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34 毫秒
1.
论股权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7,自引:1,他引:6  
文章从分析股权的概念、股权的实现入手,探讨了股权保护的必要性及其法律依据,进而对各国关于股权保护的实体法和程序法规定,包括多数股东表决权限制,少数股东的股东大会召集权、提案权、董事、监事选举的累积投票制,股东大会决议瑕疵的救济,股东的股份收买请求权,股权滥用的禁止,以及股东派生诉讼等制度,作了较全面和深入的探讨。并在此基础上,对我国公司实践中存在的股权保护问题作了具体的分析  相似文献   

2.
股权强制执行的理论依据与难点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股权强制执行的理论反思(一)股权本质上是一种财产权从法律概念上讲,股权可以分为自益权和共益权。自益权一般均为财产性权利,如股份转让权、分红权、剩余财产分配权、优先认购权等。共益权主要指参与公司事务的权利,如提案权、表决权、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请求权。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股权实  相似文献   

3.
一、引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普通股是股东享有公司法规定最基本权利的股票,优先股则是与普通股相对应的股东享有一定优先权利的股票。优先股之优先,主要体现在与普通股相比,在年度利润分配时优先分配公司利润,在公司清算时优先分得公司剩余财产。优先股股东在承担较小风险的同时,其股东权利也受到一定限  相似文献   

4.
股权是否可以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是股东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注册资本时向公司缴纳和增加出资,让渡出资财产的所有权而取得的对公司的各种权利.也称股东的权利或者股东权。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享有红利分配请求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增资优先认购权、出资转让权、召集或召开股东会议的请求权、出席股东会议权和表决权等主要权利。  相似文献   

5.
股权平等原则作为公司法的一项基本原则而被确认。股权平等强调的是实质上的平等,而非形式上的平等,据我国现有的公司立法来看,我国是否实现了实质上的股权平等呢?如一股一票表决权,资本多数决导致小股东权利形同虚设,而根本未实现其部分股东权,如表决权。同时随着股东大会中心主义向董事会中心主义的变迁,使得董事会在公司的地位不断加强。往往部分大股东成为董事会的成员而控制公司,损害部分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应从立法上完善股权保护,以力求实质上的股权平等。我认为,我国公司立法应从以下几方面予以规范: (一)实行累积投…  相似文献   

6.
石慧荣 《河北法学》2005,23(6):23-26
股东的账簿查阅权、退股权、优先受让权以及公司过渡性持有本公司股权和董事人选的提名权,均为现行立法规定不清楚,或者理论上普遍否定,但实践中又时常发生的盲点问题。研究认为,公司法规定的财务会计报告查阅权并未涉及会计账簿,不能随意扩大;公司法有关有限公司股东不得抽回出资的规定并非绝对禁止股东退股;出资转让中其他股东的优先受让权,对股权的继承和(离婚)分割不能适用;公司法有关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份的规定,并非绝对禁止有限公司过渡性地持有本公司的股权;公司法对董事人选的提名权未予明确,但理解上这种提名权不宜专属股东。  相似文献   

7.
论股权   总被引:17,自引:0,他引:17  
<正> 股权的法律特征和性质如何?国内外学者历来持有不同意见,学术界存在“所有权说”、“债权说”、“共有权说”、“社员权说”、“所有权债权化说”等诸多分歧。近年来我国法学界对此争论再起。这个问题与当前我国国有企业产权和经营制度改革相关。本文对此谈谈看法,希望有助于讨论。一、公司法人财产权的形成与性质公司是全体股东依照公司法组成从事生产经营的法人组织。公司财产由全体股东出资组成。公司将各股东出资的财产集中起来,根据公司生产经营任务和性质,统一组  相似文献   

8.
刍议股权     
李祖全 《行政与法》2006,(1):113-115
股权问题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问题,它对于理顺股东与公司之间的产权关系,无论在理论还是实际的运作当中都意义深远。随着国有企业改革事业的进展,我国公司立法及公司制度的兴起,关于如何界定国家与企业产权关系、股东权的法律保护等问题引起了广泛而长久的争论,而要正确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在于要弄清股权的性质,理清股权的法律属性。股权的法律属性表明它是一种与人身相关联、具有独立的权能形式、有其自身特征、内容和法律关系的完整而独立的权利形态,是一种新型的财产性民事权利。  相似文献   

9.
在公司中,股东权利是建立在其所持有的股权之上,而资本多数的原则的实行导致股权数额多少直接决定股东对公司的控制程度和影响力,所有这些都在使中小股东因为拥有股权数额的劣势而在公司利益的格局中处于弱势地位,权益无法得到相关制度的保障.其中,对于中小股东来说,最亟需加以保障的就是他们对于公司事务的参与权利.本文主要从中小股东的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召集权、提案权、知情权、累积投票制度、表决回避制度对中小股东参与公司事务的机制存在的问题以及完善对策进行研究.  相似文献   

10.
《法学》1997,(10)
股权的二重属性一)股权具有复合性笼统地说,股权即股东权,就是基于股东地位而向公司主张的权利,它分为自益权和共益权。前者指股东为自身利益而可单独主张的权利;后者指股东参与公司管理事务的权利。首先,从自益权来看,其权利主体是股东,义务主体是公司,就是说自...  相似文献   

11.
股权平等原则是和谐股权文化的又一重要内容。股权平等的核心是妥善处理股东之间包括大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关系,构建控制股东与非控制股东各得其所、相互尊重、和谐相处的股东利益共同体。既反对控制股东恃强凌弱,也反对小股东以小讹大。股权平等是股权文化中的重要内容,渗透于资本市场法治的全部领域。  相似文献   

12.
股权强制执行的法律思考□余向阳黄冰童道才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的公司化是我国企业经营走出困境的根本途径,也是市场经济体制对企业的根本要求。股权是公司这种现代企业组织形式中不可缺少的一项内容,它是股东因出资而享有的特定财产权利。由于股东的对外债务问题,对其...  相似文献   

13.
张双根 《中外法学》2023,(3):687-706
股权之首要含义,应指股东地位或股东法律关系,既包括各具体股东权利,又内含各项股东义务要素。之所以能将股东法律关系抽象成概括性股权概念,在于其中的股东权利要素在功能上居于主宰地位,各义务要素仅起辅助性作用。股东地位之股权化,其法教义学意义,在于股权得成为权利客体,从而便利股权让与、股权质权等制度的构建。概括性股权以及内含于其中的各具体股东权利,又有独特的“元权”结构;各具体股东权利与概括性股权间,原则上遵循“禁止分离原则”。  相似文献   

14.
武俐 《山东审判》2001,(4):39-41
股权是股东因出资而取得的、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规则和程序参与公司事务并在公司中享受财产利益的、具有可转让性的财产性权利。股权的性质决定了它同其他财产性权利,如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二样,可以作为强制执行的标的。当作为被执行人的股东除股权之外,无其他任何财产可供执行,或虽有部分财产但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可对被执行人的股权  相似文献   

15.
如何分割一、夫妻共有股权的含义及其法律特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作为出资人,以夫妻共同财产依法投资于公司,从而成为了公司的股东,并因此依法享有了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这种权利即为股东权,或称股权。由于用于投资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如果夫妻之间没有对该投资行为所产生的股权归属问题作出特殊约定,那么作为持股股东列入公司股东名册的无论是夫妻一人还是两人,该股权均归夫妻共有。笔者认为,股权是一种特殊的财产权,是与财产权、债权、社员权等传统权利并列的一种自成一体的独立权利。…  相似文献   

16.
一、对股权转让的限制的分析(一)股权与股权转让权股权又称股东权(shareholder's right),指股东基于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取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股权即是财产权,又是社员权。以其行使目的为准,股权可分为自益权和共益权。此种分类方法是股东权最为重要的分类方法,为日本学界通说,也逐渐为我国学术界广泛采用。股权转让权原则上归属于股东的自益权,但具有特殊性,受到来自方方面面的限制。(二)股权转让的基本原则股权转让的两项基本原则是股权的自由转让原则和股权的概括转让原则。其中股权的自由转让原则是指股东有权自由…  相似文献   

17.
一、我国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继承现状 我国<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规定最直接的阐述体现在第4条和第33条.<公司法>第4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第33条规定: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具体的股东权利在<公司法>第34条、35条等条文中均有规定.对于股权的性质,我国学者有许多不同观点.  相似文献   

18.
严翊 《法制与社会》2010,(23):80-81
涉外股权的质押,是指外商投资企业的股东作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以其拥有合法处分权的涉外股权作为债权的担保。涉外股权质权的实现主要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在债权消灭的情况下,办理质权撤销登记时质权消灭;第二种是在债务到期而得不到清偿的情况下,质权人可以通过涉外股权的自愿转让和强制转让行使优先受偿权,以实现涉外股权质权。  相似文献   

19.
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的普遍方式,它直接关系到大多数股东、公司本身和市场交易相对人(即其他市场主体,如其他公司、团体、个人)的利益。我国2005年10月27日修订通过的公司法(以下简称新《公司法》)较1993年通过的公司法(以下简称旧《公司法》)对股权转让程序作了更具体的规定,但对股权转让合同效力、股权转让权属移转等问题仍未明确界定。因此,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在转让自己的股权时,对股权转让合同效力发生与股权何  相似文献   

20.
类别股、优先股与普通股之间存在股东利益异质化需求,导致普通股对于类别股、优先股的压迫层出不穷,呈现出并购型压制和冻结型压制两种样态。"债股双面性"挑战了公司法的传统范式,并在股权平等、信义义务、公司自治等方面植入了崭新且复杂的变量。与此同时,混合证券也给投资者保护增加了相应的难题,混合证券持有者的双重身份导致法院在裁判案件时的选择路径在债股之间来回转换、时左时右。在实践中,"二分法则"无法向优先股股东提供充分救济,为此,理论界展开了"合同之处觅自由""股权之处谋义务""表决之处话选择"的保护路径补充,同时亦须公司法对此作出充分回应,以把握时代方向、恪守理法相融以及私法联动。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