》2000,(11)
债权质的客体,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证券化债权,这类债权是通过有价证券等形式(本票、支票、汇票、债券、存款单)表现其权利。我国担保法将这类债权归入可入质的第一类权利。另一类非证券化的普通债权,有时虽也有权利凭证,诸如借据、债权证书但并未证券化。我国担保法虽没有明列这类入质债权,但可将这类债权归入我国担保法规定可入质的第四类权利,即“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两类债权在质押过程中有其自身的特点。主要区别如下:   一、成立条件不同   债权证券化,证券动产化、物权化是现代债事制度的发展趋势。立法者基…  相似文献   

7.
音乐作品版权证券化现状及原因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1997年鲍伊债券的发行拉开了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序幕1,资产证券化由有形资产领域扩展到了版权、专利和商标等无形资产领域。如今,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对象资产又从电子游戏、音乐、电影、主题公园等与文化产业关联的知识产权,延伸到时装品牌、最新医药产品专利、半导体芯片,甚至涉及到了专利诉讼的胜诉金,由此,知识产权证券化业务的比重正在快速增长。那么开启知识产权证券化的音乐作品版权证券化目前现状如何呢?本文将介绍音乐作品版权证券化的现状并探讨其中的原因,以期为我国研究和借鉴版权证券化这种新型的融资工具提供参考。一、音乐作品版…  相似文献   

8.
专利被许可使用权是被许可人通过许可合同取得的。由于缺少法律的直接规定,这种基于合同取得的使用权不可能上升为一种类似于用益物权的权利,只能是一种债权。现行法律允许被许可人向侵权第三人提出侵权之诉不是基于被许可使用权,而是基于被许可人是许可范围内的利益享有者。由于我国直接将本应由专利权人授予给独占被许可人的诉权上升为专利法规定,这样反而使得一般许可下专利权人的诉权授予显得非常特殊。  相似文献   

9.
合同登记既有合同本身的登记,也有因合同引起的权利登记.专利许可合同是否需要登记,不能直接移植不动产合同登记规则,而应考虑专利许可合同本身的特殊性:一般许可作为负担行为,被许可人仅取得合同债权,一般许可合同登记应为合同登记.专利独占许可是处分授权行为,专利独占许可合同登记应为权利登记.但无论何种专利许可合同登记,既不符合专利法规则,也不符合专利许可规则.  相似文献   

10.
美国专利证券化的实践与前景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资产证券化是指将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可预见的稳定现金流的资产或资产集合,通过一定的结构安排,对资产中风险与收益要素进行分离与重组,进而转换成为可自由流通的证券的过程。专利证券化是资产证券化在专利领域的延伸,它源于人们对  相似文献   

11.
专利联盟作为区别于传统的专利单独许可的联合许可形式,已经成为许多发达国家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一种重要方式。本文较为系统地介绍了专利联盟的概念、特征及类型,从反垄断法的角度分析了专利联盟所带来的促进竞争和限制竞争的结果,并通过典型案例的分析,对我国专利联盟反垄断法律体系的构建提出一些意见。  相似文献   

12.
资产证券化是指某项基础性权利通过转换方式、偿息方式转变为可依证券法自由流转的证券化权利的过程。资产证券化中的转让来源于民法的债权转让制度,但是在SPV的资格、转让的通知性和将来资产确定性的选择上,两者有一定的差异。资产证券化的债权转让是债权流动性本质的反映。  相似文献   

13.
专利强制许可制度是对专利权人专利垄断权的一种暂时性限制,它所适用的对象限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而不包括外观设计专利。强制许可分为三种:依申请的单向强制许可制度、依申请的交叉强制许可制度、国家强制许可。本文还对强制许可的目的和法律后果进行了论述。  相似文献   

14.
专利池许可模式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它不仅可以减少“专利丛林”带来的麻烦,减少专利纠纷和诉讼,也可以降低交易成本.然而由于专利池内部关系的保密性,外界很少了解专利池许可过程中的具体专利许可政策,对专利池许可政策进行专门探讨无论对于学术研究,还是对于企业了解专利池的许可方式,都有着重要的研究价值.专利池许可政策主要包括专利许可原则、许可方式、专利费收取以及分配方式等.  相似文献   

15.
为了促进专利转化和专利经济价值的实现,2021年6月1日实施的新《专利法》引入了专利开放许可制度。从制度理论和国外实践考察可知,该制度具有促进专利转化的优势,在盘活存量专利、优化增量专利方面发挥着较大的效能。但作为一项新的法律规定,在实施中不可避免地存在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如开放许可费标准的确定,开放许可成立机制的合理性,开放许可纠纷调解机制的设定等。为促进该制度优势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我国需要构建三大配套机制,即活跃的参与机制、合理的许可费标准形成机制、有效的纠纷处理机制。  相似文献   

16.
债权利用法律观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健  吕崇华 《河北法学》2004,22(5):33-35
债权利用是一种财产利用的方式 ,债权法正由“以请求权为中心”转变为“以利用权为中心”。通过考察债权利用的历史 ,我们发现债权的利用方式以债权的转让为开端 ,然后是债权的证券化 ,再就是时下正在如火如荼发展的资产证券化了  相似文献   

17.
专利行政部门在开放许可制度中应有的职能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罗莉 《法学评论》2019,(2):61-71
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在国外已实施百年,专利行政部门的服务职能有逐步强化的趋势。借鉴国外经验并结合我国具体情况看,我国应坚持专利许可制度的自愿性,专利行政部门的职能宜以服务为主,并可在适当范围内就争议进行裁决。专利法修改方案中应规定开放许可合同必须备案,强化专利行政部门的登记职能;限定专利行政部门的裁决内容并明确其裁决程序;要求专利行政部门发布《专利开放许可指南》,丰富和细化其服务内容。  相似文献   

18.
专利法第四次修改新增条款规定了我国当然许可制度,以期促进专利的实施和运用.当然许可是区别于传统专利许可模式的一种全新法律创制,具有法定性、开放性、自愿性、公平性等鲜明特点.英国、法国、德国、俄罗斯、巴西等国在遵循当然许可制度基本逻辑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国情进行了各具特色的制度构建,可供我国参考借鉴.我国在构建当然许可制度时,注意解决好专利权属状态、公示许可条件、专利年费优惠、当然许可撤回、纠纷解决机制、侵权救济六个方面的问题,并应当对可能出现的行政权力对私权纠纷的不当干预保持警惕.  相似文献   

19.
刘强 《时代法学》2023,(2):1-23
我国专利开放许可制度的建立为技术标准专利许可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新的路径。专利开放许可与技术标准专利许可的理念契合。专利开放许可公共性与技术标准开放性契合,专利开放许可便捷性与技术标准便利性契合,专利开放许可条件一致性与技术标准普遍适用性契合。专利权人在专利开放许可声明中应当披露该专利涉及的技术标准信息。专利开放许可能够为技术标准专利许可交易及其专利许可条款合理形成提供规则保障。技术标准专利许可与专利开放许可能够有效衔接并形成互补,在技术标准制定组织专利政策中可以规定专利开放许可要求,以充分发挥专利开放许可的功能。  相似文献   

20.
确定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率是当前世界各国面临的突出难题,明确其判定原则和计算方法是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切入点。"公平、合理、非歧视"将成为我国司法、执法处理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率上的核心原则,在计算方法上可借鉴"合理许可费"的基本经验,并完善专利池比较法。建议继续明确FRAND的内涵与外延;增加专利许可费率参考因素:包括标准必要专利所生产产品的行业利润和避免许可费叠加;加强构建专利池工作,发挥专利池对标准推广的促进作用及在明晰许可费率上的优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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