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85 毫秒
1.
2.
坊间如此诟言。“每一个倒下的贪官后面都有一个乃至若干个女人”。“查办的省部级高官大案中。几乎每个人都有情妇,性贿赂目前在行贿犯罪中已经相当的普遍”。最高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赵登举曾说。有媒体刊载的数据也表明:“被查处的贪官中95%都有情妇。腐败的领导干部中60%以上与包二奶有关!”照此看来,性贿赂似乎可以成为我国腐败案的必备要件。 相似文献
3.
在最近的一次企业家论坛上,云南一私企老板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我们每个人都骂腐败,但你们想没想过,这些腐败是怎么来的?贪官又是谁喂出来的?我认为,贪官是我们‘喂’出来的,受贿是我们‘行’出来的。搞出这么多的腐败,我们企业界是有责任的。”为此,他还公布了他在遇到刁难时, 相似文献
4.
频频出现的“行贿笔记”、“行贿档案记录”事件反映了这样一种现象:行贿腐败猖獗,社会廉洁环境和公众廉洁意识急需改进和提高。 相似文献
5.
介绍贿赂罪与行贿、受贿共犯界限之分析——由浙江腐败“名托”被判刑所引发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以浙江腐败“名托”赵某被判刑作为引子 ,研究介绍贿赂罪与行贿、受贿共犯界限问题。通过论证 ,笔者认为介绍贿赂行为是一种行贿、受贿的帮助行为。我们没有必要 ,也不可能将两者进行区分。 相似文献
6.
7.
“州官敢放火,我就敢点灯”
——国人的公平观念
当下,不少人“打倒贪官”的意识,主要是痛恨腐败导致的社会不公、贫富差距,而并非是捍卫法治正义。所以,当腐败现象难消除时,每个人都认为社会对己不公、都能为自己的腐败找到“正义”理由:“州官能放火”,为什么我就不能“点灯”! 相似文献
8.
安徽省定远县原县委书记陈兆丰是一个索贿受贿及拥有不明来源财产近千万元的贪官。在这样一个全国重点贫困县,陈兆丰长期以来贪而不倒,直至成为腐败“大鳄”,据说与他很讲“诚信”有关。“办不到或没法办的事情不收,领导或熟人托办的事情不收,嘴巴不严的人不收。”这是陈兆丰讲“诚信”的“三不收准则”,也是众多贪官在反腐高压下, 为降低索贿风险而进行的一种适应性调整。它再次提醒人们,要时刻警惕那些披着“廉洁”、“诚信”等外衣的贪官, 因为他们更隐蔽、更狡猾,所以危害性也更大。 相似文献
9.
10.
5月24日,《法制日报》率先披露了杨秀珠出逃美国的消息。一时间,浙江省内舆论哗然。有消息灵通人士说:“杨秀珠的问题不亚于成克杰!”杨虽仅是个副厅级干部,但她的问题比以往任何一名浙江省的贪官都受人关注。一方面是她的经济问题数目大,另一方面是她的案子可能牵涉到更多更大的贪官。本刊特约记者为我们刻画了外逃女厅长杨秀珠一张张活灵活现的“腐败脸”。外逃脸:从上海神秘离境,女厅长仓皇出逃2003年4月下旬的一天中午,正在温州市参加一个房地产会议的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杨秀珠给厅领导挂了个电话,称老母亲病了,要求请几天假照料老人。… 相似文献
11.
正一名贪官因受贿罪被绳之以法,对应着多少名行贿人?因受贿近3000万元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河南省烟草专卖局前局长郑建民一案的判决书给出的答案是:130多人。2014年3月17日,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披露河南省烟草系统腐败窝案以及判处罪犯数据。这起腐败窝案的导火索正是源于郑建民的落马。据相关刑事判决书显示,郑建民被指控犯有近130项受贿事实,给郑建民行贿的人全部来自河南省烟草系统。郑建民在收钱后,主要为这些行贿者在职务晋升、安排子女就业以及经营业务上提供帮助。如今,相对于郑建民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该腐败窝案中涉及的130多名行贿者基本上都在担任原职务,没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司法追究。 相似文献
12.
“建立案件评估决策机制,是我们成功破获工业区这8起系列窝案的关键。”在上海某区检察院,记者采访了发生在上海北部某工业区内,继三年前上海最大私分国有资产案后的又一起系列案——刘铁等8人受贿行贿窝案。承办此案的干警的一席话,让记者感受到职务犯罪的升级和隐蔽,给查处此 相似文献
13.
14.
腐败:对法治国家和民主社会的挑战--一种综合的刑事政策理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对我们的各项工作作一个真正意义的总结似乎是不可能的 ,也不到时候。但我们十分有必要陈述一些观点 ,题目不仿称作“腐败 :对法治国家和民主社会的挑战” ,或者更准确地说 ,是“双重挑战”。第一项挑战很显然 ,公众舆论也异常关注。大家都自发地认为 :今天 ,要催毁一个法治国家的最有效的手段就是“腐败”。它对法治国家 ,或者更广义地说 ,对整个民主社会都是一个极大的威胁 ,并已撼动了支持我们这个社会的支柱———“三权分立”机制和人权。先说人权。瑞士最近出版了一本书 ,称腐败是“人权的反面。② 这一绝妙的称呼使我们联想起 1 489… 相似文献
15.
16.
反贪倡廉,是古今中外政权建设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各个朝代处置贪官的法律各有所不同,古人是如何处置贪官的呢?春秋以前将贪赃枉法称为“墨”罪,秦汉时称之为“受赇枉法”.赇,据东汉许慎所编的字典《说文解字》的解释,是“以物枉法相谢也”,即用财物恳求违法裁断.受赇枉法在汉朝是重罪,行贿的受贿的一律处以“司寇”刑即将罪犯发往边境刺探敌情.按照行贿、受贿的钱财“赃”数额多少来量刑,魏、晋的法律专门设立“请赇”篇,集中规定这方面的罪名处罚方法.唐朝对受财枉法罪处刑较重,赃值绢一尺处杖一百,以上递增,至赃值绢十五匹以上处绞刑,犯受财枉法罪的官员不得享受诸如八议、官当、上请、减刑、免官、赎罪等等特权.唐朝诸帝虽号称礼待臣下,但对于贪官惩治常常不留情面,经常是“于朝堂集众决杀”、“重杖一顿处死”,以威吓朝臣.五代后唐时,有一次抓住了一个贪污官府财物的贪官,宰相向唐明宗李嗣源报告,请求赦免那个贪官.唐明宗说:“食我廪禄,贪我钱粮,苏秦复生,说我不得.”执意将这贪官杖毙朝堂,为文武百官之戒.贪污官府财物的贪官,在古代称之为“主守盗”或“监守自盗”.在各类贪官中这种贪官要受的处罚最重,因为监守自盗直接损害统治者“家天下”的利益,难怪唐 相似文献
17.
在举国新闻媒体关注的原贵州省委书记刘方仁腐败案中,刘方仁被人戏称为贵州的“贪官军团司令”。而在这个“军团”中,阵容最庞大、犯罪金额最惊人的则是原贵州省交通厅厅长卢万里的“卢氏腐败集团”。贵州“贪官军团”的主力军——“卢氏集团”1据目前有关方面公布的数据看,“卢氏集团”已被纪委立案查处的有10人,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有12人,全案涉案金额约为1亿1千万元。涉案人数之多和涉案金额之大,皆为贵州反腐败之最。在这个“腐败集团”中,他们从来不叫卢万里为“厅长”或“卢书记”,一律称呼“卢大哥”。其次是副厅长张友德。然后是交通… 相似文献
18.
19.
20.
贪官都是翻云覆雨、势利轻薄的小人,他们颠倒是非,混淆黑白,把臭的能说成香的,把丑的能说成美的,连腐败都能找出“充足理由”,以致闹出许多政治笑话,让人既感滑稽荒诞,又觉可恨可恶。这里列举贪官们15个雷人的腐败理由,看贪官咋给自己进行“无罪辩护”。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